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增發和配股要什麼條件和成本還有他們做這些需要付出和承擔什麼
增發配股條款和程序,審批手續在證監會交易所等都有,不再粘貼了.
增發配股的內一個基本條件容是過往業績要符合,其次是增發配股的資金用途有可行性.融資用途要符合招募說明書規定.
至於成本,增發配股需要找中介機構進行審核/評估/推薦等,其費用一般是增發配股金額的一定比例,如3%.
增發後比如說全部賣出 那麼錢流到了哪裡?
當然是上市公司的帳戶(要扣除費用),增發配股是融資行為,其現金流反映在報表的"籌資"中,而商品銷售則是"經營活動".
在某種意義上,發股票是"白來的錢",因此,沒有良好的管理,資金又不短缺的再融資金,往往有圈錢的嫌疑.
Ⅱ 現在對上市公司還有配股資格之說嗎
當然有,只是前斷時間為了股改的順利進行,再融資(如配股,增股)暫時停止,馬上IPO和再融資就要從新開閘了
Ⅲ 應具備什麼條件,上市公司才允許配股或增發
2001年,中國證監會出台了新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和《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重新規定配股和增發的條件。配股公司需要滿足「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發行股份總數原則上不超過股份總數的30%,如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全額認購,可不受上述的限制。」而增發公司不但取消了發行股本的限制,而且即使公司最近3
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也可以增發。
Ⅳ 上市公司符合哪些條件才能配股送股
(1)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領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符合要求的業績記錄,主要是考察擬上市公司的獲利能力 如用稅後凈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股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償債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也有規定的數值。
(4)股權分散情況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的流動性,以及防止股票集中在少數股東手裡可能帶來的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Ⅳ 配股資格指什麼
配股資格指上市公司按股東所持股份數以特價分配認股 (即配股)應具備的條件。
具體包括:
①距前一次發行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
前次發行包括配股等其他發行方式,間隔計算以前次招股說明書或其他招募文件公布日期到本次配股說明書公布日期的間隔為准;
②前一次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用途與當時該公司的招股說明書、配股說明書或股東大會有關決議相符;
③公司連續兩年盈利。
④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⑤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
⑥配售的股票限於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根據股東大會決議在規定的日期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東;
⑦本次配售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原有的30%;
發行B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還應遵守有關該類別股份的其他法規的規定。
(5)最新上市公司配股條件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開發行股票的一般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投資者在配股的股權登記日那天收市清算後仍持有該支股票,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需辦理登記手續。中登公司(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會自動登記應有的所有登記在冊的股東的配股許可權。
上市公司原股東享有配股優先權,可自由選擇是否參與配股。若選擇參與,則必須在上市公司發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繳款期內參加配股,若過期不操作,即為放棄配股權利,不能補繳配股款參與配股。
Ⅵ 配股申購的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募集資金使用效果良好;
(2)公司上市超過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最近3年連續盈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
(4)本次配股募集資金後,公司預測的凈資產收益率應達到或超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
(5)配售的股票限於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6)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其股份總數的30%,公司將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用於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技改項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公司發行新股時按股東所持股份數以持價(低於市價)分配認股。
Ⅶ 配售股份的配股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募集資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間隔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以上;(2)公司上市超過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最近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3)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4)本次配股募集資金後,公司預測的凈資產收益率應達到或超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5)配售的股票限於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6)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其股份總數的30%,公司將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用於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技改項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公司發行新股時按股東所持股份數以持價(低於市價)分配認股。配股的一大特點,就是新股的價格是按照發行公告發布時的股票市價作一定的折價處理來確定的。所折價格是為了鼓勵股東出價認購。當市場環境不穩定的時候,確定配股價是非常困難的。在正常情況下,新股發行的價格按發行配股公告時股票市場價格折價10%到25%。理論上的除權價格是增股發行公告前股票與新股的加權平均價格,它應該是新股配售後的股票價格。 配股不是分紅分紅是上市公司對股東投資的回報,它的特徵為:上市公司是付出者,股東是收獲者,且股東收獲的是上市公司的經營利潤,所以分紅是建立在上市公司經營盈利的基礎之上的,沒有利潤就沒有紅利可分。