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集團股份 > 公司財產抵償股東個人債務

公司財產抵償股東個人債務

發布時間:2021-04-27 19:18:51

『壹』 公司股東將公司資產用於償還個人債務是否涉嫌犯罪

這種情況屬於挪用公司資金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挪用的資金達到一定的數額,是可以涉嫌構成犯罪的。建議與該股東協商退還公司,其他股東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貳』 股東能否以公司資產償還個人債務

不能。公司的財產是屬於公司所有,不能用來清償股東的債務。但是,股東享有的該公司的股權可以作為其財產進行評估、拍賣,就所得價款清償股東的個人債務。

『叄』 能否執行公司財產來償還股東的個人債務

公司的財產是屬於公司所有,不能用來清償股東的債務。但是,股東享有的該公司的股權可以作為其財產進行評估、拍賣,就所得價款清償股東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

1、第十三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個人獨資企業,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其投資人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作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該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

個體工商戶的字型大小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該字型大小經營者的財產。

2、第十四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合夥企業,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普通合夥人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有限合夥人為被執行人,在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第十五條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分支機構,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法人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責任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該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

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責任財產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該法人分支機構的財產。

4、第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法人分支機構以外的其他組織作為被執行人,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依法對該其他組織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主體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公司財產抵償股東個人債務擴展閱讀:

案例:

股東個人債務能否用其投資的公司資產清償

吳某與陳某、呂某、甲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根據已經生效的民事法律判決書:陳某與甲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連帶返還吳某借款並支付利息,呂某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通過調查查詢到,被執行人以機器設備作為出資,是案外人乙公司的股東,法院遂作出執行裁定書,查封了異議人(案外人)乙公司機器設備。

乙公司提出異議稱:一、法院查封的財產是異議人公司的財產,不屬於被執行人陳某、呂某的個人財產;二、申請執行人吳某與被執行人陳某、呂某系民間借貸糾紛,與異議人公司無關;三、股東個人債務不能用其投資的公司的資產來清償。請求法院解除對機器設備的查封。

[析案]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屬於企業法人,公司以其所有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而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如果以動產作為出資,股東完成對公司的出資後,其所出資已經屬於公司資產,股東個人擁有的只是與出資額相對應的股份份額,也就是說,此時,你投資的公司資產已經不是你的財產,而屬於公司。

因此,針對股東的個人債務,不管股東出資的動產價值多少,債權人都只能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可以向公司主張,出資的動產作為公司財產,對本案而言屬於案外人財產,法院無權查封。

『肆』 公司債務可以用股東個人財產償還

1、如果保證合同中沒有股東簽字,股東不承擔責任。
2、應以判決為准,如果判決沒有股東必須承擔連帶責任,案件與股東無關。
3、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基於法人與股東個人財產獨立的規定,公司法人應以自身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與股東個人財產無關,不能因公司債務執行股東個人債務。
4、上述分析要排除一人公司的可能性,如是一人公司,股東如不能舉證證據自己的財產與公司獨立,應對公司的財產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伍』 股東以公司財物抵債是否有效

要處置公司財務的,需要開股東大會才行。如果是以公司財物抵股東個人債務的,股東可能構成侵佔罪,侵佔公司財產。

『陸』 一人公司的股東在外有個人債務,但該公司財產與該股東的個人財產混同,債權人是否可以要求用公司財產抵債

完全可以。別說是一人公司,就是有多位股東公司,也可以請求法院執行其股份。

『柒』 個人債務能否用其控股的公司財產償還

你說的這個問題,屬於公司法律實務和債務清償范疇。

我的看法如下——

1、按照我們國家公司法律和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自然人和公司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具有各自獨立的財產權。因此,自然人個人債務不能直接用其控制的公司財產償還,否則,就侵犯了企業法人的財產權,是違法行為。

2、自然人個人債務不可以直接用其控制的公司財產清償,但是,個人從其控制的公司依法取得的資產,可以清償個人債務,比如,取得的股息和利潤分配、取得的工資薪金等。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捌』 股東個人債務可否執行公司財產

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是人類生產實踐文明史上的一顆熣燦的明珠,是公司制度得以確立的基石,其核心含義,就是公司人格獨立、財產獨立、責任獨立,公司的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超出出資額的,即使有再多的公司債務也不應當再讓該股東承擔了,此為法定的責任限制。但是,為了防止惡意利用這一制度而故意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如公司是債務人,但公司股東為了逃廢債務而把公司的資產進行轉移,或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高度混同等等,以實現法律的平衡,法律也設計出了一種補救制度,即法人人格否定製度,又稱為「揭開公司的面紗」。公司法人人格否定製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關系中,債務人公司的股東濫用公司法人人格獨立實施了損害公司債權人的行為,而使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公司債權人可以直接請求該股東償還公司債務,此即為----揭開了公司表面上人格獨立、財產獨立的面紗。《公司法》第20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按照該規定,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要滿足以下條件:1、股東實施了濫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的行為,以逃廢債務。如「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財產混同、業務混同;2、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這是衡量法人人格能否適用的一個客觀標准。又是一個彈性較大的條款,由法官自由裁量;3、在債權人利益受損害與濫用公司法人人格獨立、財產獨立、責任獨立的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債權人必須要證明這種因果關系的存在。4、承擔連帶責任的股東在主觀上適用一般過錯責任原則。5、股東所承擔的應當是補充連帶責任,即先以公司財產清償債權人債務,公司財產不夠的,方才由股東承擔。5、承擔責任的股東僅為實施了濫用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有限責任的行為的股東,未實施這一行為的股東不承擔連帶責任。(作者楊佰林京衡律師)

『玖』 法院執行公司財產來償還股東個人債務是否違法

如果不是執行股份,那就違法。

『拾』 公司股東可否用公司資產來清償個人債務

如果公司破產了,沒有資產了,債權人將股東起訴到法院,要求公司股東繼續清償公司債務,——不可以。
現在的公司,絕大多數是有限公司,出資股東以其全額出資對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破產了,資產沒了,就不再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了

閱讀全文

與公司財產抵償股東個人債務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融資對象分 瀏覽:728
凱裕金銀貴金屬 瀏覽:394
展博投資管理 瀏覽:980
壹理財下載 瀏覽:144
貴金屬看盤技術 瀏覽:930
外匯ea三角套利 瀏覽:389
寶盈轉型動力基金今日凈值查詢 瀏覽:311
abl外匯軟體 瀏覽:817
天使投資移動互聯網 瀏覽:315
中翌貴金屬老是系統維護 瀏覽:225
歷史期貨松綁 瀏覽:23
信託借款平台 瀏覽:214
吉林紙業股票 瀏覽:324
貴金屬元素分析儀 瀏覽:30
融資打爆倉 瀏覽:645
分級基金A還能玩嗎 瀏覽:289
網路貸款平台大全 瀏覽:358
13月房地產到位資金 瀏覽:744
姚江濤中航信託 瀏覽:518
coding融資 瀏覽: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