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上市融資的對策與思考【在線等、急】
中小企業的十二種有效融資方式
目前各地實行和創新出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以下12種:
一、綜合授信:
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二、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三、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四、異地聯合協作貸款:
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為某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鬆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同監督。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
五、項目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六、出口創匯貸款:
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七、自然人擔保貸款:
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今後工商銀行的境內機構,對中小企業辦理期限在3年以內信貸業務時,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財產擔保並承擔代償責任。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會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八、個人委託貸款:
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項融資業務新品種--個人委託貸款。即由個人委託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種貸款。辦理個人委託貸款的基本程序是:1.由委託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2.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並分別向委託方和借款方推介。3.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並作出決定。4.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後,一起到銀行並分別與銀行簽訂委託協議。5.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經銀行審批後發放貸款。
九、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十、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這種融資方式值得中小企業廣泛、積極地利用。
十一、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在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設備使用廠家看中某種設備後,即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出資購得,然後再以租賃的形式將設備交付企業使用。當企業在合同期內把租金還清後,最終還將擁有該設備的所有權。通過金融租賃,企業可用少量資金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可以邊生產、邊還租金,對於資金缺乏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加速投資、擴大生產的好辦法;就某些產品積壓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促進銷售、拓展市場的好手段。
十二、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
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存在問題
中小企業缺乏資金支持,融資相當困難,特別是非國有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就更加突出。資金短缺,生產能力不能充分有效地發揮,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機構的「惜貸、恐貸、拒貸」現象;現行上市融資、發行債券、信託融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導向不完備(剛推出的中小企業板,進入門檻仍較高,絕大部分中小企業仍難以進入);風險投資機構少、規模小;區域性資本市場不健全,財政扶持能力不足,招商渠道太少,信用擔保剛剛起步等,都使企業缺乏有效的資金補充機制。同時,國家加強宏觀調控,銀根抽緊,商業銀行加強金融風險防範,人民幣市場利率管制尚未完全放開等,也嚴重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所以,「融資難」這一老大難問題仍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據統計,中小企業90%以上的資金源於企業內部籌集、家人和朋友,還有各種非正常的渠道(如私下高息借款、攬蓄等),這些不僅加重了企業經營成本,也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新形式下的中小企業融資策略
(一)建立中小企業行業協會或聯盟
這種協會或聯盟應是互助型的,它不僅可以為協會或聯盟內的中小企業提供經營所需的信息,而且可以為中小企業相互間交流人才、技術、管理、資金等提供場所和條件。協會或聯盟內的中小企業應加強互助合作,資金充裕的企業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技術先進的企業則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技術指導,還可以相互間提供貸款擔保。這樣,某些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則可以在協會或聯盟內得到解決。而且,這種協會或聯盟為其以後發展為集團公司或聯營公司奠定了基礎。
(二)創造新的直接融資方式
