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怎麼一回事
發行股份抄和購買資產,2個詞語。目的是買資產,方法是發行股份。
舉個例子:
公司想要購買一塊土地來建設廠房,或者買機器設備,或者購買其他公司的部分業務,總之就是購買資產。但是沒有這么多錢,所以,為了企業發展,就從銀行貸款,人家不給貸款,借款也借不到。最後只有一個辦法,直接通過證監會上市增發股份。經過證監會批准,公司增加發行了一部分股份,價格和今天的價格一模一樣,券商機構私募游資QFII散戶都可以購買。賣股票所賺來的錢,每一分錢都嚴格用於購買資產,把賺來的錢拿去購買資產。就是這樣。當然,購買過程中,為了每一分錢都不是用作其他用途,證監會監督的。
根據《證券法》規定,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為公開發行。《上市公內司證券發行容管理辦法》規定非公開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並未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對象予以明確規定。
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存在差異:一是發行對象的確定方式不同。在作出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行政許可決定時,發行對象通常是不確定的,需通過詢價確定;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目的主要是購買發行對象持有的標的資產,在首次公告發行方案時,發行對象就是明確確定的。二是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通常是向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購買其所持有的標的公司股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要求是50名以下,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一般是200名以下。如果要求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往往就不能一次性買入標的公司的全部股權或控股權,會對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效率產生影響。實踐中已經出現了許多上市公司換股吸收合並非上市公司發股對象超過10名但不超過200名的案例。因此,上市公司實施並購重組中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對象數量限制原則上不超過200名。
C. 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怎麼回事請幫我解釋一下謝謝
公開發行股份, 和,購買資產,2個詞語
目的是買資產,方法是發行股份
據個例子版
我們公司想要購權買一塊土地來建設廠房,或者買機器設備,或者購買其他公司的部分業務,總之就是購買資產。但是我們沒有這么多錢,所以,為了企業發展,我們就從銀行貸款,人家不給貸款,借款也借不到。最後只有一個辦法,直接通過證監會上市增發股份。經過證監會批准,我們公司增加發行了一部分股份,價格和今天的價格一模一樣,券商機構私募游資QFII散戶都可以購買。我們賣股票所賺來的錢,每一分錢都嚴格用於購買資產,把賺來的錢拿去購買資產。就是這樣。當然,購買過程中,為了每一分錢都不是用作其他用途,證監會監督的
D.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被否
我入市七年了,對於這方便比較了解,來回答下吧
這個消息不大不小,中性,不作為參考股票買賣依據,要從其他幾個方面去思考,比如說籌碼分布,主力成本,拉升意圖
E.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屬於重大資產重組嗎
上市公司來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自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一)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二)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三)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F.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證監會實地核查什麼意思
發行股票購買資產證券會實地核查就是要去公司去查看他的業績
G.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會計處理怎麼做
上市公司發行股復份購買資產,是制指上市公司通過股份作為支付對價來購買資產,特定對象以現金或者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後,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開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向該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視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發行股票的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貸:股本
3、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
4、借: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貸:庫存股
H.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失敗 是不是幾個月內不能再進行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失敗後要看公告,只要公司沒有公告3個月內不會有重大重組就不會有,如果沒有發布就有,可以參考002112去年7月的公告,望採納
I.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都適用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么
上市公司實施並購重組中,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對象數量是不超過10名還是不超過200名?中國證監會時間:2012年07月16日來源:答:根據《證券法》規定,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為公開發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法》規定非公開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法》並未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對象予以明確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存在差異:一是發行對象的確定方式不同。在作出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行政許可決定時,發行對象通常是不確定的,需通過詢價確定;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目的主要是購買發行對象持有的標的資產,在首次公告發行方案時,發行對象就是明確確定的。二是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通常是向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購買其所持有的標的公司股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要求是50名以下,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一般是200名以下。如果要求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往往就不能一次性買入標的公司的全部股權或控股權,會對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效率產生影響。實踐中已經出現了許多上市公司換股吸收合並非上市公司發股對象超過10名但不超過200名的案例。因此,上市公司實施並購重組中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對象數量限制原則上不超過2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