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權對賭和股權稀釋有什麼區別
<p><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rial, 宋體, sans-serif; line-height: 24px; text-indent: 28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由於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減少的現象稱為股權的稀釋。</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rial, 宋體, sans-serif; line-height: 24px; text-indent: 28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rial, 宋體, sans-serif; line-height: 24px; text-indent: 28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股權對賭就是收購方(包括投資方)與出讓方(包括融資方)在達成並購(或者融資)協議時,對於未來不確定的情況進行一種約定。如果約定的條件出現,投資方可以行使一種權利;如果約定的條件不出現,融資方則行使一種權利。所以,對賭協議實際上就是期權的一種形式。</span><br /><br /></span></p>
『貳』 對賭回購條款對創始小股東適用嗎
從現有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看,各國除要求此類對賭回購條款,應版建立在不侵害公權司、債權人和小股東利益基礎上。
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上基本認可股東之間的對賭協議效力,但尚不認可與公司的對賭。即投資方與被投資公司的原股東對賭,這種約定不損害公司和債權人利益,是有效的;投資方與被投資公司對賭,這種約定損害了公司、債權人和小股東的利益,屬於無效條款。
所以,目前來看,對賭回購條款,不會損害創始小股的利益,不適用於小股東。
『叄』 與公司股東簽訂對賭協議後又將股份轉讓後能否主張對賭權益
在這種來情況下,權利人仍然有權自根據對賭協議向公司股東主張對權益。但是,對賭權益的權利人已經不是原來的投資人,而應該是受讓股份的受讓人。
與公司股東簽訂對賭協議後,如果投資人又將股份轉讓給了第三人,那麼投資人與公司股東簽訂的對賭協議仍然有效。但是由於投資人已經將持有的股份轉讓給了第三人,投資人就沒有權利再向公司股東主張對賭權益了。此時,有權向公司股東主張對賭權益的人,為受讓投資人股份的第三人。

『肆』 對賭協議和交換股權有什麼區別
是兩個概念。 對賭協議英文是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即估值調整機制。可以簡單理解成「多退少補」,風險投資機構做投資時,企業說的是未來的故事,投資人對企業的估值主要基於對未來的預期,如果預期沒有實現,原來協商的估值就必須重新調整。投資人為了控制投資風險,根據現在業績初步作價和確定投資條件,根據「未來業績」調整作價和投資條件,這其實也是「多退少補」。 「對賭協議」的形式其實多種多樣,不僅可以賭被投資企業的銷售收入、凈利潤等財務績效,還可以涉及非財務績效、贖回補償、企業行為、股票發行和管理層去向等方面。 舉例如下: 摩根士丹利等機構投資蒙牛,是對賭協議在創業型企業中應用的典型案例。根據投資機構與蒙牛管理層簽署的基於業績增長的「對賭協議」,2003-2006年蒙牛乳業的復合年增長率須不低於50%,否則公司管理層將以1美元價格轉讓給投資機構約6000萬-7000萬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業績增長達到目標,投資機構就要拿出自己的相應股份獎勵給蒙牛管理層。2004年6月,蒙牛乳業業績增長達到預期目標,對賭各方都成為贏家。 對賭協議」也為本土投資機構所使用。2007年11月,東方富海等機構投資8000萬元於無錫某太陽能公司,其中5000萬元以增資方式進入公司股本,另外3000萬元以委託銀行貸款的方式借給企業,增資的資金直接換取企業股權,委託銀行貸款的資金作為「業績對賭」的籌碼。協議約定,如果該企業完成2007、2008年預期目標,則3000萬元的委託銀行貸款無須歸還投資人,且投資人在該企業中股權比例不變,從而令企業的估值得到提升。2007年,該公司超過預計業績目標將近20%,並於2008年10月提前完成年度業績目標,對賭實現雙贏。 除了風險投資機構,上市公司在對賭協議方面也進行了嘗試。2005年7月19日,華聯綜超(600361)披露「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付2.3股」的股改對價方案,同時設置了一項對賭協議:如果公司2004-2006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凈利潤的年復合增長率低於25%,則非流通股股東按每10股送0.7股的比例無償向流通股股東追加支付對價,追加支付對價的股份總計為700萬股;如果上述增長率達到或高於25%,這700萬股將轉用於公司管理層的股權激勵,管理層可按每股8元的行權價購買這部分股票。 交換股權就是持有股票所享有的相關權利的交換(這個解釋跟沒有一樣。。),可以用現金交換,比如二級市場買賣股票,可以用股權交換,比如機構交換股權以交叉持股的目的。在並購中容易出現,比如在上市公司中經常出現的定向增發換股並購。對賭協議可以涉及到交換股權。比如上面的例子,都涉及到投資人獲得對賭協議對手公司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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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股權轉讓後股東對賭協議是否有效
題主應該是購買的線下的項目。目前沒有掛牌新三板的企業只能通過協議轉讓來交易,既然沒有掛牌,所以就涉及到一個退出的問題,於是就有了回購協議,另外企業為了讓投資者放心,也會出一份對賭協議。簽訂了協議之後,就達成債券關系了,目前國家也規定,優先賠償投資者的。所以即使企業破產了,也會先行賠付。 到今年後半年就會有第一批購買線下項目的兌付時間了,到時候就能見分曉。個人建議 線下項目雖然便宜,但投資周期長,沒有經過券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核。風險相對來說較高一點。所以可以關注下已經掛牌的企業。 可關注 三板好項目在線
『陸』 我是小股東想退股大股東不收其他股東也不收又合做不下去該怎麼辦
你可以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之外的第三人,如果除你之外過半數股東不同意你轉讓股權的,就必須購買你的股權,不同意轉讓又不購買的,視為同意你對外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