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公司是怎麼發放工資的
1.人力薪酬模塊核算當月每位同事的工資,主要是通過專門的核算軟體,直接鏈接sap數據和公司在回銀行設答立的工資賬戶,自動計提入賬。公司現在薪酬專員只有一個人,只有他能看到每個人的工資。
2.薪酬專員將需要發放的工資總數給人力薪酬模塊經理,人力總經理審批。
3.工資總數流轉到薪酬會計,薪酬會計主要是稽核賬戶信息是否正確或者處理一些特殊情況(如某同事工資卡丟了,單獨發放,需要薪酬會計提交網銀手工支付申請)
4.資金經理審核。
5.出納,發工資了!!把錢轉到相應工資賬戶,比如公司基本戶是建行的,工資戶是農行,出納只要將錢從建行轉到農行就好了。剩下的就等銀行將錢匯入各位同事的卡了。
㈡ 申彤大大集團,我們投入的錢拿得回來嗎
拿不回來的,老闆跑路了,不認賬
㈢ 大大集團今天有兌付的嗎
大大集團僅上海地區的普通員工入職當月工資為1萬,e租寶就是一條導火索。有不少員版工因不買公權司產品而被離職聽說大大集團被查了。據傳該公司就是利用這樣誘人的高薪吸引員工,而此前,第二個月則需要完成1萬的業績,等進去之後若無法完成指標則需自己花錢買業績,第一個月沒有業績指標,日後還會有更多的「XX寶」倒下,大大集團也曾因高薪挖角同行而遭到質疑。據了解。有人斷言
㈣ 大大集團工資給的那麼高,會不會是什麼陷阱
我是從那邊出來的。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就是騙子,工資高你想轉正就得自己買。5w一年,半版年10w半年,60w一個月,權一上班族你買么。買不出來,賣不出來,對不起,勸退。說的多好聽,勸退。然後你毛都沒有,還想要工資。聽我一言,高薪不是那麼容易的,自己打拚吧。現在申彤控股,大大也好,菲陽也好,茂堅也好,都在虧損,你員工不買,他們也賣不出去,工資其實就是拿自己的錢給自己發工資。買理財有風險,你會發現你的錢都給別人發工資了。
㈤ 在大大集團投資理財錢還能拿回來嗎
目前的話你不能拿回來 對方的工作人員暫時給你登記你的投資記錄
㈥ 大公司是如何發工資的
不知道你的大公司的概念,我們公司目前2600人,應該說浙江的區域公司是2600人,工回資全由浙江的大區完成答,做法是一樣的。只是時間長短。
一般的流程:
1、先確定本月進入工資表的人數,一般參考截止到上月底的企業花名冊。
2、套取所有進入工資表人員的工資級別,一般全部套取上月的,新進人員有各自的標准,入職檔案上有。
3、將各部門報送的考勤導入,再核對一遍是否有異常,比如超過本月規定滿勤天數的、天數特別少的。
4、根據人力資源部每月匯總到你手上的各類表格,如晉職表、晉薪表、處罰獎勵表等,把所有表格依次處理一遍,如張三晉薪1級等,你做進工資表就行。
5、手上所有資料處理完後,工資表基本OK了,再做最後的一遍核對就行,然後發給領導審核、簽批。
6、將審批表和電子版給財務,注意你們公司對薪資保密的要求,哪些給,給誰。讓財務在規定時間發放即可。
7、生成工資條,報稅。
㈦ 都一年了,大大集團的錢還能給嗎
投資人快點去請律師跟法院走程序把,晚了就拿不到錢了

㈧ 大大集團被查,我們投資的錢還有可能要回來嗎退還比例大概有多少

保存好這些證據,萬一有需要還是可以請律師向法官出示的!
㈨ 我是大大集團的受害者,什麼時候能把錢退換給我
打電話給上海市第一中院詢問相關的法官,申彤集團的案件進展狀況
如果對進展不滿意可以版請律師來走法律途徑
關注權「啟信寶」里的「申彤投資集團」相關進展
關注網路貼吧「大大集團」里的相關信息,保存相關資料證據,也可以自己網路搜索相關證據。
搜集相關的證據資料,發送到GJ金融辦負責人,請他們關注此事

最後,希望這些能夠幫助到你!
㈩ 大大集團賠付返還比例
大大集團最後的處理結果是什麼?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上海申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申彤大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馬申科、單坤等12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對申彤集團、申彤大大公司分別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億元、1億元;對馬申科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萬元;對單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同時,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陳尚坤等10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10)大大集團錢怎麼拿擴展閱讀: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上海申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申彤大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馬申科、單坤等12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對申彤集團、申彤大大公司分別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億元、1億元;對馬申科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萬元;對單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同時,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陳尚坤等10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單位申彤集團、申彤大大公司於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間,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大大寶」線上理財軟體,或通過發布自用項目、虛假項目、盈利能力無法保障的項目,設立有限合夥企業招攬投資合夥人,銷售各類包裝而成的理財產品,並將募集資金交由申彤集團統一支配使用。
144億余元集資款中,大部分被用於返還集資本息、經營費用支出及員工薪酬支出,或用於個人揮霍。截至案發,造成6萬余名被害人損失64.6億余元。截至目前,本案已查封、扣押、凍結了相關銀行賬戶、支付寶賬戶、房產、汽車、手錶以及股權等財產。
現追贓挽損工作仍在進行中,追繳到案的資產將移送執行機關,最終按比例發還被害人。上海市一中院認為,二被告單位及馬申科、單坤、陳尚坤等5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或參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張伊莉、徐英義、高博一等7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且數額巨大。
二被告單位以及馬申科、單坤、陳尚坤等12名被告人的非法集資行為,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管理制度,依法應當予以嚴懲。上海市一中院根據二被告單位、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大大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