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份比例公式
持股比例=出資額/注冊資本金。只出技術而不出資金.需經過技術評估確定價值;然後根據評估值版跟其他股東投入的權現金計算相互的比例采確定股份。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1)股份比例董事擴展閱讀
從股東來看,在通貨膨脹加劇時期,企業多借債可以把損失和風險轉嫁給債權人。經濟繁榮時期,企業多借債可以獲取額外的利潤。經濟萎縮時期,少借債可以減少利息和財務風險。
產權比率高是高風險高報酬的財務結構。產權比率低是低風險低報酬的財務結構。該指標同時也表明債權人投入的資本受到股東權益保障的程度,或者說是企業清算時對債權人利益的保障程度。
民資與國資合作後的地位與話語權,主要取決於股權比例大小。因此,經邦研究中心對此發表看法,除少數需要高度壟斷的行業外,國有企業控股比例應該盡量降至相對控股地位,真正改變國有資本「一股獨大」的格局,這有利於民資與國資的平等、公平合作。
B. 董事會人數與股東數量有沒有一個比例的要求
董事會人數與股東數量沒有比例要求,如果設董事會,有限公司至少3人,股份公司至少5人。
一般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超過半數以上即為通過,在股份公司中,也可以考慮採取累積投票的方式。
C. 上市公司設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占所有董事的比例是多少
在2002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包括2名獨立董事;在2003年六月三十日前,回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答少包括三分之一獨立董事。
各境內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指導意見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適當人員擔任獨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會計專業人士(會計專業人士是指具有高級職稱或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士)。
獨立董事出現不符合獨立性條件或其他不適宜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的情形,由此造成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達不到本《指導意見》要求的人數時,上市公司應按規定補足獨立董事人數。
獨立董事及擬擔任獨立董事的人士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參加中國證監會及其授權機構所組織的培訓。

擔任獨立董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2、具有本《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3、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D.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在公司中所佔的股份比例,在法律上有沒有明文規定
一般指所佔股份比例在50%以上
E. 股東投資比例與董事的投資比例有要求嗎
沒有必然的關系。
一個公司中,如果設立董事會,是不設執行董事的。
公司的管理層面和投資層面是分開的。
投資層面為股東會。
管理層面為董事會及其附屬機構(例如:經理)。
股東會決定董事會的人選。在決定的時候,股東按照出資比例的大小選舉董事會人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一般更多的代表大股東的利益。
也就是說,公司先確定股東會。然後由股東會選舉出董事會人選和監事會中非職工監事人選。
在股東會中,如果一個股東持股比例很低,一般情況下,在選舉董事會人選的時候,可能不佔優勢,也就是其利益有可能被其他大股東侵犯掉。代表其利益的董事會人選有可能就沒有 被選舉出來。
所以,董事會成員一般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成員與股東會成員的持股比例無必然的關系。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F. 股份須與董事、監事的比例一致嗎
公司的股東是所有者,董事會和監事會屬於公司的管理者, 沒有要求一定是股東。
1.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2.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3.
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的監事以及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的監事組成的,對公司的法律教育網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的法定必設和常設機構。
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置,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G. 公司任命董事長,是佔有股份比例最大的,還是佔有股份比例超過一半的人
不一定,是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董事會選舉董事長。一般是股份最大的股東或其代表。
H. 騰訊董事會成員,各佔多少股份
騰訊創業初期(約年),馬化騰及其團隊持股60%,IDG和香港盈科數碼各自分享騰訊20%的股份,做為交換條件,二者共向創業初期的騰訊投資220萬美金。
2001年6月,香港盈科數碼以1260萬美元的價格出售手中騰訊20%的股權,接手方為南非MIH米拉德國際控股集團公司。此後,MIH米拉德集團公司又從IDG手中收購12.8%的騰訊股份。此時,騰訊的股權架構處於騰訊團隊佔60%、MIH集團33%、IDG佔7.2%。
一年後的2002年6月,MIH集團再度從騰訊控股馬化騰之外創始人手中購得13.5%的股權,此時騰訊股權結構變為騰訊及其合作創業者占據46.3%、MIH占據46.5%、IDG佔7.2%。
2003年8月,出於上市方面的原因,騰訊進行股權結構調整,在將IDG手中7.2%股權悉數回收的同時,同時從MIH手中回購少量股權,此時控股結構變成騰訊與MIH各持50%的局面。
2004年,騰訊IPO發行4.2億股公眾股,此次IPO採取增加股本方式稀釋原有股東比例。12位自然人與MIH所佔騰訊控股比例各從50%減到37.5%。同年8月31日,ABSA Bank宣布持有1.85億騰訊股票,占已發行股份的10.43%。
至此,騰訊股權結構變為,騰訊及其創使人37.5%、MIH集團37.5%、ABSA Bank10.43%。其中馬化騰個人持股約14.43%。如果在2004年套現,馬化騰可凈賺1.8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