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和一家投資公司共同成立產業並購基金,上市公司的高管作為基金的SLP(特殊有限合夥人)
高管為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因此判斷所述交易構成上市規則規定的與關聯方共同投資,關聯投資金額的認定以上市公司的出資額為准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② 談談券商的盈利模式。券商與 上市公司、交易所、投資者的合作關系流程。券商的是從股票哪裡來的
1. 保薦+直投(類似於VC風險投資) 前期投入資金 然後保薦運作上市 享受原始股價格 利潤相當豐厚的 !
2上市公司發行股票需要有券商來組織發行 一般分為承銷(負責發行出去)包銷(如果沒有足夠投資者申購 剩餘部分券商自行購買)
3我們普通投資者是不能直接參與買和賣的 必須經過會員向交易所報價 然後再成交 券商是要先成為交易所會員 才可以進行代客買賣股票的中介業務
4券商如果符合規定 可以有自己的自營盤 拿出一部分盈利資金 或者是通過合法融入的資金 就可以參與買賣股票的權利!
補充:如果券商買賣的股票和客戶發生利益沖突時 在三公原則下 是客戶優先
③ 我在寫畢業論文,想找2010到2011年間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案例,誰能幫幫我啊!
上市公司 會計信息失真的經濟學分析
2006-4-7 16:5中國農業會計·王維虎【大 中 小】【列印】【我要糾錯】
上市公司是股票市場的基石。上市公司經營狀況的優劣決定著股票市場的發展前景。然而,我國自1990年及1991年上海證交所和深圳證交所相繼成立至今,上市公司虛假會計信息披露頻頻曝光,丑聞連連。國外也不例外,美國安然事件前後,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也頻報丑聞。
針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現狀,我國財政部曾適時出台《企業會計制度》及具體會計准則。這些重大舉措,對於抑制盈餘操縱等會計造假極具震撼力和威懾力。然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公司治理結構和注冊會計師的聘任等制度安排方面的缺陷,會計信息的不透明以及資產重組與關聯方交易的濫用,均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提出了嚴峻挑戰。本文擬從企業相關經濟利益者博弈角度,對以上問題進行剖析和探討,並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議。
一、公司治理結構與會計信息質量
美國首先提出「公司治理」觀點後,現代公司治理問題和實踐已成為各國管理界普遍研究的一項課題。在我國,公司治理是被作為「公司治理結構」來研究的,其對國家處於經濟轉軌時期的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廣泛意義上的公司治理,是用以處理不同利益相關者即股東、貸款人、管理人員和職工等一切與公司有利益聯系的主體之間的關系,以實現經濟目標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包括公司治理結構和公司治理原則。我國經濟學家吳敬璉說:「所謂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即高級經理人員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上述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系。通過這一結構,所有者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公司董事會託管;公司董事會則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擁有對高級經理人員的聘用、獎懲以及解僱權;高級經理人員受雇於董事會,組成在董事會領導下的執行機構,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經營企業。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尚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
(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種類多(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等),持有不同種類股票的股東對公司治理結構有著不同的利益要求,這就使得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因涉及面廣而復雜。
(二)股權結構以國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為主,尤以國家股比重最大,股權結構不合理,一股獨大。而國家關於國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許上市流通的規定,使持有國家股、法人股的股東獨攬公司大權卻不必承擔股票市場的風險。
(三)上市公司舉債比例小,債權結構不合理。盡管《證券法》對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條件要比申請配股的條件寬松得多,可申請發行債券的公司仍寥寥無幾。
(四)董事會中內部董事占絕大多數,董事會結構不合理導致權力失衡,董事會的投票決策機制形同虛設,出現了公司治理上的「無效區」。目前我國多數國有企業的董事、經理是由控股股東委派,其代表股東行使的權力過大,尤其是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現象。「內部人控制」使得公司治理中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完全喪失效力。
眾所周知,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必然導致公司的投資者與管理層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是會計造假的誘因之一,並可能帶來不利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為了解決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筆者認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實行「國有股減持」方案,改變「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2.建立諸如期權持股、獎金等多種對經理人員的長期激勵機制,規避其操縱會計信息、追求短期利益的行為,並釋放其道德風險。
