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在法院官司已終結執行,公司簡易注銷還能再起訴股東嗎
可以申請恢復執行並變更被執行人,當然要調取該公司注銷的檔案資料,上面有公司債務由全體股東負責承擔的意思表示的一頁。
② 在執行當中追加不上股東,我能否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公司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的合法理由一般是股東存在抽逃出資或未全面出資情形。但是,根據我們處理類似案件的經驗,如果未經法院作出生效判決確認公司股東存在抽逃出資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行為的,申請執行人在執行程序中以股東存在抽逃出資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為由申請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的,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因為執行法院在這里會存在被追加股東以執行法院以執代審為由提出異議的顧慮。
所以,如果你有相關證據能夠證明股東存在抽逃出資或未全面出資的行為,那麼在執行法院不同意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的情況下,你可以以股東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股東在抽逃出資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本息范圍內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③ 執行中公司不存在了可以再起訴股東嗎
結合公司不存在的緣由、具體案情綜合考慮,不能一概而論。
④ 假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不起訴的情況下,公司的股東是否可以提起訴訟
不可以。公司法人才是公司的代表,只要公司法人不起訴,各個股東是沒有身份起訴的。當然公司法人的行為也是公司股東權力行使的結果。
⑤ 公司在執行中破產,能否從新起訴股東
公司與股東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公司的債務一般不會轉移到它的股東身上,除非存在能夠「揭開公司面紗」的證據。
⑥ 法院以執行方不是股東或是合夥人,而判決不予執行,是否裁定新的股東後再提起訴訟
兩種辦法,1、如果要按工傷處理就要重新仲裁勞動合同,合同確認後由仲裁委仲裁解決。2、按人身損害賠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直接的責任人賠償。
⑦ 我要起訴一有限責任公司,其公司由法人及一個股東出資,強制執行可以執行該股東名下的房產嗎
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僅在未履行出資義務的情況下,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如果該股東未出資到位,你可以申請執行該股東的房產,否則,只能執行公司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7)有限公司執行不了可再起訴股東嗎擴展閱讀
執行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並結束執行程序。
⑧ 已經勝訴現強制執行公司是空殼沒有財產能在起訴法人和股東嗎
查一下公司性質,如果是合夥企業可以起訴合夥人。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在股東及法人代表無過錯時,不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起訴股東或法人代表個人法律不支持。
⑨ 有限公司不履行股東會決議,股東能夠起訴公司,其法律依據是什麼
《公司法》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
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