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股東不是最終受益人會不會利益收到侵害
大股東不是這種,所有人應該會因為利益受到很多的侵害。
Ⅱ 公司大股東未經股東會同意私下簽訂合同是否有效
詳細點說:
1、看你公司的公司章程,章程約定資產長期租賃是需要股東會決議內的(董事會決議或者總經理辦公容會或總經理直接就可以審批)要看許可權。
如果需要股東會開會,就需要開股東會,單一股東無權確定,無論是大股東還是小股東。而且此類股東會決議有通過比例的(一般是50%)。也就是現在說他無效,開會還是會通過的,少數服從多數。
所以這種事情要看公司章程,對許可權的約定。沒有經過程序,可以說他無效,侵犯其他股東的利益。
2、另外,還要看交易,是否和大股東有關聯交易,因為有關聯交易可能損害公司利益,小股東也可提出要求大股東不在股東會進行投票,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才能通過。
Ⅲ 我是大股東,但不是法人,誰權利大
股份的多少決定權利的大小
Ⅳ 若大股東不是企業法人代表,是法人代表說了算還是大股東說了算
首先,你要明確你的企業的性質,是合夥還是有限責任公司,兩者的治理方式是不一致的。
《合夥企業法》並未對合夥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予以明確,原則上合夥企業事務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會議)。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的最高權力機構分別是股東會和股東大會。
Ⅳ 控股股東就是第一大股東嗎有什麼 區別啊講清楚點 ,謝謝啦
1、控股股東就是第一大股東嗎:是的。
2、有什麼區別:理論上來說,控股股東就回是在公司佔有股份權答重最大的股東。控股股東分為絕對控股股東和相對控股股東兩種。
絕對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大於公司整個股份的51%;相對控股股東是指整個公司股權最大的股東
例如601009南京銀行,它的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只有13.76%,但是由於其他股東的持股比例小於13.76%,只能「委屈」地成為第二、第三大股東。
(5)大股東是否認為什麼是在線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第216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Ⅵ 大股東必須擁有一票否決權嗎 我的意思是 他的股份一定要比其他所有人加起來還要高一點嗎 詳細點解答 謝謝
一票否決權需要至少佔公司總股份51%的股權,
Ⅶ 最大股東,為什麼控股大股東地位還不變
一般最大股東就是控股股東,但是如果大股東持股比例過低,就會出現占據實際控股地位的可回能是公司的經營答層股東,而非大股東。上市公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通過在二級市場收購股票而成的大股東,往往會受到原大股東的非難。譬如著名的萬科股權之爭和勝利股份股權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