3.實行審計委員會制度,加強內部監督的力度。審計委員會應履行下列許可權和職責:
①審查會計政策、財務狀況和財務報表程序;
②聘任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進行獨立的審計;
③審查內部控制結構和內部審計工作;
④監督公司行為,確保公司如實編制和披露會計信息。
4.設立有效的獨立董事制度,改變中小股東沒有發言權的被動處境。在實施獨立董事制度之前,首先必須妥善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①獨立董事的聘任問題;
②獨立董事的薪酬問題;
③獨立董事的賠償問題。
5.完善權力分配、權力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機制,迫使管理層釋放信息,均衡信息分布。
二、注冊會計師聘任制度與會計信息質量
如果說公司治理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內部制度安排,那麼,社會審計則是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外部制度安排。
獨立性是社會審計的靈魂,離開了獨立性,社會審計的功能將一文不值,並有可能使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更具欺騙性。令人遺憾的是,我國注冊會計師的聘任制度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嚴重危及了社會審計的獨立性。盡管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請會計事務所必須經過股東大會的批准。但在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的情況下,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真正權力實際掌握在管理層手中,股東大會在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問題上,其充其量只是個橡皮圖章,這既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具體表現,也是上市公司頻繁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制度原因。這種被扭曲了的聘任制度,往往助長了「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心態。不僅降低了一些注冊會計師的職業敏銳性,而且淡化了注冊會計師對社會公眾的責任感。
考慮到我國要徹底根除公司治理的「一股獨大」還需時間,為此,我們認同有關專家的建議:
(一)暫時終止由上市公司自行聘任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改由監管部門或證券交易所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的會計報告進行審計。
(二)實行上市公司審計輪換制,定期強制性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以免注冊會計師與上市公司過於親密而喪失獨立性。
(三)建立注冊會計師民事賠償機制。
(四)推行無限責任合夥制,加大注冊會計師的過失成本。
三、關於會計信息的透明度
會計信息的透明度是會計信息質量的顯著表現。但不可否認,追求高透明度可能會潛在地限制或損害某些相關利益團體,如加大信息成本;暴露企業潛在風險,加速企業死亡;等等。
我國資本市場在短短十年左右的發展中,出現過很多會計信息不透明的案例。如紅光實業、鄭百文、銀廣廈等等。具體原因是:提供不透明會計信息,其潛在的收益是可預期的(包括「獲取」稀缺的上市資格、配股資格等),同時中介機構也會獲得不菲的收益。從我國上市公司以往的實際來看,除了個別公司負責人因提供虛假會計信息或因欺詐發行股票罪而入獄外,總體上是經濟處罰低,沒有懲罰性賠償。潛在的風險低、造假成本與造假收益的不對稱,是助長會計造假的根本原因。
總之,影響會計環境的因素很多,但總體上不外乎兩方面:一是事前的制度安排,二是市場對會計信息的識別能力及相關機構對不透明會計信息的懲罰力度。
四、資產重組和關聯方交易使會計淪為「魔術」之虞
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通常是其股票上市交易後,因公司經營出現困難或危機而影響其經營業績,甚至導致經營虧損,從而淪為ST或PT並最終退市。此時由政府主導、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參與和推動下,引入具有實力的公司(多為非上市公司)或集團,對上市公司資產或業務進行重組,達到入主方(重組方)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權,並隨之掌控一系列資本、股權、債務、資產及人員安置、業務整合等涉及上市公司全面工作的運作活動。
關聯方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主要形式有資產交易、資金融通、擔保和購銷四類。由於我國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國有企業改制上市的,上市公司與原國有企業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且上市公司很多資產重組都是在關聯方的關照下進行的。經調查發現,有相當多的上市公司得到了控股股東積極有效的支持,如:利用多種讓利方式向上市公司轉移利潤;不遺餘力注入優質資產;不計成本地將自己擁有的優質資產和好的經營項目與上市公司的劣質資產進行置換,以保證上市公司的盈利等。關聯方交易往往會救上市公司於水火之中,使其得以喘息。但通過關聯方的資產重組,盡管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會在短期內迅速提高,但公司集團的整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沒有改善,反而因承擔了上市公司的不良資產,使經營業績受到拖累。由於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的經濟關系是以互惠互利為前提的,這也決定了通過關聯方交易所產生的不等價交換的結果,只能是今天的資產重組方案有利於上市公司,而明天的經營決策將有利於關聯方。
