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第一大股東不等於控股
第一大股東不等於控股是對的。
絕對控股
是指股東版出資額佔有限責任權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
相對控股
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的比例雖未大於50%,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協議控股);或者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相對控股)。
B. 控股股東就是第一大股東嗎有什麼 區別啊講清楚點 ,謝謝啦
1、控股股東就是第一大股東嗎:是的。
2、有什麼區別:理論上來說,控股股東就回是在公司佔有股份權答重最大的股東。控股股東分為絕對控股股東和相對控股股東兩種。
絕對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大於公司整個股份的51%;相對控股股東是指整個公司股權最大的股東
例如601009南京銀行,它的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只有13.76%,但是由於其他股東的持股比例小於13.76%,只能「委屈」地成為第二、第三大股東。
(2)股東不控股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第216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C. 大股東不想控股章程怎樣做
如果不想控這個股權章程的話,那需要寫一個協議書,這樣才可以。
D. 濰柴動力大股東為什麼不是控股股東
第一大股東不等於控股是對的。
絕對控股
是指股東出資額佔有限內責容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
相對控股
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的比例雖未大於50%,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協議控股);或者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相對控股)。
E. 什麼是非控股股東
根據《公司法》第217條(二)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掙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一的股東。
他必須具備的條件: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監[1997]16號)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1、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2、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3、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上述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
只要不是控股股東的都屬於非控股股東。
F. 企業出資比例怎麼區分控股股東和非控股股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款: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回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答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G. 非控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的區別
非控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的區別為:提名不同、持有股份不同、表決權不版同。
一、提名不同
1、非控權股股東:非控股股東不可以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進行提名。
2、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進行提名。
二、持有股份不同
1、非控股股東:非控股股東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下的股份。
2、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上的股份。

三、表決權不同
1、非控股股東:非控股股東沒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表決權。
2、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
H. 股東不出資卻佔有股份如何處理
公司股東不出資佔有公司股權的,其他的股東可以要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的責任,否則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