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有企業中的黨委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這三者的許可權、關系、職能如何界定
黨委會、董事會、經理辦公會按照順序董事會.黨委會和經理辦公會平級平行畫就行,因為老總與副總們都是公司黨委委員。
1.董事會是公司常設權力機構,董事會不一定必須全是股東。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的執行決策機構。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董事會選舉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為5到19人。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一至二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2.總經理辦公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由董事會選出,執行由董事會做出的決策,經營層不一定必須是股東。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經理對董事會負責。
3.黨委會主要負責黨委全面工作,主持績集黨委會議和黨員大會,領導黨委一班人,貫徹落實黨委決議以及上級黨委的各項方針政策,開展黨員教育活動。在企業,黨委書記除了履行以上職責外,還要對企業的經營生產起到保證監督作用。
重大事宜有黨委會決定,需要提交董事會的,最後由董事會批准。董事會主要研究資產配置、高管任用的問題。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公司日常經營中的問題。重大問題由黨委會作出決定。必要時提...重大事宜有黨委會決定,需要提交董事會的,最後由董事會批准。
董事會主要研究資產配置、高管任用的問題。
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公司日常經營中的問題。重大問題由黨委會作出決定。必要時提交董事會審議。

拓展資料:
國有企業,是指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商業類和公益類的特點,其商業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許可權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歸屬於國務院直屬管理,這些中央企業屬於正部級。
『貳』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有什麼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三節的相關規定,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股份公司的總經理是董事會聘任的,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的授權下,執行董事會的戰略決策,實現董事會制定的企業經營目標。總經理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日常業務的經營管理,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和處理業務;組織經營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工程師及部門經理等高級職員的人選,並報董事會批准;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報告及各種報表、計劃、方案,包括經營計劃、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叄』 公司有個股東是控股股東,有60%,他又是總經理,公司里的所有的事是不是都是他說了算我如何保證利益
根據公來司法的規定,股東會是源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可以決定公司的一切事務。不過股東會決議實行資本決,即按照投資比例享有表決權。由於總經理是控股股東,所以公司除了公司解散、合並、分立、修改章程、增減注冊資本以及改變公司形式的法定事項外,其他事項基本上都可以由控股股東操控。尤其是在公司職員待遇方面,通常都是大股東說了算,小股東要想通過公司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改變這種狀況很難。除非在公司章程中有一些保護小股東的特別規定。但中國的小股東往往不重視章程內容,稀里糊塗按照工商局的模板執行,千篇一律,無法保障自己權益。
不過,還是有一些途徑可以試一試。按照你所說,如果總經理的提成過分高於行業標准或者占公司收入比重過高,則總經理以及決定總經理待遇水平的董事已經違反了其作為公司管理者的誠信義務,侵犯了公司股東利益。小股東此時可以提起股東權益受損的訴訟,要求停止這種行為。不過由於總經理並沒有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只是規章制度的制定有失偏頗,要通過訴訟說明制度不合理應當撤銷,對於小股東來講非常難,訴訟的難度非常大。
『肆』 公司總經理不是法人代表,在財務管理制度種如何寫明總經理對資金使用的許可權范圍
應在章程中明確總經理作為管理層的最高級別管理人員,其任免必須由董事會決定,其主要負責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對於重大、突發、異常的事項必須經由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對於其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權力范圍,可以通過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中明確董事會、股東大會所賦予總經理的許可權。比如可以在財務制度中規定:
付款審批程序和許可權規定如下:
〈一〉項目投資性付款
投資性項目在立項前必須先經過可行性研究,論證和評估:出具可行性立項申請報告、用資計劃,按公司關於項目立項論證程序審批通過 ,並按計劃撥付投資所需資金。
項目性投資付款,只能董事長授權的范圍內,如有違反,追究總經理的責任,對公司資產造成損失的 ,由總經理負責賠償並追究相向責任。
〈二〉金融、證券交易性付款
金融、證券交易性付款應在董事長授權的范圍內,在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進行。
〈三〉對外借貸性付款
根據企業之間不能有借貸行為的規定,必須有絕對可靠的抵押和保證,簽訂借款合同並經董事長審批後方可實施 ,原則上杜絕向第三方借款。
與所屬企業及下屬企業之間臨時性融通資金,應經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批准,簽訂借款協議,實行有償佔用 ,收取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四〉對外擔保
企業對外擔保審批權僅限於集團董事長,未經批准一律不準對外擔保,違者除名並承擔法律責任。
〈五〉固定資產購建、轉讓、報廢、維修的審批許可權及其日常管理:
1、固定資產購建的審批程序和手續
