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北承德去廣西北海怎麼坐火車多少時間
k7712承德到北京站,約4.5小時;G529北京西到北海,約12.5小時,需在北京過夜約7個小時,全程約25,6個小時。
2. 明朝臨江候陳鏞世系
陳鏞是主持修建光岳樓的人,關於他的籍貫,歷史上卻撲朔迷離。
近來,有媒體報道,陳鏞是陳德之子。而且說,陳德是朱元璋的表兄,為建大明王朝立下功勛,封臨江侯。朱在火燒慶功樓時,暗示陳德避開,躲過一劫。又在捕殺胡惟庸叛變集團時發現陳德在其中,又暗示他逃跑,躲過殺身之禍,明朝官方宣布陳德死亡。他逃到冠縣辛集鄉窪陳村,並在此定居,改名陳得新。他在東昌任職的兒子陳鏞承襲了爵位。陳鏞奉命會師蒙古,陳德又得朱元璋的暗示,為避免追查胡案牽扯陳鏞,陳德捎口信給陳鏞,陳鏞就地解散部隊,潛來窪陳。死後二人葬於窪陳。其功名、修建光岳樓的功績在公開場合被隱去,直到嘉靖年間李廷相登光岳樓,才公開寫了此樓為陳(臨江)侯鏞所建。
為了證明這種說法,還有人列舉了一些「證據」。如「窪陳陳鏞墓原有墓碑,後被毀,但碑文由陳氏後人抄錄而留存下來,且留存有陳氏家譜……」這些證據,可以證明這位窪陳陳鏞就是臨江侯陳鏞,也是光岳樓修建者陳鏞嗎?
筆者對此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根據明朝的地方史和文獻記載,陳鏞的官職都是「平山衛指揮僉事」,與差不多同時期的同名同姓的「臨江侯陳鏞」並不是同一人。因此,可以說修建光岳樓的陳鏞不是臨江侯,更不是朱元璋的親戚。
另一方面,建古樓的陳鏞在各版本府志和省通志中都有立傳。當時窪陳隸堂邑縣,我們查閱各個版本的《堂邑縣志》,卻沒有發現關於陳鏞的記載。陳鏞是府、省志「名宦志」所錄入的人,如果真的是窪陳人,堂邑縣志中是不可能漏錄的。而且,各種地方誌記載的歷代名人墓中,也沒有關於陳鏞墓的記載。
由此可以看出,「窪陳陳鏞是建古樓者」,似乎與歷史並不相符。希望更多人關注陳鏞,關注這位主持修建光岳樓的先賢,共同尋找陳鏞的真實身份,還原歷史的真相。
3. 陳德明的介紹
陳德明,教授。廣東北海(今屬廣西)人。1942年畢業於西南聯合大學。1950年獲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理科博士學位。同年回國。歷任北京大學副教授、教授、生物學系主任、分子生物學研究所所長、生命科學中心主任,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研究員及昆蟲外激素研究室主任兼南開大學教授,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員
4. 嘉慶為什麼遇刺
嘉慶八年,嘉慶皇帝在神武門遇到謀刺,究竟是誰如此膽大妄為?
誰敢刺殺皇帝
嘉慶元年(公元1796年)正月初一,嘉慶皇帝正式登基。直至嘉慶四年正月,太上皇乾隆辭世,他才真正獨攬統治權力,左右著大清國的命運。嘉慶一生謹尊父輩教誨,殫精竭慮,從未懈怠。他曾粉碎了禍國殃民的和珅集團,破獲清朝歷史上最大一樁貪污案,把皇權緊緊掌握在自己手中。這樣一位皇帝,在正式掌權後四年,居然險遭刺殺,這究竟是何人所為?又有什麼目的呢?
嘉慶八年閏二月二十日早晨,正當嘉慶皇帝坐轎從西郊回宮,路過神武門將要進入順貞門之際,忽然從西廂房山牆後面沖出了一個四十多歲的披頭散發、手持利刃的漢子,直朝御輦撲去。
就在這萬分危急的時刻,神武門內輦道東西兩側持械肅立的一百多名侍衛、護軍章京、護軍校、護軍,竟無一人阻攔。隨御輦而行的文武大臣、太監和隨從侍衛也個個呆若木雞,只有御前大臣,定親王綿恩、御前侍衛扎克塔爾等六人迎前攔擋。嘉慶大驚失色,慌忙下了御輦,急急逃入順貞門內。刺客一時來不及追上皇帝,只得左右揮舞著大刀,奮力拚搏,企圖殺出一條活路,但終因筋疲力盡被縛。
這是有清以來皇帝第一次遇到謀刺,是清代歷史上罕見的大案要案,因此,在朝野內外引起了極大的恐慌,也出現了一些難解的謎團。
難道只是為了驚駕?
