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股權被凍結過,現在是失效狀態,可以進行注銷嗎
可以注銷。
注銷剛開始是先到工商備案,之後登報。
之後可以進行稅務注銷、銀行銷戶,
最後在登報45天後,可以去進行工商注銷。
你是哪個城市的?
❷ 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且法人股份因其個人原因被凍結。請問這個情況下,對其他股東有什麼不良影響嗎
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兩個:
1、地址異常: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每到年中時候,深圳工商局總會批量將一大批企業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大量處於異常狀態下的企業,基本都是統一在6月30日被載入異常。原因都是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
公司注冊成功之後,工商會不定期的往注冊地址發送公函。
如果注冊地址不真實,或者不準確的話,將會導致送達的文書無人簽收。
當企業被依法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會導致企業或者法人留下不良記錄,最終會影響公司的誠信記錄。
因為地址經營異常,通常有兩種解決方式:
(1)原地址直接解除這種方式需要確保公司現在的注冊地址,是有公司相關人員在此處辦公,工商局會通過上門或者發送公函的方式,核驗地址的真實性,如果通過則經營異常將得到恢復!
(2)通過變更地址解除變更公司地址是可以直接解除由地址原因引起的經營異常,需要提供資料如下: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變更決定等!
2、未做年報:未按規定期限公示20xx年年度報告。
連續兩年未做年報會被處以罰款,所以現在也要重視工商年報!
3、如果被列為經營異常名錄,對企業的名譽有一定的損失,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後果一 : 載入經營異常名錄記錄將伴隨「終生」;
後果二 : 政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後果三 : 日常經營活動受限,金融機構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❸ 股權司法凍結解除的公告什麼意思
股權司法凍結解除的公告意思是股權已經解除凍結狀態,股權自由可以進行買賣、轉讓等正常交易。
1、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 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2、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
3、解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債務已經清償的;
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3)公司股份解除凍結號碼擴展閱讀
一、股權凍結的因素
1、用股權做抵押的;
2、企業申請破產的;
3、股權有爭議的;
4、債務官司中,其他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
二、法律規定
1、《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凍結控制性執行措施,可適用於無形財產。
因此對股權的執行,可以採取凍結措施。對被執行人預期應得的股息進行凍結,禁止到期後被執行人提取或公司向被執行人支付。對股息凍結的裁定,應直接送達公司和被執行人,此時對股息的支配權人是公司,如被執行人提取或公司支付股息則按民事強制措施予以制裁。
2、對股權本身也可採取凍結的措施。
《執行規定》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凍結股權時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股權的轉移手續及支付股息,凍結股權的措施延及股權的股息。實踐中不僅要通知公司,同時要通知工商登記部門,以防止企業和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這樣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凍對。
對被執行人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進行凍結時,除向工商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外,還應向企業的對外經濟貿易主管機關送達,以限制股權的轉讓。
最高院《關於凍對、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為執行股權作了示範,同時還涉及到了一些相關問題,特別是凍結的數量應以股權持有人的債務為限,不能隨便擴大。
❹ 公司90%的股份被凍結,能否申請注銷這部分股份並解散公司
1、股份不能注銷。
2、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股份被凍結,肯定存在質押或其它法律糾紛問題,不屬於自願解散范圍。
3、即便按照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由於公司90%的股份被凍結,無法達到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數量,也無法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可以考慮公司辦理歇業。
❺ 股東股票解除凍結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東股票解除凍結,結果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來說,股東持有股票的狀態對上市公司沒什麼影響的。
股東持有股票只是表明股東在上市公司的股東權益,和上市公司的運營沒什麼關聯。

首先,股東解除質押表明股東本身的財務情況可能好轉,間接地有利於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其次,股東解除質押表明股東認為未來的股價可能會上漲,上漲之後的股份能夠質押更多的貸款,所以會做解除質押的操作。
❻ 公司賬戶被凍結後,如何向法院申請解凍
民事案件一審,適用簡易程序是3個月;適用普通程序是6個月。
如果原告沒有申請財產保全,那麼,就不會被凍結。
如果凍結,一般只是凍結公司的賬戶,除非個人也是被告。
原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後,一般2個工作日之內就會凍結。
法院對銀行賬戶凍結後解凍的時間: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到期如果不繼續申請查封,則解除凍結。
(6)公司股份解除凍結號碼擴展閱讀
最新司法解釋關於查封凍結期限的規定
根據2015年2月4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第四百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凍結存款(賬戶)的期限最長可以為一年,查扣動產期限最長可以為二年,查凍其他財產(如房地產、股權等)的期限最長可以為三年。
根據該條第二款規定「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續封、續扣、續凍的期限也沒有「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續封、續凍、續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
❼ 請問到哪裡查公司股權被凍結的信息
股權如果抵押登記了,拿對方企業營業執照可以在工商局列印工商信息單。
如果知道企業的貸款卡號碼,可以找銀行系統查詢。
如果要查凍結信息,找法院去查被告為目標企業名稱即可。
以上都一定程度上要找熟人,才能在電腦系統查詢得到的!!
❽ 我們公司股東的股權已經被凍結了,影響我們這家公司的賬戶使用嗎
應該是該股東涉訴了。通常不影響公司賬戶使用。
❾ 怎麼解除被凍結的股票
股票實行T+1制度,就是第一天買的第二天才能賣,所以當天買進的被凍結,第二天可以正常賣出。
股票凍結買入股票當天不能賣出,次日賣出也不能取錢,賣出第二日資金才解凍,可以取錢。
申購也要凍結資金,中簽結果出來後返款解凍。 股票資金凍結就是你掛了單並且成交了,但是股票還是沒有交割,證交所會把你對應的基金凍結,等交割之後才把資金劃走,把股票劃進來。資金凍結有幾種,老股的買賣一般一天就可以了,就是所謂的T+1,收盤後到下午4點交割就辦完了,等到第二天開盤賬戶里就能正常顯示了;新股申購時間要長很多,不中簽的話要3-4天才解凍,中了簽的話要到新股上市才給轉換成股票,要一兩個星期呢,配股也是類似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