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抽檢不合格產品怎麼處罰
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收到監督抽檢不合格檢驗結論後,應當立即採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並進行整改,及時向住所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相關處理情況。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按規定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履行。
食品生產經營者在申請復檢期間和真實性異議審核期間,不得停止上述義務的履行。
第四十條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監督抽檢不合格檢驗結論後,應當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並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必要時, 上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直接組織調查處理。
第四十七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三條的規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採取的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等措施,食品生產經營者拒絕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依法單處或者並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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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廠家提供產品檢驗報告單合格,但抽檢不合格,經銷商會被罰款嗎
經銷商被誰罰款?哪方抽檢?如果是指經銷商的客戶抽檢,那麼抽檢不合格是否要對經銷商罰款取決於雙方的約定或者由合作中強勢的一方決定。
Ⅲ 企業產品在監督抽查中被判定為不合格怎麼辦
企業收到省質監局《監督抽查結果通知書》後,要做如下工作:
一是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並主動收回已售不合格產品;
二是接到《監督抽查結果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如對本次檢驗結果有異議,可向省質監局提出復檢申請,省質監局負責企業異議的受理工作;
三是15日異議期後,企業所在地質監局負責向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發放《整改通知書》,企業按照要求提交整改報告,限期改正,整改完成後,向所在地質監局提出復查申請,由所在地質監局組織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企業進行復查檢驗;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後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後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通報有關部門吊銷相關證照。
其中,監督抽查的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移送執法查處,依照《產品質量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處罰。對於在在區域性、行業性產品質量實施質量警示和專項整治。
Ⅳ 產品抽檢不合格可否處罰整個批次
你可以對抽檢方式及范圍提出異議 質檢目前都是這么乾的
Ⅳ 產品抽檢不合格,需要申請復檢,還需要寫整改報告嗎
不需要,既然申請復檢,就說明對抽檢結果暫不認可,復檢不合格後才需要整改
Ⅵ 抽檢到不合格產品葯監局怎麼處理
告知同時要求下架,要求整改,如果不復檢或者復檢不合格進行行政處罰。
Ⅶ 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應如何處理
被監督抽查的產品不合格,有嚴重質量問題的,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由實施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超過規定的期限未作改正,產品質量經復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予以公告;通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對企業產品質量存在嚴重問題,並經責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為予以「曝光」;
(3)公告後經再次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停業,限期整頓;(4)整頓期滿,產品質量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該生產者已不具備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企業的營業執照。
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者採取上述行政處理措施,並不影響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法對其給予應有的處罰。比如,如果被檢查者生產的產品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有關標準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在責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時,應依照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沒收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也可以依法定程序吊銷其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Ⅷ 抽檢的產品不合格 一定給予處罰嗎
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包括沒收這些不合格商品,沒收銷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潤,並根據不合格商品的貨值的倍數進行處罰。
《產品質量法》的具體規定如下:第
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
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
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