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發行理財產品要什麼條件
企業發行理財來產品條件:源
首先三種主要債券類型: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公司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企業債。
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主管審批單位是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債券發行人為非金融企業,參與債券承銷和投資的都是金融機構單位,主要玩家是銀行,目前在積極吸納證券公司加入。 國內規模最大的債券種類。
公司債:主管審批單位是證監會,債券發行人為上市公司,參與債券承銷的是證券公司,投資者包含金融機構和個人投資者。
中小企業私募債:證監會備案,無需審批;債券發行人是非上市中小企業,參與債券承銷的是證券公司,非公開發行,投資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等金融機構。
企業債:主管審批單位是發改委,主要的債券發行人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和部分國企。
⑵ 明白為什麼上市公司都選擇定向增發了,而不是配股
假設有家公司的股票現在交易價格是15元/股,現在這家公司要搞一次定向增發或者非公開增發,以10元/股的價格發行1億股。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號稱非常看好增發募集資金所投資的項目,所以要參與認購增發,另外還有一些張翔的爸、李翔的媽、這個牛散、那個私募也看好這個項目,大家湊湊就把這1億股增發給認購了。
現在的問題是這批人真的一共拿出10億元現金把這1億股增發的股票買回去了嗎?一般不是這樣的。通常的做法是這批人會拿出2億現金,另外再向證券公司借8億資金,湊成10億把這1億股增發的股票買下來。
其中需要說明的是:一、因為向券商借錢了,所以這1億股股票得押在券商那裡。不過這也無所謂,因為定向增發或非定向增發一般都有鎖定期,在鎖定期裡面反正也不能拋;二、像這種借錢利率一般是比較高的(比方說年利率7%。知道了吧?銀行、信託為什麼能給理財產品支付遠高於定期的利率),那麼以年利率7%借了8億元資金,每年得支付0.56億元的利息給券商,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不過這些增發認購者自有辦法,他們買這1億股股票時還是掏了2億元真金白銀的,因此股票全部押在券商那裡好像多了點,他們會和券商商量:把其中的0.2億股拿出來由他們自由處置。
他們拿到的這0.2億股股票按照市價15元/股算市值是3億元,拿到銀行抵押貸款1.5億元因該沒什麼問題,那麼有了這1.5億元現金之後每年付給券商0.56億元利息就綽綽有餘。上市公司圈到10億大洋後得懂規矩,這裡面券商是出了大力的,喝水不忘挖井人,得拿出5億來認購券商的理財產品。
券商自然也不會白占上市公司資金,理財產品的利率也是不低的(比方說年利率5%),5億一年就是0.25億元,上市公司的業績也提高了。皆大歡喜,一次定向增發或者非公開增發圓滿完成。我們不妨從增發認購者、上市公司、券商的角度來看看各自的現金流情況。
先說增發認購者:他們最初拿出2億元真金白銀、後收到1.5億元銀行抵押貸款,雖然每年得支付券商0.56億元利息,不過不管怎樣實際的現金凈流出遠遠少於名義上的10億元,也就是1-2億元的事。
再看上市公司:收到了10億元增發款、但流出5億元認購券商理財產品,現金凈流入5億元,每年還能收到0.25億元理財產品的利息。
券商:券商借出8億元、賣理財產品收回5億元,所以現金凈流出只有3億元,每年會收到增發認購者付來的0.56億元利息、但須從中拿出0.25億元付給上市公司(理財產品利息),所以每年實際收到的利息是0.31億元利息。投出去3億元,每年可以收到0.31億元利息,這是什麼收益率啊?都超出10%了,券商的業績能不好嗎?
過了一、兩年之後,增發股票解凍了。我們假設這時的市場不太好,這家公司的股票在這一、兩年之內竟然沒漲,還是15元/股。即便如此,增發認購者的收益還是很豐厚的,我給大家算算。既然解凍了,那麼就能拋了,1億股股票按15元/股的市價拋掉之後得到15億元現金,還掉向券商借的8億元,還剩7億元。
這一、兩年裡面付給券商、銀行的利息有1億多,同時這一、兩年裡為張羅這些事飯沒少吃、禮沒少送,就算花掉將近1億元吧(知道了吧?為什麼高消費場所總是不缺顧客,工作需要啊。),另外最初他們曾拿出真金白銀2億,7億元總共扣掉4億元後還有3億元。
這可是凈利潤啊,是當初拿出2億元認購增發所得到的凈利潤,盡管二級市場股價沒漲、還是增發時的15元/股,但增發認購者的投資收益已經是150%了!
