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股東會議,股東未參加,決議如何通過
第三十九條 股東來會的議源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四十條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四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四十四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出席股東達到法律規定比例 可以通過決議
㈡ 不能召開股東會怎麼辦
只需要書面通知名義上的三個股東,書面通知要有股東簽收的回執。如果實在無法見到這兩個股東的面,要電話通知並錄音,或者問清楚地址發EMS並保留發郵件的回單聯,這樣通知程序就沒有瑕疵了。到開會的時候如果48%的兩人沒來,則視為其放棄表決權,52%的股東在決議上簽字即可。但這樣的決議有效力上是有爭議的,如果辦銀行貸款、股權轉讓等重大事項,恐怕相關部門對此決議是不會採納的。
㈢ 兩家企業發展股東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其中一家不到場該怎麼辦
我把這個問題理解為: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其中部分股東不到場怎麼辦。
我國現行《公司法》並沒有規定股東會到會人數,但對會議的召開、召集和議題表決是有明確規定的。公司依照合法程序召開股東會,股東理應到場。如不到場,會對議題表決產生影響:普通決議需要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特別決議需要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因此,在臨時股東會召開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如果部分股東不參會且不委託投票,會議能否順利召開關鍵在於公司的股權結構。參會股東且贊成會議議案的股權比例足夠的話,會議仍然能夠取得預計結果。
特殊情況是,當由兩家企業對半出資組建的公司股東產生矛盾時,這家企業就無法正常運作了,因為任何決議都無法通過。因此,應盡量避免按這種股權比例組建公司。
㈣ 股東不參加股東會怎麼辦
法律上對此沒有約束性規定,視為其放棄其表決權的行使。
如果股東長期不參加股東會導致公司陷入僵局,可跟其協商解決辦法,比如退股,協商不成則可以訴請法院解散公司。
㈤ 股東大會一定要通知邀請所有的股東么,缺席多少股東股東大會無效
股東大會以公告的形式通知股東參加股東大會,超過三分之二的多數股東參與表決,決議就有效,低於三分之二就無效。
㈥ 請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如故意不參加股東大會該怎麼辦
到達法定的人數,也可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但要履行通知義務。
㈦ 大股東不參加股東會 公司該怎麼辦
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王東會解答: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看你們公司章程對股東會的表決權是怎樣規定的,是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還是每個股東都具有相同的表決權。另外還要看公司章程對增資是如何規定的,是按照資本多數決還是股東人數多數決,也就是說章程的規定是按照股東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還是約定每個股東的表決權相同。如果是資本多數決,那麼李某不參加股東會,你們無法形成有效的股東會決議。如果是人數多數決,僅僅一個股東不參加股東會並不一定會影響股東會決議的通過。當然,如果出現極端情況,也就是說,你們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且章程規定,增資方案須經全體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的話,股東李某不參加股東會,你們公司不可能會形成有效的增資方案。但是即便出現此類極端情況,也即出現公司僵局的情況下,公司其他股東仍會有相應的救濟途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一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三)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你們其他股東,作為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上述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
㈧ 我是控股股東,可是開股東大會其他股東不參加會議怎麼辦
你好:
具體需要依據你們公司的章程,看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如何規定。
如果沒有不利的規定,並且召集程序及通知程序合法,則其他股東不參加會議並無影響,只需要做好會議記錄(內容諸如:本次會議於xx年xx日xx月召開,議題為xxx,xxx參加會議,其他股東無故未參加,會議決定如下:xxx),然後在會議記錄上簽字即可生效。
希望予以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