上市公司的分紅通常有兩種形式,其一是送現金紅利,即上市公司將在某一階段(一般是一年)的部分盈利以現金方式返給股東,從而對股東的投資予以回報;另外就是送紅股,即公司將應給股東的現金紅利轉化成資本金,以擴大生產經營,來年再給股東回報。而配股並不建立在盈利的基礎上,只要股東情願,即使上市公司的經營發生虧損也可以配股,上市公司是索取者,股東是是付出者。股東追加投資,股份公司得到資金以充實資本。配股後雖然股東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給股民投資的回報,而是追加投資後的一種憑證。配股就是行使配股權,有償得到紅股,要按一定比例以一定的價格購買股票,就是說要得到更多的股票還要自掏腰包.配股除權後,填權還是貼權,要注意市場的氛圍.在牛市中,配股後,填權的機會比較大,低價買入的股票就可能有更大的收益. 如果大勢走弱,出現除權後股價跌破配股價,那麼會損失慘重.如果可以在市場中用比配股價還低的價格買到股票,配股就沒有意義. 配股操作如同平時買股票,只要按照配股價和應配股數,填買單即可,沒有配股權證一說.如果某股票又分紅又配股,可以只取紅利,而不配股,只要在配股繳款期不買入,配股就被放棄.(7)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8)採用代銷方式(9)上市公司最近36個月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
Ⅷ 上市公司具備什麼條件可以配股
配股發行是增資發行的一種,是指上市公司在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後,向其現有股東提出配股建議,使現有股東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認購配售股份的行為。它是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一種方式。在集資的意義上,配股集資具有實施時間短、操作較簡單、成本較低等優點,同時配股還是上市公司改善資本結構的一種手段。
1、上市公司必須與控股股東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獨立、資產完整和財務獨立。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規定,並已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進行了修訂。
3、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
4、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募集資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間隔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以上。
5、公司上市超過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最近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滿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按上市後所經歷的完整會計年度平均計算;屬於農業、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高科技等國家重點支持行業的公司,凈資產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於9%;上述指標計算期間內任何一年的凈資產收益率均不得低於6%。
6、公司在最近3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
7、本次配股募集資金後,公司預測的凈資產收益率應達到或超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
8、配售的股票限於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9、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其股份總數的30%,公司將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用於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技改項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配股申請不予核准:
第一,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二,近3年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擅自改變《招股說明書》或《配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而未作糾正,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
第四,股東大會的通知、召開方式、表決方式和決議內容不符合《公司法》及有關規定。
第五,申報材料存在虛假陳述。
第六,公司擬訂的配股價格低於該公司配股前每股凈資產。
第七,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公司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佔用,或有重大關聯交易,明顯損害公司利益。
申請配股的上市公司因存在上述第二、第三、第五項規定的情形而未獲中國證監會核準的,不得在一年內再次提出配股申請。
Ⅸ 公司開始成立上市公司配股有何規定
公司開始成立上市公司配股的規定: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的規定,上市公司申請配股,除應當符合《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經注冊會計師核驗,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設立不滿3個會計年度的,按設立後的會計年度計算;
(2)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原則上不超過前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股本總額的30%;如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全額認購所配售的股份,可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
(3)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不少於1個會計年度。
1、配股必須採用代銷方式,認購股數沒有達到擬配數量的70%,發行失敗。配股的超額認購問題配股方式引入了發行失敗機制,即「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因此為確保配股成功,有建議提出是否可以由其他股東超額認購。鑒於是否認購配售的股票是股東的權利,股東放棄認購權後並不能直接將該權利轉移給其他股東,因此,考慮到利益平衡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不允許股東超額認購。
2、對發行價格沒有約束,發行股份沒有鎖定期。
Ⅹ 中國股票分紅與配股的條件
配股的特別規定: 第十二條 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簡稱「配股」),除符合本內章第一節規定外容,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三)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第四十六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 (一)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二)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三)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 (四)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