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國有企業子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
1、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向上級主管部內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容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再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2、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並形成書面的。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3、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4、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㈡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無償轉讓子公司股權
這個叫企業內部重組,完全可以的。
㈢ 上市公司轉讓下屬子公司股權,下屬子公司需要交資金賬薄的印花稅嗎
上市公司轉讓下屬子公司股權,下屬子公司不需要交資金賬薄的印花稅。
㈣ 掛牌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好還是利空
轉讓股權看是對什麼人轉讓,要是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要是對不定向人轉讓,那就是缺錢才轉讓股權,說明缺錢,就算利空!
㈤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擬轉讓子公司股權,需要進產權交易所掛牌交易嗎
這個問題很好!現在實務中也經常搞不清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到底如何適用有關國有股權的規定。我在樓主的問題上增加一個問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擬進行股權增發的,這個該走什麼程序?
㈥ 國有持股公司的子公司股權轉讓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
企業國有產權,是指國家對企業以各種形式投入形成的權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各種投資所形成的應享有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
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採取協議轉讓的方式
按照《辦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所以轉讓子公司股權應該公開協議轉讓並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一、關於省級以上國資監管機構對協議轉讓方式的批准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不斷提高進場交易比例,嚴格控制場外協議轉讓。對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的結構調整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或者所出資企業(本通知所稱所出資企業系指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內部資產重組中確需採取直接協議轉讓的,相關批准機構要進行認真審核和監控。
(一)允許協議轉讓的范圍
1.在國有經濟結構調整中,擬直接採取協議方式轉讓國有產權的,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總體規劃。受讓方的受讓行為不得違反國家經濟安全等方面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規定,且在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業升級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標的企業屬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的,在協議轉讓企業部分國有產權後,仍應保持國有絕對控股地位。
2.在所出資企業內部的資產重組中,擬直接採取協議方式轉讓國有產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為所出資企業或其全資、絕對控股企業。
㈦ 上市公司轉讓其主要子公司股權,其股本會減少嗎
上市公司轉讓其主要子公司的股權不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股本減少,因為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的股權,只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股權資產減少,但其貨幣資產會增加,上述減少和增加均是上市公司資產的增減,與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即股本沒有任何關系。上市公司的股本只有發生上市公司減資的情形時,上市公司的總股本才會發生減少。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㈧ 國有參股企業將其參股子公司中的股權轉讓是否經國資委審批
國有參股單位的股東在參加上述股東大會前應完成其所持國有資產變動情況、專結果向其國屬有資產管理部門報批的程序。
這類企業與一般競爭性企業無疑,沒有強制性社會公共目標,經濟目標居主導。如果它們也提供公共服務,那是它們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應該予以鼓勵和支持。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股東變更之後,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受讓一方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㈨ 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權轉讓
不需要。B公司自己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