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法集資包含有什麼
什麼是非法集資
其特點是: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非法集資主要有哪幾種?
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發[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怎樣識別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1.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⑵ 朋友在一家正規上市公司上班…但是公司超出經營范圍…涉嫌非法集資詐騙…朋友是去分公司上班…才一個多月
你的朋友如果並不了解該公司的經營只要及時辭工並不會造成任何影響,如果你的朋友知道該公司集資詐騙還不退出,即使不是該公司正式員工也需要承擔一部分法律責任
⑶ 公司沒有注冊卻大量賣股票算不算非法集資
應該不算吧,如果違法了肯定有有關部門管呢,這個大家放心。
⑷ 認購股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認購股是否屬於非法集資看具體情況,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但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但這樣做了,一定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認購股是一種非流通股。一般存在於我國的國有企業中。認購股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國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時由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發起人出資認購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專門向其他法人機構募集而成的。
非流通股指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股票(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資及外資法人股、發起自然人股等);這類股票除了流通權,與流通股不一樣外,其它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一樣的。但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⑸ 非法集資和融資有什麼區別
首先來、兩者在人數上有區別:自
1、集資,是通過「集」獲得資金,意味著至少向兩人或者兩個人以上的人獲得融資。
2、融資,指通過一個以上主體(包括一個主體)獲得融資。
其次,兩者在行為上有所區別:
1、非法集資一般泛指超過法定融資對象人數上限獲得社會資金的行為。比如有限責任公司最高股東上限為80人,但該公司通過股權融資的方式接受超過80人的投資,即可定性為非法集資。
2、非法融資主要體現在「非法」上,指通過不法手段獲得的融資,比如通過證件和相關證明造假騙取銀行貸款等。
非法集資是一種犯罪活動,都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遇到非法集資首先不能慌亂,當事人可以立即報案,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有必要,可請刑事律師王!學/+強/@介入。
⑹ 我公司是合規合法的,後來的股東個人非法集資,會對我公司有影響嗎
這要看他的入股資金的來源,如果是正常所得,對公司是沒有影響的,如果是非法集資所得,那麼公安部門會對這一部分資金進行追回,可能短時間會影響到公司的現金。其中的問題還要等到警方的調查結果。
⑺ 非法集資投資者有罪嗎,非法集資如何認定
您好,
集資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和數額達到較大是構成該罪的必備條件;其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其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並且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准確區分非法集資與合法集資、集資詐騙罪與集資借貸糾紛、集資詐騙罪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界限。
集資詐騙罪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五節金融詐騙罪中的第一個罪。在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罪名的規定尚未出台之前,刑法學界對這個罪名有四種不同的稱謂:一是非法集資罪,二是非法集資詐騙罪,三是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罪,四是集資詐騙罪。前兩個罪名著眼於集資行為的非法性,而後兩個罪名則強調詐騙是犯罪的手段。我們認為,以集資詐騙罪來概括刑法第192條規定的犯罪行為,不僅符合立法本意,而且簡潔明了,既具備了罪名表述的高度概括性,又反映了犯罪行為的本質特徵。所以,用集資詐騙作為罪名更能體現立法意圖。
一、集資詐騙罪的概念和犯罪構成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的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這一概念,凡是集資詐騙罪,必須具備集資詐騙罪的犯罪構成。
犯罪構成是我國刑法規定的決定某一行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的有機統一整體。作為有機的統一整體,集資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是由集資詐騙罪侵犯的客體、客觀方面、主體和主觀方面四個要件組成的。這四個要件是構成集資詐騙罪必須具備的要件,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要件都不構成集資詐騙罪。正確理解和掌握集資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對於准確地區分集資詐騙罪與非罪和集資詐騙罪與他罪的界限,以及正確地定罪和量刑,都有著決定性的作用。
(一)集資詐騙罪侵犯的客體
什麼是集資詐騙罪侵犯的客體,近幾年來,我國刑法理論界對它的理解和認識不盡一致,主要有以下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集資詐騙罪既侵犯了投資者的財產權,又同時破壞了社會經濟管理秩序;第二種觀點認為,集資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秩序以及國家、法人和公民的財產權益;第三種觀點認為,集資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的所有權。我們同意第三種觀點。這是因為集資詐騙行為是以「集資」的形式非法擠入金融市場,採取以高利率、高回報等方式,非法吸收社會上的資金,影響了金融資金的流向,破壞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另一方面,集資詐騙行為是指借「集資」名義非法佔有他人資金,嚴重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所以,集資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認為集資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經濟管理秩序,盡管沒有錯誤,但未免過於寬泛,而沒有觸及集資詐騙罪的直接客體。
(二)集資詐騙罪的客觀方面
該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詐騙的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從這里可以看出,構成本罪的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使用詐騙方法
即行為人在非法集資時,採取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資金的行為。如,行為人虛構投資項目,偽造證明文件,擅自成立未經批準的公司、企業,採用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出若干倍的方法來吸引、欺騙投資者。例如,原無錫市新興實業總公司的幾名主要犯罪分子,假借合作經營「一次性注射器」、「醫用乳膠手套」之名,以月利息5%至10%的高利率為誘餌,騙取了人民幣32億元的集資詐騙案,造成12億余元的經濟損失。這種詐騙方法,都是採用使人信以為真的手段,誘使他人自願地將資金
交給犯罪分子。
2、非法集資
即行為人未經批准或經批准但已撤銷,違反法律、法規,採用欺騙方法向社會公眾或企業、事業等單位募集資金的行為。可見,非法集資既指未經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也指雖經批准但已撤銷仍然繼續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的對象是社會上不特定的多數人。因此,非法集資的對象人數多、范圍廣、數額大。上文例舉的原無錫新興實業總公司集資詐騙案,共涉及13個省市273人。其中黨員187人,縣處級以上幹部126人,地廳級以上包括省部級幹部55人。其中有無錫市副市長丁洗興、北京市副市長王寶森。
3、集資詐騙的數額達到較大的程度如果數額不是較大的,不構成犯罪,只能以違法行為處理。
(三)集資詐騙罪的犯罪主體
該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企業等單位。在大多數的情況下,自然人犯罪時,也都是以單位的名義進行的。因此,在認定犯罪主體時,必須注意區分具體個人意志支配下的行為與單位整體意志下的行為,才能准確地區分個人集資詐騙罪和單位集資詐騙罪。
(四)集資詐騙罪的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並且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所謂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所謂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是指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聚斂來的資金據為己有的目的。如何認定行為人的行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的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為呢?從司法實踐情況來看,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即攜帶集資款逃跑的、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利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就可以認定行為人的行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非法集資詐騙。所以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是構成本罪的必備要件。沒有非法佔有為目的,盡管使用了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也不構成集資詐騙罪。
⑻ 沒有掛牌上市的企業進行債權融資算不算非法集資
恩呢。算的
⑼ 以「原始股」為名的集資活動是否非法
近期,部分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內收到了投資原始股的相關信息,號稱投資者可直接向公司或法人代表購買原始股,部分公司除低價購得原始股外,還有返利、贈送消費券、分紅等回報。由於收益頗豐,不斷地有群眾投資。深圳市公安局近日發布提示,警惕類似以投資「原始股」為名實施的非法集資活動。

我國《證券法》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我國現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承擔新三板交易結算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只能在這三個市場公開發行和交易,其餘公司股權和股票不能公開發行和交易。
警方提示,根據目前我國法律法規,上述在朋友圈內流傳的所謂投資公司原始股並能獲取高額回報的活動不合法,存在較大的投資風險,廣大群眾應予以警惕。
要警惕,別讓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