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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股份公司的資本

發布時間:2021-04-24 08:57:07

股份公司發行股票的資本給誰啊

上市的時候發行的成本費是給了證券公司的。如果上市期間募集資金的利息是歸上市公司了,做到上市公司的資本公積金項目下。

② 2.下列關於股份公司的論述正確的是( )。A.股東只能是法人 B.股份公司的總資本一般劃分為不

下列關於股份公司的論述正確的是( )。
A.股東只能是法人
B.股份公司的總資本一般劃分為不均等的股份
C.公司債權人不能向股東討債
D.股票可以退股
答案選C

③ 股份公司注冊資本的基礎是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又稱股份公司。在英美稱為公開公司或公眾公司,是指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設立
第七十三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第七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第七十五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五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 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五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
第七十六條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必須按照本法規定認購其應認購的股份,並承擔公司籌辦事 務。
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千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上 述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第七十九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七董事會的組成、職權、任期和議事規則;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 九監事會的組成、職權、任期和議事規則;十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十二〕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十三〕股東大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十條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並摺合為股份。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土地使用權的評估作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 定辦理。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第八十一條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嚴禁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低價出售或者無償分給 個人。
第八十二條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以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發行的股份後,應即繳納全部股款;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抵作股款的,應當依法 辦理其財產的轉移手續。發起人交付全部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設立公司的批 准文件、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八十三條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 分之三十五,其餘股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八十四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遞交募股申請,並報送下 列主要文件: 一批准設立公司的文件; 二公司章程; 三經營估算書;四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五招股說明書; 六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七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未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發起人不得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
第八十五條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開募集股份,具體辦法由國 務院作出特別規定。
第八十六條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募股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合本法規定 的募股申請,不予批准。對已作出的批准如發現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予撤銷。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經募集 的,認股人可以按照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第八十七條招股說明書應當附有發起人制訂的公司章程,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 二每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三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四認股人的權利、義務; 五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時認股人可撤回所認股份的說明。
第八十八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前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所認股數、金額、住所,並簽名、蓋章。認股人按照所認股數繳納 股款。
第八十九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
第九十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 代收股款的銀行應當按照協議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繳納股款的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並負有向有關部門出具收款證明的義務。
第九十一條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發起人應當在三十 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認股人組成。發行的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發起人在 三十日內未召開創立大會的,認股人可以按照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第九十二條發起人應當在創立大會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日期通知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創立大 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創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發起人關於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 二通過公司章程; 三選舉董事會成員; 四選舉監事會成員; 五對公司的設立費用進行審核;六對發起人用於抵作股款的財產的作價進行審核; 七發生不可抗力或者經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直接影響公司設立的,可以作出不設立公司的決議。創立大會對前款所列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第九十三條發起人、認股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 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第九十四條董事會應於創立大會結束後三十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 記: 一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二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三公司章程; 四籌辦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 五驗資證明; 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姓名及住所; 七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所。
第九十五條公司登記機關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 登記。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後,應當進行公告。股份有限公司經登記成立後,採取募集設立方式的,應當將募集股

④ 股份公司對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作用

股份制存在於一定社會經濟制度中,反映商品經濟和市場條件下的社會經濟運行的一般規律和要求。這些一般規律和要求,不以具體的社會經濟性質為轉移,而是同社會化大生產和發達的商品經濟與市場經濟的性質和需求相適應,也是由股份制本身的性質和特點決定的,因而可以存在於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下,並發揮其一般作用。

所謂股份制,就是利用股份公司的形式籌集社會閑散資金,調節社會資源分配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制度。典型的股份制企業,實行的是所有權和經營權,職能、機構分離的企業經營管理制度。

股份制也叫股份制經濟或股份經濟。它是按一定法規程序,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建立法人企業,實行社會佔有聯合使用,從事生產經營,並按投資入股份額參與企業的管理和分配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和財產制度或社會經濟組織形式。

從廣義上說,凡是把不同所有者的各種不同份額的資本(資金)集中起來,進行聯合生產經營,並按著投入資本(資金)額,參與利益分配的社會經濟組織形式,都可以成為股份制經濟。

