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空 和利好 只是一個階段性的,減持的那部分股份讓誰接手了,是關鍵,還有它的主業運行情況,毛利率和復合增長率是股價的關鍵支撐點。
Ⅱ 公司被國資委100%控股的企業收購,算不算國企
算國企,但不是國有抄獨資企業,而是襲國資控股的國有股份制企業。一家企業是否屬於國企,歸根結底看控股股東的資本性質,國有資產投資或持股超過50%的企業即為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0-12-1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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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為什麼大公司要出售自己的股份
很多方面因素。
比如,A大型公司出售自己股份給B大型公司,那麼在B入股A公司同時,就有可能帶來先進的生產技術,管理經驗,社會關系等等。
當一個公司達到一定規模時,自己賺多少錢已經是其次了,公司決策層會想怎麼突破瓶頸,怎麼更擴大規模。
Ⅳ 公司的CEO能夠賣掉自己所持有的所有股份(股票)嗎總裁賣股票是不是也要經過董事會的討論同意才能賣
任何人都可以買賣自己的股份,只是當他作為公司的特殊人時(比如內高管、關聯人)容買賣是受到限制的,這種限制條件各不相同,只有符合條件時才可以買賣,這不是本題的話題。 至於楊惠妍為什麼不賣掉股票,一,她的股票賣出受到條件限制(上述說的,具體條件要看公司的公告),二,即使不受條件限制後,如果她出售股票太多,市場價格就會下跌,實際上她得不到那麼多錢。倘若下跌到股票的價值以下,她出售股票就是虧的。現在縮水那麼多,一是說明她的股票本來就不值那麼多錢,二是她的經營出了問題。祝你投資成功。
Ⅳ 我想知道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各佔50%的股份。如果我想賣掉我自己手上的股份,需不需要另外一個人同意。
公司股東是不允許退出的,股權只能轉讓,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你那個股東不同意買你的股權,只能另外轉讓他人,沒人購買就只好關掉公司,兩人算賬了。
Ⅵ 從實際控制人手中轉讓的股份是不是上市之後都要等三年才能賣
申報前六個月內從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處受讓的股份,應比照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進行鎖定。上述股東的親屬所持股權應比照該股東本人進行鎖定。
Ⅶ 在股票市場上面,公司內部持股人員包括董事長,要多久才可以出售自己手中的股票。每次出售是否有需公開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特殊情況或持股少於1000股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離職後半年內和其他規定情形內不得出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
Ⅷ 一公司上市後老闆自己多久可以出售自己的股份
公司上市後,公司控制人一般都承諾滿三年才開始出售自己持有的股份,而且每年出售的數額都有限制。
影響股價波動的因素比較復雜,簡單說,主要是受制於各種經濟、政治因素,並受投資心理和交易技術等的影響。
其中,來自股票市場以外的經濟與政治因素屬於基本因素,其波動和變化往往會對股票的市場價格趨勢產生決定性影響。
Ⅸ 請教高手,國資委收購公司有什麼好處
應該不會改變你的身份!
但公司可能能獲得更多的資源支持!
至於工資待遇,頂多福利會好些!
國有控股和私人控股對普通員工影響不大!
Ⅹ 為什麼公司增發股票會使股東認為股票價格過高進而開始出售自己手上的股票
增發股票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 《證券法》、《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於2006年5月7日公布並於次日實施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發行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增發股票作了相應規定。
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有關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