導航:首頁 > 集團股份 > 董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

董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

發布時間:2021-04-13 07:33:27

Ⅰ 公司章程規定自然人必須參加股東會,如不參加可委託其他人參加。如果這個股東(占股1.5%)未參加,按

公司法並不要求所以股東都出席會議,但既然你公司章程這樣規定了,就要執行,一名股東缺席決議是無效的,委託參加視為本人參加。

Ⅱ 股東會,如果股東本人不方便參加,可以電話會議或者找人代理嗎

股東會,如果股東本人不方便參加,可以,電話會議,或者找人代領嗎,股東會,如果本人股東不方便參加的話可以,電話會議或者找人代理,股東會,如何,股東本人,不方便,咱家,可以,電話會議或者找人代理,是的,可以,滾滾東,回,可以,股東本人不方便參加,可以,電話會議找人代理。

Ⅲ 股東會議應該由誰來主持

首次股東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根據《公司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規定: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四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3)董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擴展閱讀:

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1)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Ⅳ 開股東大會時,全體董事、監事和董秘是應該出席會議還是列席會議

董、監、高為列席會議,接受股東質詢。
股東會,出席的是股東。
董事會出席的是董事,監事、高管為列席。

Ⅳ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決議上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此決議是否生效

根據《公司法》第107條規定,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專持人(首先是屬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還不能主持的由半數以上董事推薦一名董事主持)、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所以,股東會決議不是必須要每個股東蓋章(股東要蓋章的情形是對決議的事項全體股東一致書面同意,可以不用召開股東大會,由股東在股東決議上蓋章)。出席董事是必須要簽字的。

另外,股東會決議不一定有效。根據《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釋4》,股東大會決議在有效之外,還有無效、可撤銷和不成立三種情況。

1、無效的情形有決議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2、可撤銷的情形有召開程序和表決方式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表決內容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

3、不成立的情形有未決議事項、未表決事項,出席人數和表決結果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

Ⅵ 股東會議決議非自然人股東如何簽字

非自然人股東出席股東會,應由法定代表人參加,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他人代為參加和表決。作出決議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事後可以再由法人股東蓋章。

Ⅶ 原來是自然人股東的時候出席會議的人員是股東了!但是法人為股東時,出席會議是誰呢

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的代理人

Ⅷ 北京文化個人股東出席會議需要什麼文件嗎

個人股東抄親自出席會議的襲,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託書。
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股憑證;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和持股憑證。

Ⅸ 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的股東代表是同一個人,代表幾個股東

法律對一個人最多能接受幾個股東的委託沒有限制,如果自然人股東、法人股東都給受託人出具了委託手續的話,他有權代表兩個委託股東。
《公司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一百零八條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閱讀全文

與董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大四本科生貸款 瀏覽:129
五礦期貨有限公司紀念郵票 瀏覽:323
股票投資人大出版社 瀏覽:407
永安期貨上市消息 瀏覽:440
神州優車股票 瀏覽:369
靜態的外匯概念 瀏覽:545
xm外匯app免費下載 瀏覽:527
專業回收貴金屬 瀏覽:66
超過5000外匯 瀏覽:76
2017年1月外匯牌價 瀏覽:914
萬達股票股東 瀏覽:435
泰囧上漲股票 瀏覽:64
140000韓幣相當於多少人民幣 瀏覽:737
創業黑馬融資 瀏覽:868
25美金合人民幣多少人民幣多少人民幣 瀏覽:48
金鑽外匯代理 瀏覽:466
基金007340配售 瀏覽:47
江波龍股票 瀏覽:526
寧夏理財規劃師證書領取 瀏覽:795
宗申動力投資者交流 瀏覽: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