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怎麼辦
你的公司估計也沒有完成股份制改造,股東之間發生爭議基本無法用股權大小來進行表決,比較推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看你自己的手段,方法了),如果你們雙方真的無法達成一致,可以求同存異(互相妥協),以公司的發展作為做出選擇的證明(此種方法周期過長,不推薦),更多的是短時間之內不能達成一致,那就只能選擇分道揚鑣,或者一人退出公司管理層,只做個董事,收個分紅。
⑵ 股東之間的矛盾
是否需要再訴訟,是在於是否可以庭下調解。
這就是大股東的權力。如果你沒有在合夥協議中寫明其他股東的利益(例如按股份各自承擔損失),那麼你沒有法律的力量,去爭取你應得的利益。
最後我想同意一樓的話。不要只是因為錢就找別人合作。我更喜歡人品好點,有能力的人,即便他一時沒有錢。
⑶ .你認為股東與高管層之間的矛盾主要是什麼原因形成的
錢、權、尊嚴,這世間的矛盾皆來於此。
⑷ 一個股份制企業股東之間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尤其是大、二老闆之間的矛盾,如何處理
最後都只能分家,會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大部分是因為價值觀的不同。
⑸ 如何解決股東間糾紛
首先要確定糾紛的源頭,是利潤分紅導致的還是關於未來經營戰略分歧導致的。
其次要梳理目前的原始股權結構,了解股權的作用。股權最基本的三項權利就是資產所有權、經營權、分紅權。若無事先其他協議約定,分紅權按照原始股權比例進行分紅。
利潤分成導致的問題糾紛最容易解決,因為存在約定,分錢多分錢少按照事前約定或者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如果是經營戰略出現分歧,則需要明確在原始股權結構中誰是主導人。
在股權方面,占股67%以上成為絕對大股東,按照公司法,股東會超過2/3投票的所有決定都可以生效。占股51%為相對大股東,一般性的方針戰略相對大股東同意便可以實施推進。
但是很多公司開始的時候,幾個人股權均分,為了保證每個股東利益,利潤分紅均分,但是無意中把經營權也分了下去,公司後期發展成熟,如果在經營戰略方面發生分歧幾個人無法敲定,按照《公司法》規定,按照股權比例投票決定。
可以買幾本股權理論的書,多學習一下。
⑹ 股東內部矛盾僵持,怎麼解決
說白了就是因為賺錢了,想和你們分割,合夥的生意很容易出問題,你現在的意思是3個人合資開的兩個門面是吧?然後想把兩個門面拆開管理?
⑺ 股東和經營管理者之間存在著哪些矛盾關系
1.道德風險。經營管理者為實現自己的目標,不是全力以赴為增加股東的財富或提高股價而工作。因為股份上漲的好處將全部歸於股東,如若失敗他們的「身價」將下跌,他們不願為此而冒險。他們不做什麼錯事,只是不十分賣力,以增加自己的閑暇時間。這樣做,不構成法律和行政責任問題,只是道德問題,股東很難追究他們的責任。
2.逆向選擇。經營管理者為追求自己的目標而背離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其表現之一為追求更多的豪化享受,因為他享受的成本要由全體股東共同分擔;表現之二為杠桿收購,即經營管理者以自己的名義借款並買回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將公司據為己有的行為。為了達到從中漁利的目的,在此之前管理者可能採取行動蓄意壓低股票價格,從而導致股東財富受損。
⑻ 股東之間出現矛盾如何解決
可以只持有股份,不在公司上班。股份的轉讓必須自願,不得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