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何分紅
有限公司股票分紅的規定限於《公司法》。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分紅的程序如下:
1、董事會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2、股東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針對分紅的限制如下:
1、須為稅後利潤,即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
2、應當先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
3、以前年度有虧損且以前的公積金不足以彌補的,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後,再提取當年公積金,然後分配當年利潤;
4、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此外,經股東會決議,也可以在分紅前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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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股東分紅怎麼算
有關有限公司股東分紅的規定限於《公司法》,此外無其它法律規定。依照《公司法》版的規定,分紅的程權序是:
1、 董事會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2、 股東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而針對分紅的限制如下:
1、 須為稅後利潤,即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
2、 應當先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
3、 以前年度有虧損並且以前的公積金不足以彌補的,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後,再提取當年公積金,然後分配當年利潤;
4、 按照實繳的(而不是章程規定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此外,經股東會決議,也可以在分紅前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簡介: 2009年7月15日,公司前身青島擁灣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成立。 2015年07月30日,青島擁灣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青島擁灣資產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佳生
成立時間:2009-07-15
注冊資本:11178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70200230004642
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苗嶺路15號青島金融中心大廈7層(電梯層8層)
Ⅳ 股東分紅該怎麼算
有關有限公司股東分紅的規定限於《公司法》,此外無其它法律版規定。依照《公司法權》的規定,分紅的程序是:
1、 董事會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2、 股東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而針對分紅的限制如下:
1、 須為稅後利潤,即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
2、 應當先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
3、 以前年度有虧損並且以前的公積金不足以彌補的,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後,再提取當年公積金,然後分配當年利潤;
4、 按照實繳的(而不是章程規定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此外,經股東會決議,也可以在分紅前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Ⅳ 青島擁灣民間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青島擁灣民間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於2014年06月18日在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李科學,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在青島市市內六區范圍內針對實體經濟項目開展股權投資等。
法定代表人:李科學
成立時間:2014-06-18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70200230036682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苗嶺路15號青島金融中心大廈7層(電梯層8層)
Ⅵ 股東分紅如何計算
有關有限公司股東分紅的規定限於《公司法》,此外無其它法律專規定。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屬,分紅的程序是:
1、 董事會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2、 股東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而針對分紅的限制如下:
1、 須為稅後利潤,即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
2、 應當先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
3、 以前年度有虧損並且以前的公積金不足以彌補的,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後,再提取當年公積金,然後分配當年利潤;
4、 按照實繳的(而不是章程規定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此外,經股東會決議,也可以在分紅前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Ⅶ 股東分紅及項目分成
合作就怕這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你們可以召開一次會議,討論新的利益分配方案。
我不大了解你們股東的關系,業務結構、利潤情況,不好給建議。
你說的情況,老的項目維護可以降低提成比例,新項目的接洽應該提高提成比例,只有你們股東的能力和回報達到相對平衡,公司才能拓展新業務,才能發展。
對於參與經營的股東給與合理的工資待遇,社會福利,新老項目提成。對於不參加經營的股東參與分紅。
Ⅷ 關於股東分紅方法
形式
一般地說來,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條件
從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⑴公司當年有利潤;
⑵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⑵ 公司在過去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
⑶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在過去三年的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⑵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Ⅸ 開公司股東分紅是怎麼分的。
有關有限公司股東分紅的規定限於《公司法》,此外無其它法律規定。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分紅的程序是:
1、 董事會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2、 股東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而針對分紅的限制如下:
1、 須為稅後利潤,即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
2、 應當先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
3、 以前年度有虧損並且以前的公積金不足以彌補的,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後,再提取當年公積金,然後分配當年利潤;
4、 按照實繳的(而不是章程規定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此外,經股東會決議,也可以在分紅前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