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收到深交所監管函說明財務造假,但並沒有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股民可以索賠嗎
炒股損失,若是因上市公司違規導致的,可以依法索賠。索賠的方法:上市公司被證版監會行政處權罰,有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索賠的前置條件。炒股虧損是由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引起的,有因果關系。意思就是,在虛假陳述期間買入的股票才可索賠。索賠的計算,最高人民法院有專門規定。如果讀不懂,可以找律師。例:中捷股份因虛假陳述,被股民索賠。中捷股份總共賠了1800多萬元。
㈡ 上市公司被處罰方式
其實看到這個問題有些時間了,一直沒答,主要是感覺因為問題本身有缺陷,讓人清晰起來不容易,今天看到還在這,咬咬牙答了。
一、先指出問題的不足之處。
首先談到處罰就只能兩種大的分類,一種是行政處罰,一種是刑事處罰,至於民事訴訟當中產生的法院主動處罰較少,所以就不多說了。
二、清晰了第一個問題之後,問題就不會這樣來問了,就不會將行政處罰列為一種方式,與責令整改、市場禁入列為一談了。如果違反國家機關的管理規范,就要承擔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責任,比如罰款等等。
三、至於哪些行政機關有權處罰,可以這樣講,只要具有行政執法權的機關都有權處罰,所述環保只是其中之一、衛生、運輸、檢疫等等,實在是沒有列舉的必要。至於上市公司能夠被誰處罰要看其實施了什麼樣的行為,歸屬於哪個行政管理機關管理,才會涉及到由哪個機關處罰的問題。
四、另一類處罰就是刑事處罰了,上市公司也可以作為單位犯罪的主體,如果其實施了犯罪行為的話,可以被處以刑罰,形式只能為罰金。但是可以對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責任人處以人身刑(坐牢)。能夠施以這樣處罰的主體當然只能是法院了,同樣在民事行為中,如果出現了應當被處罰的責任時,也是由法院處罰的。
提示一下,市場禁入不是對上市公司的一種處罰,是對上市公司高管或有關責任人員個人實施的一種處罰。
不知現在這樣是否清晰一些了。
㈢ 上市公司被出具行政警告影響發債嗎
如果被警告,應該會有影響的,應該不利於發展
㈣ 近3年內受到行政處罰公司上市如何處理
若行政處罰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經過合理解釋,不會構成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如果構成重大違法違規,只能等待,直至報告期內不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
(二)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三)最近36個月內曾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
(四)本次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五)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六)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上市公司被行政監管擴展閱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 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第十七條 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㈤ 為什麼公司被證監會監管股票就會下跌
作為一個新興市場,存在不可逾越的缺陷和不足,比如投資的理念等。這種表態前所未見。除了股民情緒化的宣洩外,業界和學界一般並不認為「證監會該對市場漲跌負責」。作為監管部門,其做好維持市場「公平、公正、公開」、打擊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行為的工作即可。
股市之所以下跌,歸根到底還是因為投資價值難以支撐股價的結果。如果股票真有投資價值的話,股價下跌的結果,只會給價值投資者提供更好的買入機會。實際上真正具有投資價值的股票是拒絕下跌的。因此,中國股市的下跌並不是由投資理念決定的。實際上,新興市場存在的不可逾越的缺陷和不足,倒是導致股市下跌的重要原因。中國股市不可逾越的缺陷和不足是什麼?主要是中國股市是為融資服務的,所以股市重融資輕回報。與此相對應的,就是發行制度是為融資服務的,為了融資的需要,可以不考慮市場的承受能力,進而導致股指步步走低。也正是為了融資的需要,所以便有了上市公司畸形的股本結構,有了沒完沒了的大小非,成為導致股市下跌的又一重要因素。因此,股市必須正視深層次的問題。
㈥ 上市公司最近12個月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還滿足增發的一般條件嗎
不滿足。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二章 公開發行證券的條件專 第九條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屬六個月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且不存在下列重大違法行為:(一)違反證券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受到刑事處罰,定向增發沒這個要求,但增發、配股、發行可轉債之類的公開發行是不行的。
㈦ 上市公司被行政處罰股價會跌嗎行政處罰是什麼意思一般什麼情況下會被處罰處罰是怎麼處理
行政處罰就是行政機關發現自然人、法人組織、其他組織生產生活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違反了相關的行政法律法規,被行政機關處罰的情況。
上市公司受到行政處罰多多少少都會影響股價。
㈧ 企業被監管是什麼意思
是公司的公司制度,或面臨破產,或出現其它重大的危機,被政府部門接手管理,公司的做出任何重大的管理決定都必須得到監督的同意才得執行
㈨ 上市公司被監管人員都不能做什麼
上市公司被監管人員都不能隨意外出旅遊,大筆交易
㈩ 上市公司是否受到金融機構的監管
按照金融機構來的管理地源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央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金融機構中的證監會有權監管理上市公司,但籠統說上市公司受金融機構監督就是錯誤的。
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上市公司的債權人,雖然無權監督上市公司,有權力要求提供全面、可靠的財務資料,接受相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