直接融資具有能夠得到不需要償還的外部所有權融資、改善企業資產負債結構、有效配置社會資源等優勢,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渠道單一的重要途徑。 一是對中小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股份合作制吸收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優點,更適合當前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它通過清產合資、確認股權後再進行招股、擴股,在吸引社會閑散資金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二是發展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是一種以長期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某一產業,特別是出於創業階段的新興產業,以追求因企業成長而獲得的長期收益為目標的一種投資基金。此類基金最直接的收益者是從事高新技術的新興中小企業,其功能之一在於將成千上萬分散的中小額風險投資資金集聚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風險投資。建立風險投資基金有助於加快高新技術的產業化,有助於區域性科技型中小企業特點的直接投資方式。三是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
期刊文章分類查詢,盡在期刊圖書館我國可在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以外交易成本較低、准入較寬松的二板市場和地方櫃台交易市場,為本地小企業提供交易場所。
(三)拓展間接融資渠道
根據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運動的特點,推出靈活的、多樣化的結算工具,暢通匯路,為中小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結算工具。應盡快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托收承付、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另外,還應利用金融機構網點眾多、佔有信息量大的行業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商機、經濟政策、經營與投資決策咨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務。另外,我們還可以在其他方面拓展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擴大其資金來源,在政策上給予積極且持久的扶持與傾斜,並逐步實現其在融資方面與大中型企業真正的「國民待遇」。
(四)構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
現有針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條文主要是《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鄉鎮企業法》,這兩部法規是按所有制性質和不同的組織形式分類立法的,缺乏統一的立法標准和行為規范。在金融信貸方面更是缺乏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保護法規。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各方面的政策和金融支持離不開立法支持。法律保證可從以下幾個層次進行考慮:保護中小企業的法律,如美國的《小企業法》,日本的《中小企業法》;專業性、區域性或行業性的法律,如美國的《小企業技術創新開發法》,日本的《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反對壟斷的法律,如美國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和德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應盡快指定有關部門組織制定有關中小企業貸款的法律或規定。首先,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其次,要明確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再次,要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
(五)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
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修訂國有商業銀行信用等級的評定標准。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評級不利於中小企業,含有對中小企業的心理歧視。實踐證明,盲目擴大經營規模的綜合型企業集團並不比專業化生產的中小企業更能適應市場的變化和產生更穩定的效益,信用更強。因而,國有商業銀行在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定上也應及時調整策略,變重視企業經營規模為重視企業經營效益,取消某些歧視性的評價項目。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結合其它國家的經驗,我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應該是一個以政府擔保為主,其它擔保形式並存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可成立多種形式的信貸擔保機構,開辟多種渠道籌集擔保基金:由政府、社會中介組織、企業和銀行共同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切實改進中介機構的服務,簡化手續,降低標准;金融機構可適當擴大有效財產的抵押范圍。
(六)積極尋找風險投資資金
我國約有9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其資產在1000萬元以下,企業規模小造成費用投入不足,一些成果因企業財力不足不能進入測試而被束之高閣。因此,對於那些處於良好發展階段且有良好前途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應積極與國內外的風險投資機構建立聯系,尋找風險投資資金。同時,中小企業應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其生產經營運作,塑造其良好形象,並應當加強其信息交流和商務溝通,從各種渠道,包括政府部門、咨詢公司、銀行等各方面獲取信息,積極與國內外的風險投資機構進行交流,尋找其支持和幫助。
