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東退出,是否要退還除股本外的費用
公司注冊資金多少。你與你朋友對公司資產清算一下他的股份值多少錢,協商解決,他退出,你購買你股份,協商不成,他轉讓給其他人。
股份轉讓的話,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你接受的話,可能因不符合股東人數要求會進行清算,繼而成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如果繼續經營的話,可以由他人接受其股份。對股份轉讓價款,可以參考現在公司財產實際可變現價來確定。
❷ 請問 公司股東要求退出公司所有的股份 需要交錢辦理退股嘛
公司股東在簽合同的時候一般有明確規定,只要你退出公司的股份,不違反合同就不需要交錢
。
❸ 股東退股要辦理什麼手續
1、如果沒有受讓方願意另外支付對價來接受該轉讓的股權,而其他股東又同意該股東撤回投資款項,那麼可以採取變通的方式。首先,公司辦理減少注冊資本的手續,即減少的數額為將該股東投資款額;然後,該股東再將其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所規定的可以通過減資決議的股東人數,那麼這種方式的關鍵在於要徵得這些人數的股東的同意。優點是其他股東在不必另行支付價款的情況下,而該股東又可以收回投資款。但是,在要經歷減資和股權轉讓兩項程序,比較麻煩。
2、解散也是股東退出公司經營的一種方式,但是,股東退出時能夠獲得多少價款要視清算情況而定。根據公司法181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條的規定予以解散。這里第(5)項是解散中的特殊情況,即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股東可以提起僵局訴訟。根據公司法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❹ 股東退股資產評估費用由誰承擔
股東退股是要做股權價值評估,至於評估費用這就需要股東們協商了。
❺ 請問空殼公司股東退股要不要收稅
首先,企業與持有企業股份的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不能要求員工退回持有的該企業股份。勞動關系與股東權分屬不同的法律范疇,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不影響股東權。勞動合同是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合同,雙方為平等主體,權利和義務關系受《勞動法》調整。而股東權是股東對企業的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紅利等。股東與企業之間不是平等主體,其權利和義務關系受《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調整。因此,持有企業股份的員工與企業之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並不影響其股東權,企業更無權要求其所有人放棄所有權。
作為員工由於已經離開企業也不想再持有該單位的股份,是否可以退股呢?答案也是否定的。股份具有不可償還性,投資者認購股份後,不能退股。每個股東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利益。一旦股東退股,會產生企業資本的空殼化,侵害企業債權人的利益。我國法律是禁止退股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1992年6月,財政部和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發布《股份制試點企業財務管理若干問題暫行規定》第十二條也規定:"股東投入企業的股本,在企業存續期間不能抽回。」
企業收購是否允許
在前兩個途徑行不通的情況下,公司以收購的形式收回這些員工手中的股份總該可以吧?但就目前的規定,企業要收購自己發行的股票也受到嚴格的限制。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在企業減少注冊資本時,可以收購自己發行的股票。而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由於不對外發行股票,所以不產生企業收購自己股票問題。那麼,有限責任公司是否可以購買股東的股份呢?也不能。因為股東作為投資人,是企業的所有者,企業如果從股東手中購買了股份以後,出現了企業自身既是被所有者,又是所有者的矛盾,因而為法律所禁止。
員工利益如何維護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員工要維護自己的利益有以下辦法。一是行使股東權。即持有企業股份的員工,雖然與企業沒有勞動關系,仍然依法持有企業的股份,可以作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取紅利。二是以轉讓形式收回投資。由於股資不具可償還性,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通過轉讓股份來收回投資。轉讓分為向企業其他股東轉讓和向股東以外的其他人轉讓。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股份)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份,如不購買,視為同意轉讓。另外,轉讓股份的價格應以凈資額或稱股東權益為基礎,而不是返還原來入股時的錢(股本)。在實踐中,股東轉讓股份的價格可高於或低於每股凈資產額,但是,這一價格必須出於股東自願。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時,不論企業還是其他股東,均無權干涉轉讓價格的確定。如果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外人的話,還必須按照欲轉讓股份的股東與他人協商的價格購買該轉讓股份,否則,視為同意向外人轉讓。
不管員工採取哪種辦法,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不能讓企業以原入股時的價格返還給你,這樣做不但侵害了自己的利益,也侵害了全體股東的利益,甚至會危害到與公司進行經濟合作者的利益。另外,員工對於公司提供的每股凈資產額表示疑義,可以申請中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以上意見是這些專家根據對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理解作出的個人解釋,並不是具有法律效應的答案,因為由終止勞動合同引發的關於股份的問題是多方面的。他們也希望希望有關部門能認真研究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問題的辦法,以維護每一名職工和股東的權益。
❻ 名義股東退股時有權向公司要錢嗎
由於名義股東並非實際出資人,實踐中實際股東與名義股東的關系極為復雜。而新公司法中對此種關系並未作出明確界定。判定的方法之一可看當初實際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如何簽訂的書面協議(或股份協議)。
❼ 沒有經營的公司股東退股需要什麼錢費用嗎
這個股東如果實際出資了,你們之間可以協商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然後去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將其股權轉讓給你。如果他不同意,因公司一直沒有經營,可以去工商局申請注銷公司,你再申請設立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