經過一番審訊調查,得知刺客名叫陳德,原名陳岳,今年47歲,鑲黃旗人。原為山東青州府海防同知松年的契買家奴。早年曾在山東青州、濟南府一帶做過家奴、傭工,後又投靠在北京任護軍的外甥,跟官服役。幸運的是,他被分到內務府服役,有機會出入宮中。後來,他與妻子又一同到一個官吏孟明家作廚役。這期間,他妻子病故,岳母癱瘓,兩個小兒都待撫養,生活的突變使他難以承受,因此常常借酒澆愁。而每次酒醉後,都會胡鬧一番。面對這樣一個醉酒鬼,孟家只得將他解僱。失去了經濟來源的陳德無以為生,只好先閑住在外甥家,後又寄居在舊友黃五福家。從表面上看來,是個窮困潦倒的窮老百姓。
嘉慶年間青花福壽纏枝蓮紋扁瓶陳德被捕後,因為是「欽犯」,於是被連夜審訊。嘉慶下旨,一定要追問其幕後主使人以及同謀和黨羽。在種種酷刑的折磨下,陳德只好供出來龍去脈。然而,陳德的供述,卻使很多人都不能相信。
陳德在供詞中說:「我因為窮困潦倒,實在過不下去日子,心裡十分氣惱、難過,遂起意驚駕,想要因禍得福。本月十六日,當我知道皇上將於二十日進京,就下定了主意。若得手砍退幾人,直奔轎前,驚了聖駕,皇上自然什麼事情都得聽我的了」。
這番供述漏洞百出,疑點甚多:
其一,行刺的動機是「因禍得福」。驚駕是死罪,福從何來?這點簡單的常識,誰都懂得,況且陳德還跟官服役多年,豈能用此說矇混搪塞!至於說「因為窮困潦倒過不下去」就意圖刺殺,更是無稽之談。
其二,皇帝行蹤屬國家機密,神武門又是皇帝出行的必經之路,所以戒備極其森嚴,而且此處建築高達31米,常人是不可能靠近甚至是進入的。可是陳德卻能持刀並帶著他的兒子陳祿兒潛入神武門,豈不是見鬼?
其三,陳德行刺之時,上百名軍校和眾多隨行之人,眼睜睜看著皇帝慘遭殺身之渦,為何都不動聲色,袖手旁觀呢?
種種跡象表明,陳德一個人決幹不了這樣天大的事情,背後必定有人在出謀劃策。
嘉慶下旨,停止審訊
然而,無論如何詢問,陳德都一口咬定是他一人所為,並無主謀。他辯稱,自己是在前幾天看見街上墊道,得知皇帝的進宮日期的。又說,他與其子陳祿兒是在東安門附近喝完酒後,拐彎抹角繞至神武門的。再把抓來的陳德的兩個兒子及交往密切之人一一拷問,也沒有供出什麼有價值的線索來。陳德的兒子說:「實在不知道父親有叛逆的事情,平時沒有見到有同謀的人」;黃五福說:「實在不知道他這么做是想干什麼?」陳德服役的家主說:「陳德一直都很安分,平日里也並無與閑人往來」。
經過四天四夜的酷刑拷問,也沒有問出主謀與同謀者。會審官員於是擬旨上奏,嘉慶皇帝傳諭道:「一味動用酷刑,想要知道幕後主謀,若是他們隨便說出一名官員,那麼,那位官員該怎麼處置呢?倒不如不審問了,讓這件事成為一個謎團,就此作罷吧!」於是,陳德被凌遲處死,他的兩個兒子被處絞刑。
未解的謎題
事後,嘉慶仍然在心中懷疑,一個家奴怎麼有如此膽識私闖宮廷禁地、圖謀不軌呢?肯定在朝廷官員中有同謀主使者。聯想到當時他為整治吏治,對朝廷內外腐敗現象嚴加懲罰,說不定身邊也有異心之人。但始終不知「主謀」是誰,也別無他法,只得以「失察」之罪,將17名文武官員予以處分,將守衛神武門的護軍章京、護軍校、護軍分別革職枷示成交刑部嚴懲,又將肅親王永錫交宗人府議處。
一樁震動朝野的重案,至此了結。但這到底是怎麼引起的?有何隱秘?至今仍無人能破解,真成了千古疑案。皇宮之中的事情,總是這么撲朔迷離,也許原本就是一件小事,只是機緣巧合罷了;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小事背後也可能隱藏著天大的秘密。至於事實的真相,我們今天怕是很難看清了吧!
