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內有沒有上市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但不認定為實際控制人)的企業上市的案例
1999年,申達股份(600626)分拆出欣龍無紡(000955);2002年,同方股份(600100)分拆出泰豪科技(600590)等案例可算A股分拆的先例,近年來沒見過。
2. 上證交易所有哪家上市公司沒有子公司的,急急急!!!
您好!上市公司沒有子公司的非常多,所以請你選擇創業板的公司。
3. 為什麼有那麼多A股上市公司(純A股哦)的股東是外國機構但是都不具備QFII資格呢
只是國人用國外公司控股公司來逃稅!
4. 中國28家銀行,27家被外國控股,沒有外國控股的是那家.
除了中國農業銀行,無一例外已被外資銀行參股或控制。
1. 中國工商銀行
2006年,美國高盛集團、德國安聯集團及美國運通公司出資37.8億美元入股工商銀行,收購工行10%的股份,收購價格1.16元。上市後,按照2007年1月4日盤中價格6.77元計算,市值最高達到2755億元,三家外資公司凈賺2460億元人民幣,不到一年時間投資收益9.3倍,世界罕見。2. 中國銀行
蘇格蘭皇家銀行、新加坡淡馬錫控股、瑞銀集團和亞洲開發銀行投資中國銀行共51.75億美元,收購價格1.22元。上市後,按照2007年5月10日盤中價格6.26元計算,市值最高達到2822億元,四家外資公司凈賺2419億元人民幣,不到一年時間投資收益6.6倍。
3. 深圳發展銀行
美國新橋投資集團以每股3.5元購買深圳發展銀行3.48億股,目前股價已達35.8元,投資增殖10倍,按照深發展20億多股計算,新橋用12.18億獲得了700多億。根據新橋目前的做法,很快將達到1000億元。
4. 華夏銀行
德意志銀行和薩爾?奧彭海姆銀行聯合組成的財團將出資26億元人民幣,購入華夏銀行約5.872億股份,占華夏銀行總股數的14%。每股價格4.5元,現在近14元,凈賺56億多人民幣。目前已被德國銀行控股,500億落入對方手中。
5. 中國交通銀行
匯豐銀行持股交行19.9%的股權,出資144.61億元購買91.15億股,每股為1.86元。交行2006年5月在香港上市,現在市價超過10港元,凈賺近800多億,07年國內A股發行上市又賺取500多億,合計將近1400億,10倍回報。
6. 中國建設銀行
上市前,美國銀行和淡馬錫公司分別斥資25億美元和14.6億美元購買建行9%和5.1%的股權,每股定價0.94元港幣。發行價格2.35元港幣,最高市價5.35元港幣。按照目前建行共有2247億股計算,2家凈賺1300多億港幣。

5. 怎麼區別A股里各大上市公司的控股是國有控股,還是私企民營控股
股票來軟體里,F10中有一個欄自目為「股東研究」,點擊就可看到控股股東是誰。
具體區別如下:
私企是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俗稱私營企業)。
國有企業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而在中國,國有企業還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
國有控股企業是指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占較高比例,並且由國家實際控制的企業。包括絕對控股企業和相對控股企業。國有絕對控股企業是指國家資本比例大於50%(含50%)的企業,包含未經改制的國有企業。國有相對控股企業是指國家資本比例不足50%,但相對高於企業中的其他經濟成分所佔比例的企業(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份,但根據協議規定,由國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企業(協議控制)。
6. 上市公司沒有利空一般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會不會把股票賣光
上市公司大股東如果對該公司有信心,那麼他們是不會輕易賣掉這個公司的股票的。如果該公司出現問題,大股東想賣股票的時候,他們都是先知先覺的,在利空還沒有被外界知道,他們就逐漸開始賣,等到利空出台時,他們幾乎就已經賣光了。
7. 中國A股從沒有分過紅的公司有哪些
太多了,這里沒法寫!上市公司的分紅是採取派現金還是送紅股方式,它取決於持多數股票的股東對公司未來經營情況的判斷和預測,因為分紅方案是要經過股東大會討論通過的。但我國上市公司中約有一半以上的股份為國家股,且其股權代表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由於切身利益的影響,經營管理人員基本上都贊同企業的發展與擴張,所以我國上市公司的分紅中,送紅股的現象就非常普遍。
8. A股中上市公司和其控股股東同業競爭比較嚴重的公司有哪些
央企大多有這個問題。
9. A股股東持股一定的數量(多少)必須書面告知上市公司嗎有沒有這個規定
有的來,本人或者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源有總股本百分之五以上時.應停止買入並書面通知上市公司.
找了一下證券法,第八十六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