從狹義上說,股份制經濟是指通過發行股票按股份籌集資本(資金),建立股份公司進行生產經營的企業組織形式。

股份制的形成與發展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從萌芽開始,大致經歷了原始股份制、近代股份制、現代股份制三個階段。在人類社會生產的歷史發展過程中,股份經濟作為一種社會經濟組織形式,雖然產生於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形成和廣泛發展於資本主義自由上升時期,在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過度的時期,就已成為社會經濟中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經濟組織和企業組織形式。而今,它仍然是當代資本主義社會生產中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經濟組織和企業組織形式。

在西方的歷史上,股份制是生產資料私有制條件下的產物。早在2000多年前的古希臘、古羅馬社會,就出現了集資合股經營的經濟形式,實際上那就是股份制的雛形,即原始股份制。

近代意義上的股份制,是隨著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在17世紀形成並成長起來的。最早的資本主義股份公司正是那些在資本積累時期的海外掠奪性貿易中出現的。英國、荷蘭、法國、丹麥、葡萄牙等國,出於殖民擴張、對外貿易、資本原始積累,建立一批由政府特許的具有壟斷特權的貿易公司。如1600年英國成立的東印度公司,1602年荷蘭的東印度公司,英國的阿非利公司、哈得遜公司等。18到19世紀,在近代資本主義社會,隨著生產力和信用制度的發展,出現了通過發行股票而集資經營的股份公司。這種由許多資本家投資入股聯合經營的資本主義企業,是股份製成熟的形式。到19世紀後半期,隨著產業革命的完成,歐美、日本等國都普遍採用了股份制經濟。

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自由資本主義過度到了壟斷資本主義階段,生產力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投資額在不斷增加,資本家採取發行股票的辦法籌集資本,創辦了股份公司。20世紀初在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現代股份製得到了迅速發展。美、英、法、德等國的國民財富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都被股份公司掌握。就其經濟權力來說,股份公司在各國國民經濟中占居統治地位。

而今,股份制仍然是當代資本主義社會生產中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經濟組織形式和企業組織形式。如美國股份公司企業的資產佔全國總資產的85%,銷售額佔全國企業總銷售額89%.著名的大公司—通用汽車公司的股東人數多達200萬,股票總數多達4億股。股份公司仍然是左右當代美國經濟的基本力量。在70年代,美國不僅是世界的首富,而且其實力超過了其他資本主義國家加在一起的財富的總和。(蘇聯《世界經濟與國際關系》1978年8月增刊)。

20世紀80年代以後,發達國家在經濟體制上實行以國家為主導、市場經濟為基礎的開放型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即實行國家宏觀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體制,股份制是現代微觀企業的經濟組織形式。到90年代中期,1995年全世界共有39000家跨國公司,共有27萬家海外子公司。佔世界人口15%的發達國家佔有世界總收入的70%以上;而佔世界人口75%發展中國家,僅佔世界總收入的30%以下。

⑤ 什麼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

股東投入到股份公司的資金,在公司注冊的時候會體現為注冊資本。股東按份享有公司股份。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股東投入的資本是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⑥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制度"誰能幫我簡述下

