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限責任公司融資時是怎麼分配股權的
你說的這個問題,其實是公司融資工具問題的一個分支。公司初創時以及擴張時,都需要資本的支持,而獲得資本,就要支付給投資人相應的對價,這個對價就是所使用的融資工具。通常的融資工具有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在風險投資中通常是股權融資。至於「融資時轉讓的股權是誰的?」這個問法不太嚴謹,因為股權融資,可以是通過轉老股的形式,也可以通過發新股的形式,只有「轉老股」時,才涉及到「股權轉讓」這個字眼,發新股時不應該說「轉讓」。境內的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股票、股份一說,所以「發新股」這個概念,在境內就是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增加的部分就是投資人對公司投資所獲得新股。這個注冊資本的增加與投資人投資公司是同時進行的,公司原股東股權所對應的注冊資本不變,但由於注冊資本增加了,所以原股東的股權就被稀釋了,但這不是轉股的結果。
如果是通過轉老股的形式融資,那就是公司預留的股權(在境內如果公司有這部分股權,通常也是某個原股東代持的,因為公司本身不能持有股權)或者原股東將自己的股權轉出去一部分給投資人,來作為投資人投資的對價。這個時候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不變,公司原股東的股權也沒有被稀釋,這個就是原股東轉讓出去的股權。
通過發新股融資,投資的錢通常是小部分進入注冊資本,大部分進入公司資本公積,進入注冊資本的錢驗資後進入公司基本戶,後者是直接進入公司基本戶。總而言之,錢是進入公司賬戶,給公司了。
通過轉老股融資,投資的錢是進入原股東個人的賬戶,然後,該股東想辦法和公司簽個協議,如《服務協議》,把這筆錢轉給公司使用。但是這樣操作會給公司做賬帶來一定風險,所以現在公司融資一般不通過股東轉老股的形式操作,而大都是通過增資的方式操作,這樣在法律層面上更正規。至少我們律所是這樣的。
B. 公司融資後,股東股權怎麼算假如我和小夥伴每人投資10萬,共100萬創立公司,那我就持有10萬股,
占股數量對,比例不對。
如果投資人佔比20%,投入資金為100萬,那麼總估值為500萬,投資者實際股本為25萬,總實繳股本為125萬,你擁有10萬股,佔比為8%。
若投資人佔比50%,投入資金為600萬,那總估值為1200萬,實際總股本為200萬,你有10萬股,佔比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