B. 我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摘要】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公司融資的金融工具起源於美國,在我國的起步較晚,而且在具體實踐中,由於可轉換債券的創新不足,出現了諸多問題,嚴重阻礙了公司融資以及可轉換債券市場的發展。為此,對可轉換債券的研究,需要不斷地探索和完善,使之真正成為我國資本市場上配置資源的重要金融工具。
一、引言
自1843年美國紐約erie railway公司發行世界上第一隻可轉換債券開始,可轉換債券融資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在資本市場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中國可轉債融資歷史較短,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隨著股票市場的建立才開始出現。1992年11月深保安集團發行了我國首例可轉換債券,這揭開了我國可轉債市場發展的序幕,但由於深保安可轉換債券轉股的失敗,中國可轉換債券的發展幾乎處於停滯狀態。直到1997年3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出台,三家非上市公司(南寧化工、吳江絲綢和茂名石化)先後發行可轉換債券,中國的可轉換債券市場重現生機。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和3個配套的相關文件,正式將可轉換債券定位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又一種常規模式。這一《辦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我國可轉債市場開始快速發展。2006年5月8日,中國證監會又發布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其中對可轉換債券的規定比《實施辦法》更合理、更完善。
從上述論述可以看出,自2001年起,發行可轉換債券逐漸成了我國上市公司直接融資的重要方式,但在具體實踐中,由於可轉換債券的創新不足,大部分上市公司沒有很好地將可轉換債券融資動機與公司的財務特徵相結合,從而出現了只要符合條件就發行可轉換債券的現象,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公司融資以及可轉換債券市場的發展。在我國新興的市場經濟體系裡,可轉換債券雖然存在諸多問題,但也存在著巨大的發展機遇,需要我們不斷地探索和完善。
二、我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融資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條款設計存在誤區
我國可轉換債券條款設計中參照了國際的一些經驗,但依然是一種較為原始的產品。雖然2003年以來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在很多條款上都有了突破,如:遞增利率、初始轉股價的溢價比例下調等,但仍存在設計誤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條款設計雷同。從我國已經發行的50餘家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來看,期限基本是5年,利率一般也在0.8%-2.5%的幅度內,都設計了初始轉股價、贖回條款、回售條款等,感覺就是一個模子,沒有體現各個公司的財務特點和企業特性。
C. 上市公司為何要發行可轉債它和股票融資有什麼區別
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購買資金不會長期凍結,認購完畢上市後,即可進行買賣交交易,和買賣股票沒有區別,所以可以進行波段操作,賺取差價。
公司原有股東按比例配售該可轉債,如認購不足余額由承銷商認購。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籌集資金的一種方式,不能拿原股票抵換,需要拿錢購買,否則募集不到新資金。
可轉債規定期限為5年,每年都有利息分紅,是一個稀有很好的投資品種,它的特點是公司如5年發生虧損,可轉債到期後按現交易收盤價兌返現金,這就需要你認真研究公司基本面了,發覺不對勁及早賣出。更好的是公司連年盈利,5年到期後直接轉換變成股票,這就是可轉債的含義,也是一個利好,可轉債價格會暴漲。
舉例:現深圳市場上000301絲綢股份就是原來的絲綢轉債,請自行查閱資料。
D. 上市公司的「可轉債融資」是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購買資金不會長期凍結,認購完畢上市後,即可進行買回賣交交易,和買賣答股票沒有區別,所以可以進行波段操作,賺取差價。
公司原有股東按比例配售該可轉債,如認購不足余額由承銷商認購。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籌集資金的一種方式,不能拿原股票抵換,需要拿錢購買,否則募集不到新資金。
可轉債規定期限為5年,每年都有利息分紅,是一個稀有很好的投資品種,它的特點是公司如5年發生虧損,可轉債到期後按現交易收盤價兌返現金,這就需要你認真研究公司基本面了,發覺不對勁及早賣出。更好的是公司連年盈利,5年到期後直接轉換變成股票,這就是可轉債的含義,也是一個利好,可轉債價格會暴漲。
E. 我國上市公司債券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結構存在的問題
優序融資理論認為對於公司而言,最優的融資順序應該是內源融資→債權融資→股權融資,然而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結構卻與該理論存在著相背離的情況,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內源融資不足
內源融資主要是指上市公司開展有效經營活動而產生的資金,即公司內部融通的資金。許多發達國家上市公司的內源融資在融資結構中所佔比重高達50%,而我國上市公司內源融資在融資結構中所佔比重僅維持在20%左右。
(二)偏好股權融資
與發達國家上市公司明顯不同的是,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結構中佔有較大比重的是外源融資。外源融資主要包括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兩種方式。而在外源融資方式中,股權融資成為我國上市公司最主要的融資方式。目前,偏好股權融資已經成為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的主要問題。
(三)負債結構不合理
