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各位大俠,請問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後,其股東的股票怎麼弄啊,是不是也要搞到三板市場去搞個轉託管啊
上市公司在實行終止上市後一般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俗稱「三板」)。內持有退市公司容股票的股東應注意該公司進入三板市場交易前的確權公告,並按公告規定的開始時間起到具備從事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股份確權手續,以免錯過該公司在三板市場掛牌當天的流通股份交易,公司掛牌後投資者仍可辦理股份確權手續,確權成功的,流通股份於第二個交易日到投資者賬上(股東全稱、股東證件號碼與公司退市時的股東名冊所登記信息不一致及過戶等情況,其流通股份於第三個交易日到投資者賬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貳』 上市公司原股東如何解禁手裡的股票
這個不區分是自然人股東還是法人股東,只是區分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還是董監高還是一般股東。
如果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鎖定期是上市後三年。如果是董監高,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任職期間每年只能轉讓不超過25%,離職後半年內不能轉讓。如果是一般的原始股股東,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
還有一些特別規定,是針對在上市前突擊入股情況的。
股東解禁劃分為「大小非」。俗稱的「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產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大非」則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
除了因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場還因IPO和增發而源源不斷地湧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為首發原股東限售股、首發戰略配售股份兩種。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根據證監會去年9月份發布的新規,若發行人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之前12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諾不予轉讓的期限為12個月,而此前鎖定期為36個月。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況下,戰略投資者獲得配售的股票鎖定期限為3至6個月。而在上市公司增發股份時,針對戰略投資者的定向增發也要求有一定的鎖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鎖定半年。
『叄』 我的原始股票上市不知道是在哪個證券公司託管的,怎麼查
什麼叫做原始股?如果你不知道哪個證券公司,問一下本公司的董秘就可以了,你是不是認購的股份,還沒有開戶,問公司託管在哪裡,去那邊開戶,告訴他們有公司有股份在自己名下。
『肆』 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的股票份額與散戶持有的股票有什麼區別
大股東持有的股份有鎖定期,鎖定期內是不能賣出的。
散戶在股票市場買入持有的股份,隨時都可以賣出,第一天買入的,第二天就可以賣出。
『伍』 什麼是股權託管
股權託管
1、定義
股權託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將股權登記管理的義務和投資者保存並管理證券資產(股權證)的義務委託給政府指定的具有普遍社會公信度的第三方機構履行的一種行為。
2、服務內容
對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進行集中統一登記託管. 代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分紅派息. 對託管股份進行協議過戶轉讓. 對託管股份進行質押登記. 接受股東對股份資料的查詢. 代理股份公司的股份回購業務. 對股份公司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股權託管有以下幾點好處:
1.股權託管對政府的好處:有利於對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的規范管理;有利於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有利於構築多層次資本市場,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快速健康發展;有利於促進產業和金融資本融合,實現產權交易及制度的創新。
2.股權託管對企業的好處:有利於規范運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有利於節省財務成本;有利於拓寬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本,實現多元化;有利於擴大企業知名度,為其股票公開發行、上市創造條件。
3.股權託管對股東的好處:可以有效杜絕私下交易、黑市交易等不規范行為,保護自身利益;規范股權變更,防範欺詐行為;增加股東股權的流動性,拓寬股東的融資渠道;通過股份證明和查詢股權信息,減少不對稱信息。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流動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交易不活躍到交易頻繁是一個必然的過程。在沒有合法的交易市場的情況下,地下交易市場自然成為這部分股權轉讓的惟一渠道。然而,地下交易市場的弊端不容忽視,蘊含巨大的社會經濟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信息不公開可能造成投資誤導甚至欺詐。
為了消除社會經濟活動中不安定的隱患,政府必須提供股權轉讓的合法渠道並進行有效監管。對於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權證,《公司法》第144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但對在什麼樣的證券交易所,以及由現代化的無紙交易方式帶來的股權登記託管問題並沒有進一步明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證監市場字〔2001〕5號《關於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權託管問題的意見》中指出「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權託管問題,成因復雜,涉及面廣,清理規范工作應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
為了促進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發展,規范股權交易,確保國有資產在交易過程中保值增值,填補法律空白,許多地方政府都以行政規章的形式要求對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進行集中登記託管。目前,上海、深圳、武漢、成都、陝西、北京、天津、山東、浙江、江蘇、沈陽、內蒙古等地均已建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託管中心。託管中心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兼政府監管職能和市場化運作功能為一體的管理、服務型機構,其職能是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法律法規,為託管企業提供股權登記及股權的日常管理,按託管企業要求提供股東登記服務、變更服務、信息查詢及分紅等其他服務。
股權託管機構的建立和運作,為非上市公司股權流動搭建了一個管理服務平台,通過股權託管中心的登記過戶,變更轉讓,地下股權交易才逐步轉變成為「陽光下的交易」,廣大投資者和真正想發展的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守法規范的中介機構也找到了可以依託的、有一定社會公信力的平台。
除上海外,幾乎所有地方政府都以發文形式要求當地非上市股份公司甚至有限責任公司一經設立,必須到託管中心託管。各地的託管中心對活躍在場外的交易進行疏導和規范登記,工商管理部門有的根據託管中心出具的股權變更登記單或股權轉讓見證單,進行工商變更登記,也有的每年一次,接受股權託管中心將記錄在案的股東名冊備案。這種地方政府主導的股權規范流動行為有利於資本市場的創新探索,也是上市公司證券市場的有力補充,更加有利於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的出現。
股權託管有以下幾點好處:
1.股權託管對政府的好處:有利於對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的規范管理;有利於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有利於構築多層次資本市場,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快速健康發展;有利於促進產業和金融資本融合,實現產權交易及制度的創新。
2.股權託管對企業的好處:有利於規范運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有利於節省財務成本;有利於拓寬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本,實現多元化;有利於擴大企業知名度,為其股票公開發行、上市創造條件。
3.股權託管對股東的好處:可以有效杜絕私下交易、黑市交易等不規范行為,保護自身利益;規范股權變更,防範欺詐行為;增加股東股權的流動性,拓寬股東的融資渠道;通過股份證明和查詢股權信息,減少不對稱信息。
