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 大股東可以拿股份作質押。至於審核,銀行主要審核貸款公司的財務及還貸能力, 要財務獨立性的問題。
❷ 擬上市公司能否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對其上市有影響嗎
為控股股東擔保《公司法》有特別的規定,可查看。
對上市當然有影響,擔保形成或有債務,大額事項上市需要公告。公告後果需要判斷。
❸ 上市公司擔保問題
應該全部要股東決議才能擔保,但是既然章程這么說了,就是股東會授權董事會這一項權利,倒也無可厚非。
❹ 現在上市公司能不能為其大股東提供擔保
【現在上市公司能不能為其大股東提供擔保?】可以。
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上市公司可以為其大股東提供擔保,只不過提供擔保的程序和條件都比較嚴格。比如,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的《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
…………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證監會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規定:
(一)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的許可權及違反審批許可權、審議程序的責任追究制度。
(三)應由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批。須經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2、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3、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4、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❺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 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___作出決議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❻ 上市公司違規擔保沒有通過股東大會通過,官司會贏嗎
你好,會受譴責,上市公司官司打不贏。
❼ 上市公司擔保是利空嗎
應該是一種不確定利空。假如被擔保公司實力雄厚,能正常履行到期債務,擔保公司就無責任,也不存在利空。反之,擔保公司承擔較大的連帶責任,就構成了利空。
❽ 國內上市公司在提供擔保後的披露規則如何是擔保即披露還是說擔保達到一定數額後才披露
《關於規范上市公來司自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 證監發[2005]120號》上市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對外擔保,必須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報刊上及時披露,披露的內容包括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總額。
所以,是及時披露。
❾ 上市公司在對外擔保上有什麼特殊規定
上市公司在對外擔保,一般情況下和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對外擔保上的規定是一樣內的,即依照容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對外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時,則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拓展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一款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第一百二十二條,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