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夥企業股東提出審計公司財務狀況,法人代表不同意,能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具體怎麼操作
可以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說明一下情況,讓法院強製法人代表配合審計。若其還是不配合,按照法律規定,會對其進行處罰,甚至司法拘留。
2. 股東不同意公司合並如何處理
由於公司的合並或者分立應當由公司的股東會作出決議,公司合並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決議通過後,即對全體股東產生效力,即使其他股東不同意,也不能阻止,不同意的股東依照法律是無權提出退股的。因此,不同意合並的股東只可以通過向其他股東或者其他人轉讓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資,從而退出原來的公司。
3. 股東會議記錄如果有股東不同意怎麼辦
股東會議記錄,不存在股東同不同意的問題,它記錄的是股東會所議事項和決定,股東是否同意都應該在上面簽名。(公司法第42條第2項: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中如果有特殊約定,就按特殊約定的表決形式來表決。股份有限公司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如果出席股東會的股東中,只是少數股東不同意,照樣形成決定。
特殊事項必須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才能通過。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所以,持有公司股份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才是絕對控股的股東。
4. 問:股東是否可以申請對股份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嗎有法律依據嗎
股東可以查閱公司的財務狀況,如果公司不同意,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5. 大股東不同意法人有權把賬目拿走嗎
公司賬目是公司經營狀況的記錄和原始資料,是受法律保護的資產。除了國家審計、稅務、公檢法等特殊機關可調取,其他人是不允許隨便拿走的。
6. 我是公司股東,想退出公司,如果其他股東不同意,要怎麼處理呢
3個股東,2個想退出,加起來股份佔60%。首先股份要在公司內部尋求買家,如佔40%的股東(企業章程會有),內部如果沒有人購買,需要對外尋求。60%的股份,他不同意也沒有辦法。
固定資產你們3位即可決定價值,如果3位決定不了,可以請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資產進行評估,然後找買家。
如果如你問題補充所說,要麼繼續做下去,要麼委託40%的股東經營(可以與其談定:公司盈利,得到較少些的分紅,(也可以把盈利的錢作為股份取走);公司虧損不承擔或少承擔。但這些都需要去談,為什麼說選合作項目和合作夥伴同等重要,哪一個不好都可能導致合作失敗。
7. 股份制企業其中一個股東說公司不幹了,其它5個股東不同意,公司能解散嗎
要看股東會表決的形式,若是按照出資比例,對方又是大股東則該股東作出的決議合法,可以解散;但若不是按照出資比例,採取另外表決方式,則該股東無法獨立做出合法有效股東會決議。
關鍵問題是公司對股東會決議作出的規定,該名股東作出的決議是否能壓倒其他股東合法有效?若能就可以解散,若不能則不能解散。
法律依據:
1.《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的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解散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8. 公司小股東不同意增資拒絕簽字怎麼辦
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即可。
(8)股東不同意內部審計擴展閱讀: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
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
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地位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增資
股市用語。 已成立的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票,稱為增資。 上市公司為業務需求經常會辦理增資(有償配股)或資本公積新增資(無償配股)。
增資的概念:企業為擴大經營規模、拓寬業務、提高公司的資信程度而依法增加註冊資本金的行為。
流程
1、增資公司授權經辦人,攜帶其公司執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證,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領取相應表格。內資咨詢櫃台領取。當天完成
2、領取表格時,工商局中相關人員會告知辦理所需要准備的資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寫的內容。
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驗資報告。
(4)公司股東決議。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執照正副本。
(7)代理人身份證。
3、填寫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相關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准備公司股東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可一式多份,做留檔。相關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此步驟順利可1個工作日完成)
如果對公司股東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能否通過存在疑惑,可攜帶這個二份文件及執照,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先行咨詢。排內資的櫃台。
4、聯系會計事務所及銀行,將要增資的金額匯入公司驗資的臨時賬戶,賬戶所在銀行出具證明(收款憑證、對帳單及銀行詢證函回函)(3-4個工作日)。
將證明(銀行郵寄至事務所)、營業執照及之前的驗資報告交付會計事務所,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1-2個工作日)。(如果需要節省資金被凍結時間,可在第三步驟完成後,再開設零時驗資帳戶)。
費用:會計事務所按注冊資金的千分之一收取費用。(進出口公司的增資報告)。
5、當所需准備資料裝備完成後,由代理人遞交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現場做審核。通過,出具《企業登記申請收件憑據》。
6、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可憑《企業登記申請收件憑據》上表示的日期,攜帶此單據,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7、費用:增加註冊資金(注冊資本)與原注冊資金(注冊資本)之和未超過1千萬元,收取增加部分0.8‰以及10元整的工本費。(詳細收費請查閱《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
8、在領取新執照後,使用法人身份證為公司臨時驗資帳戶解凍,將資金轉入相應帳戶。
增資流程概括總結:
1、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2、修改或補充增資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評估公司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
4、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
意義
1、籌集經營資。
2、保持現有運營資金,減少股東收益分配。
3、調整股東結構和持股比例。
4、提高公司信用,獲得法定資質。
5、讓企業獲得更高的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東)網路(增資)
9. 股東不同意公司分立如何處理
由於公司的合並或者分立應當由公司的股東會作出決議,公司分立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決議通過後,即對全體股東產生效力,即使其他股東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不同意的股東依照法律是無權提出退股的。因此,不同意分立的股東只可以通過向其他股東或者其他人轉讓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資,從而退出原來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