資本金制度是國家圍繞資本金的籌集、管理和核算及其所有者的權利等所作的法律規定。它是世界各國通行的作法,被稱作國際慣例。這一國際慣例在不同國家有所差別。選擇資本金制度實質是在尋找一個在安全與效率之間求得最佳平衡點的過程。由於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處在建立和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市場體系、社會誠信、市場道德和社會經濟環境都需要進一步培育,我國商業銀行引進授權資本金制度或折衷資本金制度時機尚不成熟,現階段仍有必要施行法定資本金制度。
一、三種不同資本金制度的比較分析
綜觀世界各國對資本金的規定,大致有三種做法:法定資本金制度、授權資本金制度與折衷資本金制度。
(一)法定資本金制度
法定注冊資本金制(又稱實繳資本制)是指公司在設立時,必須在章程中對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做出明確的規定,必須由發起人全部繳足,否則,公司不能成立。公司成立後,要增加註冊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做出決議,變更公司章程中的注冊資本數額,並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這種法定資本制為法國、德國公司法首創,並為許多大陸法系國家所效仿,成為一種較典型的公司資本制度。法定資本制因強調公司注冊資本的確定、不變和維持,加之在公司設立時,要求全部注冊資本落實到位,因此能夠保證公司資本真實、可靠,防止公司設立中的欺詐和投機行為,而且使公司從其營業開始時就有足夠的資金擔保債務履行,為安全交易提供保障,尤其對於那些資金需求量大的公司,它的適應性更為突出。但另一方面,法定注冊資本制過於僵硬,規定過死,增加了公司設立的難度與成本,還容易導致公司資金積壓。
法定資本制的特定是:(1)公司資本額應於公司成立時在章程中明確確定;(2)股東應認足章程載明的所有股份;(3)前兩項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要件,不具備這些要件,股份有限公司就不能成立;(4)章程所確定的資本總額由股東認足繳齊後,股份有限公司如要增資,則應經股東大會決定,並需修改公司章程。
法定資本金制度,不但指銀行成立時應認足或募足資本總額,而且在銀行成立後還應維持與資本相應的資產,法定資本金的增加或減少都必須經過法定程序。
(二)授權資本金制度
授權資本制(又稱認繳資本制)是指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數額雖已記載於章程,但發起人不必在公司成立時認足和繳足,發起人認定並繳付注冊資本總額中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未認定部分,授權董事會在公司成立後,根據業務需要分次發行,在授權資本的數額之內發行新股,不必由股東大會批准。
這種為英、美公司法所創設的授權注冊資本制的特點是:注冊資本是名義資本或核定資本,是指公司依照章程規定有權籌集的全部資本。由於注冊資本並不要求發起人或股東全部認足,實際上它本身還不是公司的真正資本,只不過是公司預計的發展規模和政府允許公司發行的最高限額。授權資本制並不要求發起人全部繳足公司注冊資本,甚至只繳注冊資本總額中的一小部分,公司亦可成立,顯然它具有便於公司迅速成立、降低公司設立成本的優點,特別是在公司增資時,可隨時發行新股籌集,無需變更章程,也不必履行增資審批程序,符合現代市場經濟對經濟活動迅速、高效的要求。正因為如此,許多原本採用法定注冊資本制度的國家也轉而採用授權注冊資本制。但是,授權注冊資本制也有其缺陷,容易導致公司資信不足,也易於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且使股東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有欺詐活動的可乘之機,甚至因而損害到公司其他投資者的利益。在授權資本制下,發行資本與注冊資本不同,公司的實收資本可能微乎其微,顯然,它更可能被欺詐行為所利用,減弱了對公司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三)兩種資本金制度的折衷——折衷資本金制度
折衷資本金制既放鬆了對公司設立資本的要求,又保證公司成立時擁有必要的資本。其特點是:(1)減少了公司設立的難度,避免了因公司資本閑置造成的浪費,提高了公司運作的效率,但並未完全拋棄法定資本制,而是無例外地規定公司設立時必須認足資本額的比例,應認足部分而未認足,公司還是不能成立的;(2)授權資本部分也並非是任意的,而是有嚴格限制,即明確規定董事會募足公司資本總額的時間。由於對公司首次發行股份的數額和公司資本總額的最後籌集期限做了明確限制,又使公司資本相對地穩定和確定,有利於保障債權人利益和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
在折衷授權資本制度下,對授權發行資本的期限予以限定,董事會雖然也可直接依據授權在法定范圍內發行股份,但其權利行使多有期限限制,這與純粹的授權資本制不同,但在一定程度上又克服法定資本制的增資困難。實行折衷授權資本制的國家(地區)公司法都規定授權發行的數額不得超過公司資本總額的一定比例。但是在公司成立後增加資本時,允許有已經授權而尚未發行的資本。這實質上是在公司設立時和成立後的兩個階段,分別採取兩種不同的資本制度。
參考資料:世界主要資本金制度對我國銀行業的啟示 作者:金雪軍 李紅坤

⑦ 股份公司注冊資本及發起人出資的有哪些規定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 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1]
3. 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 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 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 有公司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⑧ 誰能幫我簡述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制度

(1)實行法定資本制,規定了相對較高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既不允許分期繳納股本也不允許授權發行資本;(2)實行資本維持原則,公司在存續過程中應經常保持與其注冊資本額相當的財產;(3)實行資本不變原則,公司不得隨意減少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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