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訴淮南礦業集團的領導
http://tieba..com/f?ct=&tn=&rn=&pn=&lm=&cm=0&kw=%BB%B4%C4%CF%BF%F3%D2%B5%BC%AF%CD%C5&rs2=0&sc=&un=&rs1=&rs5=&sn=&rs6=&myselectvalue=0&word=%BB%B4%C4%CF%BF%F3%D2%B5%BC%AF%CD%C5&submit=%B0%D9%B6%C8%D2%BB%CF%C2&tb=on這是網址
㈡ 安徽淮南礦業集團的地址和董事長姓名
地址在洞山和泉山的交會處,董事長叫王秀河。
㈢ 安徽淮南礦業集團現任董事長是誰
還能是誰呢?地球人都知道,看看把現在的井下管理的「多好」。說起來就生氣。
㈣ 淮南礦業集團董事長是什麼級別廳級
類似他們這類人,不太注重什麼級別了
在省里某些情況下也是能說的上話的
聽說那SI還競爭過副省長的
㈤ 淮南礦業集團劉洪川現任什麼職務
劉洪川現任煤礦瓦斯治理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㈥ 安徽淮南礦業公司總經理叫什麼名字
說的是淮南礦業工程分公司???
㈦ 淮南礦業集團潘一礦我是潘一因礦開拓五隊職工楊井昌因曠工被開除了我是想知道有什麼補償嗎
你好,對員工曠工的處分1.《勞動法》的規定是: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2. 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是: 第十八條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 二、對辭退員工(即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除名)的賠償(即經濟補償)《勞動法》的規定是: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對員工曠工的處分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而第二十五條不屬於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給予經濟補償的范圍。
㈧ 淮南礦業集團孔令昌自殺了嗎
那你到淮南吧問啊
㈨ 在淮南礦業集團被開除和辭職有什麼區別,對於最後結算有什麼區別
開除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辭職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