有的朋友可能會說:萬一增發股解凍的時候二級市場不好、跌破發行價了,比方說股價只有8元/股了,那怎麼辦?
別急,那些增發認購者也有辦法應對的,比方說他們可以借幾天的過橋貸款先把借券商的8億給還了,還了之後抵押在券商那裡的0.8億股股票就可以拿出來了,拿出來之後向銀行抵押貸款貸個3-4億。
另外還可以跟銀行說增發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快要建成了,開工生產後需要一些流動資金,再貸個3-4億的流動資金貸款吧,兩筆貸款把過橋貸款還了,帳又平了。新貸的款通常是一年左右,等到時候再說吧。
如果過了一年之後市場仍然低迷,公司的股票價格仍然在增發價10元之下,那麼索性再搞第二次增發,理由是前次增發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已經開始生產了,但是這幾年市場情況有變,利潤比預想的差,需要往上游發展,打通產業鏈,自己生產原料,那樣才能提高利潤率,所以打算再增發一次投資二期工程。
我不知道大家聽明白了沒有?如果明白之後,那麼下面幾個問題請大家思考一下。
1、如果券商不能夠通過收益互換為這些號稱要認購定向增發或非公開增發的人融資的話,那麼上面這個游戲玩起來是不是會有問題了。
2、老股民一定都記得以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和公開增發,而這幾年這些已經很少了,普遍看到的是定向增發和非公開增發。那麼這到底是為什麼?上市公司配股融資基本要求:a.經注冊會記師核驗,公司最近3個會記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資產收益率計算依據;設立不滿3個會記年度的,按設立後的會記年度計算;b.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原則上不超過前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股本總額的30%;若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全額認購所配售的股份。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c.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不少於一個會記年度。首先,不管是配股,還是公開增發,實施配股或公開增發融資的上市公司或控股股東,與投資者是利益共同體,有動力經營好上市公司,業績不佳,股價會跌破配股價或增發價,無法收回投資,獲得回報,股民若不看好配股投資項目前景,還可選擇賣出股票,不參與配股與公開增發;其次,按照實施配股的基本條件,許多績劣公司是無法達到基本條件,更別說實施配股融資圈錢的,達到了資源的有效配置,避免了劣幣驅逐良幣與買殼炒殼等投機行為。其三,按照非公開增發的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非公開增發首先完全剝奪了股民的選擇權和表決權;其次,非公開增發公告日期不確定,上市公司作為增發收益者,完全有動力向參與非公開增發的操作者和利益方的進行利益輸送與暗箱操作,損害投資者利益,助長了不勞無獲、坑蒙拐騙、無心干實業、掙快錢的不正之風,進一步加劇實業空心化。
3、說實話很多上市公司的老總整天琢磨的就是這些事,尤其是長期業績不佳、長期微虧的公司,至於上市公司的生產,能維持就行。老總關心的是怎麼用股票作為籌碼通過所謂的資本運作為自己掙錢。
4、世面上極少看到這種層面上的、比較貼近實際情況的研究報告,而看到的一些分析都是什麼:增發價是10元/股,所以10元這里有強勁的支撐;什麼大股東踴躍認購增發的股票,表明對上市公司對後市非常看好等等。你知道了上面的這些後是不是覺得這些話都是莫名其妙的糊塗話?
