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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資產拆遷補償是否還納稅

發布時間:2021-04-13 18:18:45

⑴ 拆遷補償收入是否免稅

:(1)關於營業稅的處理 根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拆遷安置有關營業稅問題的批復》(蘇地稅函[2000]309號)規定,納稅人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給予拆遷戶補償或安置的房屋,不論其以何種方式結算價款,以及拆遷人取得房屋作何用途,均應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繳納營業稅。被拆遷人(包括企業、個人)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拆遷補償性質的收入,均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征營業稅。 (2)關於個人所得稅的處理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蘇財稅[2005]36號)規定,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准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3)關於企業所得稅的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規定,企業政策性搬遷和處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准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對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① 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後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准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後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② 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③ 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④ 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⑵ 拆遷補償房是否繳稅

一、因城市改造需要而被拆遷的房屋,對被拆遷戶取得的拆遷補償收入不徵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此外,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二、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

三、根據 稅發【2010】32號《關於契稅政策執行中若干問題的通知》

1、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的(即貨幣補償安置),購房成交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份免徵契稅;超出拆遷補償款部份,應按適應稅率征稅。

2、被拆遷房屋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重新承受還建房屋(即房屋產權調換安置),不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免徵契稅;應補繳產權調換差價的,對補繳款部份,按適用稅率徵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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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並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准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

面積標准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所以拆遷安置。

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⑶ 拆遷補償費是否應當繳稅

本人推測你單位房屋估計是被開發商徵用來開發房地產了。

可以明確,你單位因房屋拆遷得到的補償費不用承擔任何稅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7]第224號)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三)房屋買賣; (四)房屋贈與;(五)房屋交換」之規定,開發商應就支付給你的這筆拆遷費按3%-5%的稅率繳納契稅。

請注意,這跟我平時納稅的主體不同,契稅的納稅人是承受方,即買受方。

上述分析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⑷ 企業收到的拆遷補償款涉及交稅嗎都交哪些稅呢

分兩種情況:

如果公司地處農村,那麼,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取得補償款不屬於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如果地處城鎮,需對照以下文件辦理: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標准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證個人所得稅。

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

稅收包括:

一、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

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規定,不徵收營業稅。

二、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看看土地徵用補償辦法。或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所稱:因「城市實施規劃」而搬遷,是指因舊城改造或因企業污染、擾民(指生產過量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學會徵用土地補償費包括。

而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城市規劃確定進行搬遷的情況;因"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是指因實施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批準的建設項目而進行搬遷的情況。

三、企業所得稅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因政府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

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准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1、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後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

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准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後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3、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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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拆遷補償款賬務處理:

對企業搬遷補償款會計處理的規范,主要涉及《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3號》(財會[2009]8號)、《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和《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等。

一、因公共利益搬遷而收到的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企業應於收到補償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科目。然後區別以下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屬於補償搬遷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性支出和停工損失的,應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遞延收益」科目,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並作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營業外收入,即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2、屬於補償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搬遷損失的,應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遞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資產清理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在無形資產轉銷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3、屬於補償搬遷後新建資產(主要為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的,應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遞延收益」科目,並作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分期計入當期損益,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4、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後的結余,應當轉入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明細科目,由全體股東共同享有,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二、因非公共利益搬遷而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包括因公共利益搬遷而收到的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

企業應於收到補償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拆遷補償

⑸ 個體企業被拆遷的補償款項是否和納稅有關

請對照以下文件辦理:

1. 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不徵收營業稅。
2. 土地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看看土地徵用補償辦法。或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財稅[2006]21號文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所稱:因「城市實施規劃」而搬遷,是指因舊城改造或因企業污染、擾民(指生產過量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學會徵用土地補償費包括。而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城市規劃確定進行搬遷的情況;因"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是指因實施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批準的建設項目而進行搬遷的情況。
3. 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規定,企業政策性搬遷和處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准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對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所得稅處理:
⑴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後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准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後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⑵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⑶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⑷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5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5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⑹ 拆遷補償需要繳稅嗎

請對照以下文件辦理

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看看土地徵用補償辦法。或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財稅[2006]21號文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所稱:因「城市實施規劃」而搬遷,是指因舊城改造或因企業污染、擾民(指生產過量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學會徵用土地補償費包括。而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城市規劃確定進行搬遷的情況;因"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是指因實施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批準的建設項目而進行搬遷的情況。
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規定,企業政策性搬遷和處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准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對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所得稅處理:
⑴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後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准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後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⑵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⑶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⑷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5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5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⑺ 拆遷補償款要納稅嗎

不用繳納營業稅的,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第二條、對2008年1月1日以後,符合《通知》規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但土地使用權歸還方必須提供房地資源部門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並蓋土地管理專用章),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可不徵收營業稅。

第三條、對2008年1月1日以前,符合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並有本市市、區、縣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批文的,可不予徵收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第一條、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准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

(7)股份資產拆遷補償是否還納稅擴展閱讀:

關於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按以下不情況進行處理處理:

(一)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後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

或安置職工的,准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後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二)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四)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⑻ 公司拆遷,拆遷補償款要交稅嗎

一般情況下是需要交稅的,具體是根據公司拆遷原因決定的。

⑼ 企業拆遷補償款用於還債要交稅嗎

企業拆遷補償款用於還債要交稅。
1、增值稅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

2、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文的規定,企業取得符合規定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後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的,用這些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准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後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3、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條例》第八條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徵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條例第八條(二)項所稱的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⑽ 公司收到600多萬拆遷補償款是否繳稅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以及大型項目的不斷展開,佔用一定的土地資源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土地具有獨占性,存在共享性的可能比較小,自然就需要拆遷。國家給予被拆遷的企業以補償款的形式作出補償。那麼企業收到政府給予的拆遷補償款需要繳稅嗎?
一、關於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第二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按4種不同的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1、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後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准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後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3、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只要企業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可不用在當年確認收入,視搬遷進展情況,可在規劃搬遷次年起五年內確認收入。
二、關於營業稅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及納稅人代墊拆遷補償費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520號)又補充說,上述文件中關於縣級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包括縣級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門報經縣級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後由該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文件。
三、關於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條例》第八條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徵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條例第八條(二)項所稱的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在確定搬遷收入的土地增值稅征免時,需要確定兩個條件。一是是否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二是如屬於「城市實施規劃」而搬遷,還需要確定是否因舊城改造或因企業污染、擾民(指產生過量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城市規劃確定進行搬遷。
四、關於印花稅
由於印花稅屬於列舉徵收,而「搬遷補償協議」不在列舉范圍內,此搬遷補償收入也可以暫不繳納印花稅。
從上文分析我們可以看出企業收到政府給予的拆遷補償款後是應該繳稅的。但是,有幾點需要注意,一是企業所得稅可以不在當年計入應繳納所得說,二是拆遷補償款可不用繳納營業稅,三是土地增值稅可以依法免繳,四是印花稅可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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