會計理論界對會計到底是一門科學,還是一門藝術的爭論由來已久。但現實中的一些令人困惑的做法讓人覺得會計越來越像是一門魔術。同一個企業,經過資產重組和關聯方交易,將「紅色業績」(虧損)變成「藍色業績」(盈利)簡直易如反掌。此類案例不勝枚舉,若取締這些資產重組和關聯方交易,ST和PT家族的陣容不知要擴大幾倍。這類案例的最顯著特點是不等價交換,交換的結果是大股東向上市公司肆無忌憚地進行利潤輸送。不可思議的是,上市公司利用資產重組和關聯方交易調節利潤,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以資產重組和關聯方交易之名,行會計報表粉飾之實的現象如果不能被及時、有效地加以制止,財政部即使頒布再多的會計制度和准則也是枉然。注冊會計師再超然獨立也無法制止會計造假,現存的收益確定、資產計價等理論體系也將崩潰瓦解,會計終究有一天會淪落為「魔術」。
作者單位:山東財政學院、華北航天工業學院
④ 二家上市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是利好還是利空
參照當年京東和騰訊簽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後京東股價的變化,和2018年蘇寧和阿里簽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後蘇寧股價的變化,對小公司是利好,對大公司是利空。
⑤ 上市公司為什麼稱為執行董事會呢公司與集團兩者合作愉快嗎
董事會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按公司或企業章程設立並由全體董事組成的業務執行機關。具有如下特徵: 董事會是股東會或企業職工股東大會這一權力機關的業務執行機關,負責公司或企業和業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對公司股東會或企業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股東會或職工股東大會所作的決定公司或企業重大事項的決定,董事會必須執行。 董事會的職責 股份公司的權力機構,企業的法定代表。又稱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除法律和章程規定應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力之外,其他事項均可由董事會決定。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製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後,董事會就作為一個穩定的機構而產生。董事會的成員可以按章程規定隨時任免,但董事會本身不能撤銷,也不能停止活動。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重要的決策和管理機構,公司的事務和業務均在董事會的領導下,由董事會選出的董事長、常務董事具體執行。 1、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聽取總經理的工作報告並作出決議; 6、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終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項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並決定其獎懲。 集團公司是由公司本體分公司、子公司等組成的企業集團,集團公司可能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可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可能上市交易,也可能不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必然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其股份必然是上市交易的。公司是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組織。根據現行中國公司法其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集團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可以是幾個小單位或公司合並起來,也可以是其他組織或國家形成的團體。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當然,鑒於各地規定不同,此條件有所變動。目前所知集團最低標準是: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實收資本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2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⑥ 合夥企業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分紅,合夥企業的自然人合夥人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關於2018年股權轉讓檢查工作的指導意見》(稅總稽便函[2018]88號)第一回條第 (三)項規定,財稅【答 2 01 5 ] 101號文件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適用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該"個人"不包括合夥企業的自然人合夥人。
依據上述規定,合夥企業將從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紅分給合夥企業的自然人合夥人,合夥企業的自然人合夥人不適用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⑦ 企業管理層與股東的利益沖突是什麼
股東要求的是股東利益最大化,而企業管理層的目標是企業利益最大化。
股東享有公司版的所有權,公權司經營通常由公司管理層負責。作為管理層為實現公司及自身利益常會與股東產生沖突;後果將使決策失效,公司利益受損。
比如年底分紅,股東想把企業利潤轉為分紅分到自己手中,而企業管理層想把利潤留在企業轉為下年度的資本來使用,這就產生了沖突。
股東想通過投資獲得更多的收益,管理者也想獲得更多的報酬,但是往往兩者不好均衡,但是可以通過監督與激勵的方法,例如:股東可以允許管理者購買公司的股票,這樣管理者願意更多的使公司獲得更多的利益,管理者這也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
(7)上市公司與管理層成立合夥關系是利擴展閱讀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再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資產。
參開資料來源:網路-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