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看待葵花葯業原董事長殺妻案維持原判這一判決
2020 年 7 月 16 日,知名醫葯類上市公司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關彥斌"殺妻"案,在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關彥斌犯故意殺人罪,處有期徒刑 11 年。對於上述結果,關彥斌表示不服,將會上訴。據了解,辯護人曾稱關彥斌存在精神類疾病,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且有自首情節,但未被一審法庭採納。
現今很多殺人案件執行的輕緩各不相同,不管怎麼說,我覺得只要走正規的法律程序,犯法就應當伏法,不管是誰都應當尊重法律,法律是神聖的,也是保護這個社會的。
❷ 葵花葯業原董事長殺妻案中,兇手被判11年,你覺得合適嗎
我個人覺得這位董事長殺妻是一時氣憤害怕妻子將自己隱私曝光才做出錯事,而且妻子事後生命已經無礙,判處其11年有期徒刑這樣的懲罰這位知名人物來說已經足夠合適了。雖然他還想上訴,但是大家都覺得此事翻盤的機會可能不大,畢竟他殺妻子是實事,縱觀妻子的行為有萬般不是,他也不能去傷害對方,他這種行為已經給對方造成了人身安全威脅。那麼事情經過究竟如何,今天小編就來扒一扒。
三、妻子話語激怒關某導致慘案發生。
在兩人交談的過程中,兩人因為利益關系發生爭吵,前妻在事發前言語激動,並放話威脅關某要將其婚外情等隱私向大眾進行曝光,對於知名的企業家關某來說,這無疑是戳中他的痛處,所以關某一時被激怒,情急之下變動了殺心,導致慘案發生。
這起事件的發生從整個過程來看,關某殺妻是在前妻先用言語進行威脅的情況下進行,說明關某當時是沖動殺人的動機很大,且前妻也有一定的過錯,所以我認為這起殺妻案件,兇手關某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非常合適,畢竟並沒有造成對方死亡。對於此事,你怎麼看?歡迎留言。
❸ 知名企業葵花葯業原董事長殺妻案維持原判,你怎麼看
對於這件事情我只想說犯了罪總要伏法,不管你是什麼身份,所以不要以身試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原董事長關彥斌“殺妻”案,2020年12月10日,在黑龍江省大慶市中院二審宣判維持原判。經法庭判決關彥斌犯故意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1年。這件事情真令人唏噓,關於他殺妻的原因我到現在都沒想明白,一個有權有錢的董事長,到底是因為什麼殺害自己的妻子。
一,網上說法是妻子言語激怒了他
根據網上的說法,當時關彥斌正在跟妻子發生爭執,妻子不知道說了什麼話激怒他,才導致他沖到廚房拿了把刀砍向妻子,但是我覺得這個理由似乎不成立,他堂堂一個董事長難道連這點度量都沒有嗎?我覺得是不可能的,所以未知全貌不予評價,這個原因好像也不那麼重要了,因為他一時沖動傷害了妻子,還把自己搭進去了,他當時想要自殺但被人救了回來,不知道他怎麼會落到這么絕望的地步。
❹ 葵花葯業原董事長「殺妻」案二審維持原判,他的殺人動機是什麼
可能是夫妻糾紛,他和老婆對財務意見不一致,他還是比較有錢的,有大男子主義,肯定是不想老婆管他。
❺ 知名上市公司葵花葯業原董事長殺妻案維持原判,是什麼讓他對發妻痛下殺手
就目前已公開的信息,可以知道知名上市公司葵花葯業原董事長關彥斌,對妻子張曉蘭痛下殺手的原因並不復雜——兩人溝通時,張曉蘭說話激怒了關彥斌,導致關彥斌跑進廚房拿來菜刀向張曉蘭施暴。
其實,這件事情,最讓人關注和好奇的是,張曉蘭到底說了什麼,竟然可以讓智商、情商都不會差的成功企業家,最終失去了理智,怒而殺人。關於這一點,其他答主有自己的猜測,大家如果有興趣,不妨去看看。至於他們猜測得對不對,就真的不得而知了。
關彥斌殺妻一案,已經進行了一審和二審。一審判處他11年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訴,二審依然維持原判。至於他會不會繼續上訴,不得而知。但按照他在一審、二審的表現來看,他很有可能會繼續上訴。他肯定不願意再牢里呆那麼久。不過,這個事不以他的意志為轉移,一切法律說了算。
關彥斌在一審、二審的過程中,可謂想盡辦法來脫罪或者減輕刑罰。針對受害者,他希望可以和受害者達成和解,針對檢方故意殺人的指控,關彥斌一方成已有證據不能證明關彥斌有殺人動機,而且他們聲稱關彥斌有精神類疾病。不過關彥斌的這些辯護,法院都沒有採納,依法判處了關彥斌11年有期徒刑。
❻ 葵花葯業原董事長殺妻案,最終的處理結果如何
2020年12月10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葵花葯業關某殺妻案進行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即關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這件事到這里基本上已經蓋棺論定,結果無法再更改。針對這起當時轟動一時的案件,小編給廣大網友梳理一下案情的來龍去脈。
一、關某的履歷。1954年10月,關某出生於黑龍江哈爾濱五常縣。在五常制葯廠任職期間,恰逢制葯廠進行改制,關某於是就成為了五常制葯廠的掌門人,而後關彥斌將其發展成為葵花葯業。葵花葯業目前已經是中國醫葯企業30強,關彥斌也獲得了省市、國家的多項榮譽,比如全國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等稱號,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大企業家。
這樣一起轟動一時的案件就此落下帷幕,很多人對一位如此成功的企業家做出這種事情也很難理解。各位網友們,你們如何看待這起案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