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高管損害股東利益,股東怎樣維權
首先,商業機密必須是合法的,公司被罰錢了,就說明這種作為本身是違法的。 其次,商品有價格標簽,說明本身價格是對外公布的,也即這個價格根本不是秘密,更談不上商業秘密。反倒是公司「惡意篡改」的行為才是秘密。 所以你完全不用擔心,據理力爭就是了,公司無非是想嚇唬你,達到報復和剋扣工資的目的。 拖欠你的工資和沒有固定合同的情況勞動仲裁委員會會幫你解決。如果你嘗試自己解決很可能在公司的強勢和老辣面前吃虧,需謹慎。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② 損害股東利益立案要什麼證據
損害股東利益立案的話要證據肯定是要能夠證明對方已經損害了股東的利益並且方式是違法或者是非法的的方式
③ 為什麼大部分並購行為都為損害股東權益
正所謂寧為雞首不為牛後,沒有控股權就沒有謀福利的主動權,只有分紅權,那距離差的遠了。並購後就多了一對和你分錢的人,而且多了和你權利一樣大的一批人。
美國在線和時代華納合並
一般情況下並購都是有主體和並入體之分。誰強點,誰主動進行,誰就是主體。被並入體一般考慮到自身發展局限希望能藉助於主體拓展事業;也有可能是出於公司困境,需要通過被並入從而解決困境。
任何並購沒有完全互利的情況,都是有主有次,有主動,有被動的。並購完成後還要整合,整合的好那麼股東權益會增加,並的不好會是1+1<2
④ 公司由三個人合夥,由於大股東是法人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低價出售公司產品到自己新注冊的公司,該怎麼辦
根據公司法148條和149條(五)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設定了競業禁止義務,即當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違背上述義務時,受到損害的公司和股東,均有權直接要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違背競業禁止義務的收入歸於公司所有。
大股東作為法定代表人肯定也是董事之一,同時也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他的這一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
股東是有權查閱公司會計資料的(公司法166條),所以先收集好證據。
面對這一情況的處理途徑:
1、如果和另外一個股東聯合的股份超過這個違法的大股東,那麼可以召開股東會罷免這個違法股東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職務;
2、如果無法聯合或者聯合後仍然不能超過50%股份,那麼參考公司法150條、152條、153條對這個大股東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並且將其違法所得收歸公司所有。
3、要是不想太早訴訟,或者覺得訴訟太累,可以提出一個價格把股權都轉給這個大股東或者另外一個股東,這樣抽身離去是合法的,也是不錯的選擇。
參考的具體法律規定:《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五十二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五十三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⑤ 控股股東損害小股東利益,怎麼維護小股東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百五十一條董事、管理人員有本法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