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合夥企業的股東至少需要幾個不能超過多少
普通合夥企業由2人以上普通合夥人(沒有上限規定)組成
② 合夥企業需要准備多少個股東
合夥企業沒有股東,是合夥人。
1、普通合夥企業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夥人(沒有上限規定)組成
2、有限合夥企業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其中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都至少有1人
③ 合夥企業的股東能不能為合夥企業
可以。
首先:合夥企業沒有股東,只有合夥人,合夥人可以為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而合夥企業即為「其他組織」。
④ 合夥企業的股東可否是另外一個合夥企業
可以的。
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和合夥企業為企業,可以作為另一個合夥企業的股東。
⑤ 合夥企業需要幾個股東
一、合夥企業是指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
合夥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類型有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其中普通合夥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合夥企業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共負盈虧,也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
二、設立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並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
(五)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
⑥ 合夥企業的股東跟投有什麼條件限制
合夥企業的股東跟頭有什麼條件限制嗎?跟企業的股東跟頭的話是沒有什麼條件限制的,只要你有資金投入當股東的話也是很不錯的。
⑦ 1、有限合夥企業可以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嗎 1、有限合夥企業可以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唯一股東嗎
有限合夥企業可以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限合夥企業不可以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唯一股東。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由一個或幾個普通合夥人和一個或幾個責任有限的合夥人組成,即合夥人中至少有一個人要對企業的經營活動負無限責任,而其他合夥人只能其出資額為限對債務承擔償債責任。
另外,有限合夥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

(7)合夥企業的股東資格擴展閱讀:
《公司法》對股東的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四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條: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第五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