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我公司董事會屆期已到,根據公司法規定需要換屆(重新選舉董事)
換屆如果影響公司正常運轉,延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按照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有權駁回他們的提議。也就是它可以提議,但是你們股東可以反對
⑵ 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屆、次是怎麼分的
1、股東大會分為年度股東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就這么2種,公司法中有,是按年度走的,年度股東大會一年只有一次,比如你公司明年上半年必須要開「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要對往年做一個工作總結,除此之外的所有股東大會都是臨時股東大會,稱為叫做「XX公司2013年第X次臨時股東大會」,注意叫法的區別,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年度股東大會要提前20日發出會議通知或公告,臨時的只需提前15天,年度股東大會主要就像是往年度的總結會和來年的規劃一樣,所以議案比較多,這是它的特別之處,其他方面二者在重要性、會議議程、表決等方面沒有任何區別。
⑶ 股東大會的橫幅寫什麼內容
我公司是這樣做的:
1、公司樓門口有LED滾動顯示屏,上寫:預祝:公司(全稱)年度股東大會(或第幾次臨時股東大會)取得圓滿成功!
熱烈歡迎(公司名稱)各位參會股東蒞臨指導!
2、會議現場(噴繪製作背景牆):公司(全稱)XX年度股東大會(或XX年第幾次臨時股東大會)、日期。
⑷ 董事會換屆選舉具體步驟
具體步驟:
1、提出候選人。候選人是職工的,需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2、召開股東大會,進行投票表決。
3、將投票選舉的新董事會成員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
4、公示期結束,進行任命。
《公司法》第四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四十六條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4)股東大會暨換屆標語擴展閱讀
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方案;
7、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⑸ 召開股東大會的橫幅怎麼寫
熱烈祝賀XX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召開!
⑹ 董事會換屆選舉怎麼做
一、由即將換屆的董事會提出一個新一屆董事會成員的候選人名單,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通版過;權
二、如有的股東認為有必要再增加一些候選人,規定一個股東比例或人數提出的候選人有效,然後再將增加的候選人一並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通過。10名股東聯名提出的候選人有效;
三、對候選人要進行一定比例的差額選舉,體現出競爭性。
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有:製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會議記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後,董事會就作為一個穩定的機構而產生。董事會的成員可以按章程規定隨時任免,但董事會本身不能撤銷,也不能停止活動。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重要的決策和管理機構,公司的事務和業務均在董事會的領導下,由董事會選出的董事長、常務董事副董事長具體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