①購建固定資產,必須有預算批准文件,經審計後,人民幣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報公司分管財務常務副總經理審批:5萬元以上報總經理審批:
②下屬公司購建固定資產,必須有預算批准文件,人民幣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由下屬企業總經理審批:人民幣3萬元至15萬元(含15萬元〉的 ,應報集團財務部審核後,提交集團分管財務常務副總經理審批:人民幣15萬以上的報集團總經理審批:
③固定資產以及其他資產的維修亦按上述許可權審批:
生產和非生產性的場地〈含辦公場地〉裝修一律制定預算上報集團審批,由公司分管財務常務副總經理審批。
④汽車、摩托車、彩色電視機、高檔音響設備、攝像機、高檔傢俱等,一律先制定預算報批,實施時再須報集團總部由分管財務常務副總經理審批。
2、固定資產清理和報廢
①固定資產報廢應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由財務部和辦公室鑒定審核後 ,報廢損失金額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報集團總經理審批:10萬元以上報董事長審批。
②所屬公司固定資產報廢,報廢損失人民幣3萬元(含3萬元〉以下,由集團常務副總經理審批: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 ,上報集團總經理審批:人民幣10萬元以上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本條所指報廢之資產,如涉及其他合作方,必須先報經合作方認可。
③固定資產的報廢要從嚴掌握,謹慎處理。如有修理和改裝價值的,應進行修理或改裝後繼續使用。確需報廢的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如是人為損壞或丟失 ,耍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同時還要做好殘料的估價和入帳工作,收回殘值。
④固定資產的報廢必須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報表,經過上述程序批准後,上需報當地稅務部門審批後 ,才能進行帳務處理。
3、由於技術更新、企業轉產等原因,出現多餘的、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按固定資產帳面凈值和市場情況進行轉讓處理,減少閑置佔用的資金。首先應在公司內有償調劑餘缺 ,減少浪費和損失。轉讓價格低於帳面凈值80%的,應報集團財務部並經總經理審批。
4、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①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公司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②財務部門負責本公司固定資產金額的核算和管理。
③應按固定資產的類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制固定資產目錄,使用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實物管理部門建立固定資產台帳,財務部門建立固定資產總帳、明細帳或固定資產卡片帳 ,對各項固定資產應明細核算其原值、己提折舊和凈值。
④應將有必要的一類固定資產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並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⑤各企業應於每年12月份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並將固定資產盤點清查情況,匯總列表後上報集團財務部並經總經理審閱。
〈六〉生產用流動資金管理
正常的零部件采購、外協必須制定計劃,並簽訂外協、外購合同,由企業總經理掌握和審批:企業總經理把握不準的,報集團總經理審核。
生產用料采購備件原則上不做跨年度計劃安排和實施。
與本企業生產不相關的原材料一律不準采購。
〈七〉產品技術開發資金管理
1、必須是經過立項,並按評審程序運作的新產品、新技術工藝項目所需資金才能支付。
2、必須按新產品開發評審規定和獎勵規定的審批程序執行管理。
〈八〉其它
1、嚴禁無合同、無項目或未經領導審批而擅自匯出款項。擅自匯款的經辦會計人員和決定者負連帶責任。
2、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出,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 ,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伍』 大股東51%擔任執行董事,另外49%股東擔任總經理,職責許可權怎麼設定
事前約定 考核 分紅 進入條件 退出機制
『陸』 凈資產跟股東之間的關系
公司披露的每股凈資產數額系公司財務賬面顯示的每股對應凈資產數,並不一定代表投資者未來可實際取得的金額
『柒』 總裁和董事長,總經理的職責,許可權有哪些不同
總裁和董事長,總經理的職責,許可權,由公司章程決定。
公司的管理職位的設定,沒有統一的說法,各個公司可以自己確定。
一般而言,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平時董事會是股東(資方)的常設機構,董事會一般設立董事長或總裁。
經營層一般設總經理負責日常經營,對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負責。
『捌』 公司股東有哪些許可權
公司股東有知情質詢權、決策表決權、選舉權、收益權、解散公司請求權、股東代表訴訟權、優先權等。
1、知情質詢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2、決策表決權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股份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3、提議召集權
全名為臨時股東會的提議召集權,在非股東會的定期召集時間,但是又有特別情況時,為了能夠更大程度的擴大公司利益和實現股東利益,若符合一定條件時,股東可以提議召集臨時股東會。
4、收益權
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再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資產。
5、解散公司請求權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股東代表訴訟權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而公司又怠於行使起訴權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
7、優先權
股東在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認繳優先權,有限公司股東還享有對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8、選舉權
股東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