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行為會上報銀監局
銀監會負責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如果銀行業有重大事項、突發性事件會及時上報銀監局。
需要的
對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的規范管理,是保證中小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行和構建良好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前提。為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的資格審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是指持有或控制中小商業銀行5%以上(含5%)股份或表決權且是銀行前三大股東,或非前三大股東但經監管部門認定對中小商業銀行具有重大影響的股東。
二、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規定的股東條件外,在實際審核過程中,應堅持以下審慎性條件:
(一)同一股東入股同質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超過2家,如取得控股權只能投(或保留)一家。並應出具與其關聯企業情況、與其他股東的關聯關系及其參股其他金融機構情況的說明。
(二)主要股東包括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過20%。對於部分高風險城市商業銀行,可以適當放寬比例。
(三)要求主要股東出具資金來源說明。
(四)要求主要股東董事會出具正式的書面承諾:
一是承諾不謀求優於其他股東的關聯交易,並應出具銀行貸款情況及貸款質量情況說明(經銀行確認)。
二是承諾不幹預銀行的日常經營事務。
三是承諾自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內不轉讓所持該銀行股份,並在銀行章程或協議中載明;到期轉讓股份及受讓方的股東資格應取得監管部門的同意。
四是作為持股銀行的主要資本來源,應承諾持續補充資本。
五是承諾不向銀行施加不當的指標壓力。
三、根據目前的國家政策和監管實際需要,合理設限,盡量避免限制性行業或企業的投資者入股。
四、各銀監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核許可權和審核程序,審慎審核股東資格,防止關聯交易,確保操作程序公開、透明、合法。對在股東資格審核過程中,因違規操作、把關不嚴造成嚴重影響和不良後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各銀監局應建立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資格審核檔案,對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情況進行持續跟蹤評估,並加強動態管理,發現問題後應在職責范圍內及時報告並予以糾正。
C. 銀行變更注冊資本先股東會董事會同意才報銀監批的嗎
銀行屬於企業,企業就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辦理所有業務,但是銀行屬於特殊企業,除了按公司法要求外,還受銀 監 局和人 民 銀 行的業務領導。
《公司法》規定的辦理變更注冊資本程序為:
1、向市場管理局提交變更申請;
2、銀行開戶(在公司基本戶或從新開立的一般戶里存入需要增加的注冊資金,向銀行索取銀行詢證函、現金繳款單、余額對賬單並加蓋銀行章);
3、出驗資報告(到會計師事務所出驗資報告,提供銀行詢證函、現金繳款單、余額對賬單、老的驗資報告、營業執照、章程修正案及股東會決議);
5、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
6、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驗資報告原件一份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7、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8、變更稅務登記證(拿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9、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到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辦理變更注冊資本需要准備的資料: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該申請書是每個涉及到公司變更都要提交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求的),法人簽字、蓋公章;
2、股東會決議(關於注冊資金變更的股東會議);
3、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營業執照正副本;
5、驗資報告(由驗資機構出具);
6、股東出資情況表(加蓋公司);
7、組織機構代碼證;
8、市場管理部門可能要求的其他資料。
除此之外,還要報銀 監 局和人 民 銀 行備案。

D. 哪些處罰信息需要報送上海銀監局
近期,為全面掌握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受處罰(分)的信息,上海銀監局出台了《上海銀行業從業人員處罰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升級「上海銀行業從業人員不良信息庫」並更名為「上海銀行業從業人員處罰信息系統」。
據了解,《辦法》明確了刑事處罰、行政處罰、黨紀處分、內部處罰或處分(簡稱內部處分)、其他處罰等五類處罰信息,並將經濟處理納入其他處罰,提高處罰標准。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首次對信息保存的有效期做出規定,即除刑事處罰和上海銀監局做出的取消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終身任職資格、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外,其他處罰信息保存的有效期為處罰終止日期後5年。
《辦法》還對機構問責做出要求,即對於應當給予紀律處分的,不得以其他處罰方式代替紀律處分,不得以勸退代替相關處罰;對於涉刑、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公約明示不得錄用的人員,應拒絕錄用;對於上海銀監局給予禁止一定年限從事銀行業務的人員,在處罰期限內不得錄用,其相關信息將同時報送至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此外,上海銀監局還要求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抓緊制訂《上海市銀行業從業人員流動公約》,通過同業互助方式做實從業人員的有序流動和職業背景調查機制,防範從業人員的無序流動和帶病流動。
上海銀監局表示,上海銀行業從業人員處罰信息庫的完善,從業人員有序流動和職業背景調查互助機制的深化,以及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對失信人員的信息支持,都將對加強銀行從業人員有效管理,健全銀行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產生積極作用;對形成上海銀行業從業人員的有序規范流動,逆向淘汰失信從業人員,促進更多從業人員誠實守信勤勉履職形成正向推力。
E. 銀監會為什麼會限制銀行股東資格
對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的規范管理,是保證中小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行和構建良好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前提。為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的資格審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是指持有或控制中小商業銀行5%以上(含5%)股份或表決權且是銀行前三大股東,或非前三大股東但經監管部門認定對中小商業銀行具有重大影響的股東。
二、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規定的股東條件外,在實際審核過程中,應堅持以下審慎性條件:
(一)同一股東入股同質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超過2家,如取得控股權只能投(或保留)一家。並應出具與其關聯企業情況、與其他股東的關聯關系及其參股其他金融機構情況的說明。
(二)主要股東包括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過20%。對於部分高風險城市商業銀行,可以適當放寬比例。
(三)要求主要股東出具資金來源說明。
(四)要求主要股東董事會出具正式的書面承諾:
一是承諾不謀求優於其他股東的關聯交易,並應出具銀行貸款情況及貸款質量情況說明(經銀行確認)。
二是承諾不幹預銀行的日常經營事務。
三是承諾自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內不轉讓所持該銀行股份,並在銀行章程或協議中載明;到期轉讓股份及受讓方的股東資格應取得監管部門的同意。
四是作為持股銀行的主要資本來源,應承諾持續補充資本。
五是承諾不向銀行施加不當的指標壓力。
三、根據目前的國家政策和監管實際需要,合理設限,盡量避免限制性行業或企業的投資者入股。
四、各銀監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核許可權和審核程序,審慎審核股東資格,防止關聯交易,確保操作程序公開、透明、合法。對在股東資格審核過程中,因違規操作、把關不嚴造成嚴重影響和不良後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各銀監局應建立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資格審核檔案,對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情況進行持續跟蹤評估,並加強動態管理,發現問題後應在職責范圍內及時報告並予以糾正。
F. 為什麼銀行的數據部分上報人行部分上報銀監會
你說的是個人徵信上報情況,個人徵信是一個月上報一次數據,上報時間在下一個月的月初上報上一個月的數據。等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載入成功上報數據後,你就可以看到你的信用報告了。
G. 商業銀行報銀監會數據的內容及相關流程
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