2005年1月,上海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和市工商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上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審批、登記和備案相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實施。《通知》的頒布有助於約束目前上海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活動中存在的種種不規范現象。同時針對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進一步的實施辦法和細則也將在近期出台。我們可以樂觀地預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流動在上海已經進入到一個新的規范發展階段。
http://www.hbgufen.com/nhbgufen/hbgqtgzx/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03
參考資料:http://www.sasaccq.gov.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021
『陸』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股東交託管費
上市公司不可能,也沒有理由讓股東交付託管費,這是法律不允許的。除非是大股東將股份託管在銀行或者信託公司,這些股東才會繳納託管費,普通股東涉及不到
『柒』 上市公司退市後,投資者持有的股票怎麼辦
1、根據有關規定,上市公司退市後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回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答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上市公司退市後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上市公司退市後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捌』 託管後的股權一定能上市嗎
不一定,要達成上市條件才可以上市的
『玖』 股權登記託管對股東有什麼好處
1、股權登記託管是指具有公信力的託管機構接受非上市公司的委託,代替公司履行置備股東名冊的法定義務,記載並確認股東對股權所有權及其相關權益產生、變更、消失的法律行為。
2、股權登記託管對股東有何益處?
(1)通過集中託管、代理分紅、代辦轉讓等服務,監督各非上市公司實行同股同權同利,維護所有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在安全、高效、順暢的流通市場實現資本有效流動、順暢進出;
(3)通過公開發布公司的各項信息,增強公司的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
(4)股權轉讓更加規范,防範欺詐行為。
3、股權登記託管對託管企業有何益處?
(1)擺脫股權管理事務,降低管理費用;
(2)促進企業現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股權託管以政府監管作擔保,提高企業管理股權可信度;
(4)取得利用股權進行質押擔保和股權轉讓的信用保證;
(5)有助於企業資產重組和資源優化配置;
(6)享受到託管機構提供的專業化、規范化服務;
(7)有利於企業擴大知名度,為其股票公開發行、上市創造條件。
4、股權登記託管對政府有何益處?
(1)直接以國有資產增值為取向,有效地防止或制止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2)有助於改進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增強國有企業競爭力;
(3)有利於國家對國有控股或參股企業的宏觀調控和監管;
(4)有利於政府更有效地監管股權交易行為,規范股權管理;
(5)有利於構築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快速健康發展;
(6)有利於促進產業和金融資本融合,實現產權交易創新。
『拾』 上市公司股票可不可以轉讓
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轉讓,轉讓方法: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類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二類。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如是發起人的股票,還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持有人姓名或名稱,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二)記名股票的轉讓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的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違反上述程序規定的股票轉讓,對公司不發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辦理股東變更記載手續,公司股東一切應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仍以原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記載人為有效,股票受讓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這里所說有記名股票還可以採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這主要是針對目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實現了無紙化的股票交易的現實情況,無紙化記名股票的轉讓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進行。
為了防止個別股東利用股票轉讓分散或集中表決權,以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目的,同時為了保證股利分配的順利進行,避免發生權益糾紛,《公司法》還規定在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記名股票轉讓引起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上市公司的股東眾多,股權轉讓頻繁,並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廣大投資者中間進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並不具備置備股東名冊的信息優勢和便利條件。現行《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上市公司股東名冊的置備主體。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關規定應全部託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股票轉讓、股票質押等交易必須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證券法》第160條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向證券發行人提供證券持有人名冊及其有關資料;應當根據證券登記結算的結果,確認證券持有人持有證券的事實,提供證券持有人登記資料;應當保證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市公司按照委託合同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獲得的股東名冊,作為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換句話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置備的股東名冊是正本,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是副本。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三)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依法律的原則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和現代電子技術的廣泛應用,目前深、滬兩地交易所均實現了股票交易的無紙化、電子化,投資者進入股市必須先到當地證券登記機構分別開立上海、深圳股票帳戶,才能進行股票交易。開立股票帳戶時,投資者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般為身份證),並提供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基礎資料。投資者辦理了股票帳戶後還需在證券公司(券商)辦理相應的資金帳戶。投資者在辦妥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後方可進入市場,委託券商買賣股票。目前在我國券商提供的委託方式有填單委託、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可視電話委託、委託機委託、網上委託等,券商受理客戶委託並審查無誤後,直接進入交易所內計算機主機進行撮合成交。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即在一定價格範圍內(昨收盤價的上下10%之間),優先撮合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客戶在委託買賣的次交易日應到券商處辦理交割,券商向客戶提供的交割單需列出客戶本次買賣交易的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