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權不變。股權質押只是限制了股權的處分,如轉讓或贈與,並不影響股權內本身所代表的股東權利,容如投票權、分紅權等。
股東所持股份被質押或凍結,不會影響這部分股份的表決權,但會限制股東自由處置這部分股份的權力。換句話說,這些股東可以表決同意有關方案的決議,但決議是否具有效力、能否執行下去,卻由於質押或凍結情形的存在而有很大不確定性。他們指出,按照法律規定,只有在質押或凍結的原因解除以後,股東才可以自由行使對這部分股份的處置權。否則,就必須事先徵得質押權人或凍結申請人的同意。
2. 股份有限公司受讓重大資產或對外提供擔保,股東大會怎樣表決適用特別決議2/3嗎法條依據是
需要股東大會決議,半數通過即可,這里的半數是所持表決權超過全部的半數而不是參會人員的半數。
不適用三分之二。
具體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零五條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3. 請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決權和出資比例都是什麼關系啊
有限公司股東表決權一般按照出資比例行使,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規定,也就是說,可以不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有限公司股東表決權按出資比例行使的例外,股權轉讓按人頭表決,這是公司法規定的唯一按人頭表決的情形。
股份公司是純資合性的公司,表決表和股份相關,一股一權,同股同權,屬於法律強制性規定,章程不得另行規定。
(3)股份公司抵押表決比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關於股東表決權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4. 股份有限公司將公司財產給他人抵押貸款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嗎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度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除以上事項外,可以持有表決權二分一以上通過即可。
對外進行擔保抵押的表決時否需經全體股東同意,要看公司章程是如何約定的。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按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即可。
5. 二人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權責問題(怎麼行使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
有限公司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遇到公司法規定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的決議,如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如果其中一個出資比例佔到三分之二以上,應當認定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否則只能雙方共同決定。如果是其他事項,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在兩人股份相等時很簡單,必須兩人都同意。
《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5)股份公司抵押表決比例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43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根據本條法律規定,如果涉及以上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你們是兩個自然人股東,表決權一般按照出資比例確定,如果其中一個出資比例佔到三分之二以上,應當認定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否則只能雙方共同決定。如果是其他事項,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決方式
1、有限公司的股東會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約定。有限公司的股東會特別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全體」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3、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全體」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6. 公司法16條中所持表決權過半數是什麼意思是人數還是股份數額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三條關於「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之規定,本律師認為所持表決權過半數是指出資比例數額,即股份數額。
縱橫法律網 相秀娟律師
7. 請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決權是怎樣計算的是一人一票還是按出資比例計算的請舉例說明.
按章程約定
8. 股份制公司需要達到多少比例才有一票否決權只有控股51%才有絕對的否決權嗎。
一、股份公司不能能在公司章程中設置一票否決權。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股份公司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股份公司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公司法》並未允許股份公司通過公司章程授予董事和股東一票否決權。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是開放式公司,需要更注重保護公眾利益,對於組織機構的表決權機制的運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允許股東自由約定。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中設置「一票否決權」缺乏相應的理論基礎。
二、控股34%就可以有絕對的否決權,而不是51%。
因為在股東大會上對於公司的重大事宜的決策要求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投贊成票才能夠通過,所以要有絕對的否決權,個人所佔有的股份數應大於或等於三分之一(即34%)才行。實際操作上,只有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一以上才能安全控制公司。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會議或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8)股份公司抵押表決比例擴展閱讀
控股67%,相當於100%的權力。
誰擁有的股權越多,誰掌握的控制權就越牢固,這是每一位商界人士都深諳於心的常識。通常,我們把持有67%以上的股權稱為「絕對控制權」,因為這代表著管理層擁有了三分之二的表決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由此可見,「三分之二」的表決權,是一個極具誘惑力的比例,它代表著管理層難以撼動的決策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