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然人股東股權質押是否一定要公司出具股東會決議
不一定,主要看公司的章程是否有這方面的明確約定,一般而言,不需要。
② 股權質押是否需經股東同意,相關規定有哪些
(1)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 回
(2)股東向同一公司股答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
(3)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該種情形,也必須作成股東會決議,並且應隕東會議中明確限定其他股東行使購買權的期限,期限屆滿,明示不購買或保持緘默的,則視為同意出質。
③ 股權質押是否一定要公司出具股東會決議
A將所持有的B公司股權進行質押的,無須B公司股東會決議。
如果A是一家公司,將股權質押為第三人提供擔保的,需要A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決議。
④ 個人的股權質押無需董事會決議嗎
有限公司來的股東質押股權需自要股東會決議。因為股權質押有可能會引起股東名冊的變更,得需要過半股東同意才可以。
股份公司的股東質押不需要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法規定:公司為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需要股東會決議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為其他人擔保的,需要提供董事會決議或者股東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法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