事實上上市公司拿到了好幾個億的增發款之後不一定真的做募招時說的那些事,裡面也有一套玩法,簡單介紹一下玩法:用IPO或增發所得的部分資金購買銀行1年或幾年期理財產品,從銀行獲得理財產品收益憑證,用此收益憑證反向抵押給銀行進行貸款,提前將這筆資金套出,同時向銀行說明此筆貸款的獲得方為上市公司在海外離岸市場(通常為香港、新加坡等地)注冊的分公司(殼公司),離岸分公司再通過離岸人民幣市場將該筆資金及大部分收益套回國內,貸款資金再次購買理財產品,所得收益購買房產,如此反復操作套利(這是人民幣升值時的套利方式,現在進入人民幣貶值周期,再通過低價出口,高價進口的方式使部分外匯滯留國外),以後有機會再說吧。總而言之,這就是現在所謂的資本運作,大家有點感覺了吧。股東玩資本運作,股民玩題材差價。
⑶ 理財產品,什麼是定向增發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點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目前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加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
特點:參與門檻高,一個資產包一般需要幾千萬甚至幾億資金;價格打折,有時定價會比市價低30%以上;鎖定期12個月。
定向增發股票特點:一般都是較優質的上市公司,具備績優特點;有增發利好,對其未來股價有較強的提振作用;有12個月鎖定期,讓持有者真正地做到長線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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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有哪些
最近,銀行理財收益率超5%已成常態,甚至超7%的產品再現「江湖」。這種理財產品收內益的節節攀升,不但吸引容了個人投資者,也令A股上市公司嗅到了「錢味」。據統計,6月份以來,已有298家上市公司耗資629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不過今年以來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已經開始不淡定了,年初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再融資新規,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不得將募集資金投向理財等財務投資領域。對於廣大股民和實體經濟發展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此外,投資者還要留意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比例情況,留意相關公告信息。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元,上市公司應該及時披露。
對於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相信監管層後續會繼續完善相關規定內容,更有效的發揮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的作用,而不是簡單的用投資者的錢或者自有閑置資金用於財務投資。
⑸ 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募集的資金能否購買銀行固定收益性理財產品
不可以的,要受證監會監管的。
⑹ 上市公司首次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短期或長期內可以用於購買銀行低風險類理財產品嗎
募集資金相當於是公司的錢,理論上可以。
⑺ 公司有24億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為什麼還要增發
個人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銀行拿投資者的錢購買股票上市公司拿股市融資購買理財產品。是這么個循環吧
⑻ 上市公司有餘錢理財,為什麼還要定向增發
定向增復發只是一種形式,增發制主體和客體不同,流程也有一些差異。比如,上市公司向機構投資者定向發行股票以發展資金;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由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定向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用來購買大股東的業務類資產,從而實現資產置換;或是大股東直接用資產來換上市公司股份,形式上仍然採用上市公司定向發行,等等。
⑼ 中國上市公司為什麼會大量購買理財產品
很多上市公司有大量沉澱資金,隨便翻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就可以看到很多類似公告,比如年德力股份發布公告,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1億元購買理財產品;多喜愛公告,增加閑置自有資金5000萬元購買銀行理財產品。2016年11月份,有90多家上市公司發布購買理財產品公告,其中60多家的投入資金中包含閑置募集資金。
為什麼上市公司熱衷於購買理財產品?
公司的理由通常是這樣的:為了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率,合理利用閑置資金,增加公司收益。這樣的說法不無道理,因為大多上市公司在購買理財產品時,是以保障資金安全為最優先考慮的因素,大多會選擇低風險理財產品,期限最短為7天,最長為1年,年化收益率大概在3%-4%左右。這樣一算,一個億買一年理財利息是:1億元*3%=300萬元,這可是凈利潤,基本沒有人力物力成本。非常劃算。
但作為投資者,我們不能對上市公司的說法偏聽偏信,需要審視公司的經營情況。通過眾多案例的總結,可以看出,其實上市公司熱衷於銀行理財,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是理財產品收益高,獲利快;二是主業增長空間有限,經營性盈利艱難,企業發展的動能不足。這其中透露出的風險如下:
首先,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流向了「理財市場」,這違背了我們投資者的初衷。投資者買股票,是希望企業通過經營,獲得長期的獲利能力,提升公司估值,使股價上漲獲利。但有的公司在主業不振的情況下,不做業務創新改進,而是去買了理財產品,用錢生錢,實際是存在一定的資金浪費。
其次,所有的投資均有風險,上市公司用投資者的錢買了「理財產品」,無非是將理財產品的風險轉嫁給了「買股票的人」。趨利避害!
另外,某種程度上說,那些上市公司里的「理財專業戶」,是一種「懶惰」的投資行為,反映出公司高管缺乏進取精神。
再補充一句,入市有風險,投資一定要謹慎!
⑽ 上市公司融資上市後為什麼又有充足的資金去購買理財產品而不是回購自己公司的股票呢
1、股來票融資屬於直接融資,源不要利息,公司買理財獲利;
2、上市公司股票不能隨意回購,要有很多手續;
3、上市時往往可以募集到比發行計劃預計量多的富餘資金。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