我國債券市場發展滯後且內部結構不平衡,從而造成上市公司債券融資與股權融資在外源融資中的比例不合理。另外,在上市公司資產負債比率基本持平並略有降低的情況下,公司流動負債占負債總額的比率卻不斷呈現上升趨勢,接近或超過100%。一般而言,流動負債占負債總額50%的比例才是比較合理的水平。如果該項指標過高,一旦出現中央銀行緊縮銀根等不利的金融環境變化時,上市公司很可能會出現資金周轉困難的狀況,會給上市公司帶來一系列的問題。
二、我國上市公司融資結構問題原因分析
(一)內源融資不足原因分析
我國上市公司的整體業績不佳,自我積累能力較低以及資金使用效率低,原因在於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都經歷了一個股份制改制的過程,公司的利益主體和產權主體不清晰,導致我國上市公司只注重眼前利益,從而造成了內源融資不足的狀況。此外,我國有關上市公司融資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健全,導致上市公司過分依賴外源融資,長此以往,就會限制上市公司內源融資的渠道。
(二)偏好股權融資原因分析
一是與債權融資相比,股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存在到期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壓力。
二是沒有償還固定股利的壓力。上市公司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有無盈利和經營需要而定。
三是籌資風險小。與債權融資相比,股權融資不存在不能償付的風險,總體而言,股權融資的風險小。
因此,在外源融資方式中,股權融資所佔比重大於債券融資。
(三)負債結構不合理原因分析
在我國上市公司的外源融資中,股權融資所佔比列遠遠高於債券融資,究其原因就在於我國的債券市場與股票市場相比較發展相對落後。目前我國對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嚴格管制,一般企業很難達到發行企業債券的標准。此外,一些債券相關法律的不健全也無法保障公司的利益。另外,我國缺乏健全的債券信用等級制度,企業債券在很大程度上作為彌補政府投資計劃缺口的一種工具,政府為公司債券直接或間接作擔保,過多的政府幹預必然會阻礙我國債券市場的良性發展。
三、優化上市公司融資結構的對策
(一)增加自身積累,提高內源融資比例
無論什麼類型的企業,要想持久生存下去,就必須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學會依靠內部積累不斷發展壯大。增加自身積累的具體措施:一是主動改進公司經營管理狀況,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經濟收益,保持公司的長遠發展。二是上市公司在融資過程中要有財務風險管理意識,樹立資本觀念,合理優化公司的內部資本結構。三是上市公司應加強對籌集資金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用資機制。
(二)提高股權融資成本
造成我國上市公司融資偏好的直接原因是我國現階段股權融資成本低,那麼解決股權融資偏好問題可以通過提高股權融資成本的途徑來實現。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入手:從公司外部來說,政府對上市公司的分紅方式和分紅比例應有明確的政策約束和規定。從公司內部來說,要對上市公司管理層進行有效激勵,促使管理層不斷改善公司業績狀況,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從而提高股權融資的實際成本。但事實上股權融資成本還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
(三)大力發展債券市場
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實現融資渠道多元化發展。政府應逐步放寬債券發行的審批限制,在債券利率方面給予較大的靈活性,降低債券融資的門檻,盡快實現債券利率市場化,提高債券市場的流動性,不斷完善我國債券市場。
F. 本人最近寫一篇關於上市公司融資行為偏好的論文,但是遇到一個問題那就是融資行為的量化衡量指標有哪些
比較直接和准確的方法是去看上市公司的現金流量表——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籌資活動產生內的現金流量至少應當單容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權益融資)
(二)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債務融資)
(三)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G. 上市公司為何要發行可轉債它和股票融資有什麼區別
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購買資金不會長期凍結,認購完畢上市後,即可進行買賣交交易,和買賣股票沒有區別,所以可以進行波段操作,賺取差價。
公司原有股東按比例配售該可轉債,如認購不足余額由承銷商認購。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籌集資金的一種方式,不能拿原股票抵換,需要拿錢購買,否則募集不到新資金。
可轉債規定期限為5年,每年都有利息分紅,是一個稀有很好的投資品種,它的特點是公司如5年發生虧損,可轉債到期後按現交易收盤價兌返現金,這就需要你認真研究公司基本面了,發覺不對勁及早賣出。更好的是公司連年盈利,5年到期後直接轉換變成股票,這就是可轉債的含義,也是一個利好,可轉債價格會暴漲。
舉例:現深圳市場上000301絲綢股份就是原來的絲綢轉債,請自行查閱資料。
H. 關於上市公司的融資問題(請詳細回答)
1.非國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不是都是流通股(有非流通部分),上市公司所有的股票也不是都在股票交易所交易。收購一家公司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收購,但一般達到一定比例就要披露,並且徵得公司董事會的同意,否則可能是惡意收購,公司可能用其它方式反收購(白衣天使)甚至報復(毒丸);
2.上市公司的融資不是上市那時算起,而是之前的新股認購及抽簽,也就是打新股,上市只是二級市場上可以買賣而已;
3.上市公司可以理解成賣自己的公司權益籌得資金,但還可以發行債券或者銀行借款,公司在這個過程中壯大,上市股權所佔比例可能被稀釋,所以可能繼續發新股或配股;
4.上市公司在上市的那一刻起確實就完成了融資任務嗎,其後的交易就是投資者之間的賺與賠。但是反過來,資本市場的資金也會影響公司的資金成本,例如發新股或債券時如果資本市場資金不充裕那麼可能成本會上升,從而影響企業經營業績。但我認為主要應該是上市公司本身業績下滑導致資本市場信心不足從而資金減少。
個人見解,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