5. 河北承德到廣西北海經過哪幾個省
從承德到廣西北海會經過河北省,雲南省,山東省這幾個省市。
6. 有去北海鐵山港區誠德集團的大巴嗎
北海有去鐵山港誠德集團的大巴,這是二運站到鐵山港和工業園的專線大巴,途徑四號路誠德集團門口,每天很多班次,不過有一個特點,就是只售坐票,中途如果客滿了是不會停車的,也就是不會像平時的公交車那樣,可以站著。
7. 北海商會商務運作得錢是否是投在北投集團了
北海商會商務運作就是傳銷,是違法行為,是騙人的勾當,錢都被轉移到傳銷老總的口袋裡面了,根本沒有什麼投在北投集團,你還是及早醒悟吧,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普及一下關於傳銷的知識,希望更多人能了解傳銷的本質和危害。
傳銷最初表現為組織者假借「特許加盟經營」、「網路銷售」、「市場營銷」等名義從事傳銷的行為,逐步演變為現在的借用傳銷組織體系形式和計酬方式,不銷售商品或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幌子,從事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商業欺詐行為,本質是一種有組織詐騙活動,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為目的。
盡管各種變相傳銷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為卻如同一轍:1、參加者通過繳納「人頭費」或「資格費」或者以認購商品(含服務)等形式變相繳納「人頭費」或「資格費」取得加入、介紹他人加入的資格;2、通過介紹他人參加發展下線人員,並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層級內部財富再分配關系的組織體系;3、組織者利用參加者交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參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後順序及其發展人員數量決定
傳銷六大特點
1、組織嚴密、行動詭秘:傳銷一般採取把人員騙到異地參與,組織嚴密,一般實行上下線人員單獨聯系,而組織者異地遙控指揮。
2、殺熟:以「找工作」、「合夥做生意」、「外出旅遊」、「網友會面」等為借口,誘騙親戚、朋友、同鄉、同事、同學到異地參與傳銷。
3、編造暴富神話:利用一套貌似科學合理的獎金分配製度的歪理邪說理論,鼓吹迅速暴富,鼓動人員加入。
4、洗腦:對加入傳下組織的人以集中授課、交流談心等方式不間斷的灌輸暴富思想,使參與者深信不疑。
5、高額返利:傳銷組織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強的「高額返利計劃」,在傳銷人員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產生投資慾望,輕率加入傳銷活動。
6、商品道具、價格虛高:傳銷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發展人員,騙取錢財,因此被傳銷的商品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很多是難以衡量價格的化妝品、營養品、保健器材、服裝等,部分商品是「三無」商品。
傳銷的危害性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傳銷和變相傳銷不僅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而且還嚴重危害到社會穩定,對商業誠信體系和社會倫理道德體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壞。
(1)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侵害多個法律客體。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活動往往伴隨著偷稅漏稅、制假售假、走私販私、非法集資、非法買賣外匯等大量違法行為,不僅違反國家禁止傳銷和變相傳銷的規定,還違反了稅收、消費者保護、市場秩序管理、金融、外匯管理等多個法律規定。
(2)給參與者及其家庭造成傷害。傳銷和變相傳銷給參與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給其家庭也造成巨大傷害。
(3)引發刑事犯罪,給社會穩定帶來危害。傳銷給絕大多數參加者造成血本無歸,一些人員流落異地,生活悲慘,甚至跳樓輕生,還有一部分人員參與偷盜、搶劫、械鬥、強奸、賣淫、聚眾鬧事等違法行為,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侵害。
(4)對社會道德、誠信體系造成巨大破壞。由於傳銷人員發展對象多為親屬、朋友、同學、同鄉、戰友,其不擇手段的欺詐方法,導致人們之間信任度嚴重下降,引發親友反目,父子相向.
8. 陳德明教授講座
陳德明
個人簡介:
職業生涯規劃與管理事業的探索者、受益者與推廣者,副教授,國家注冊高級職業指導師,國際認證中國首期全球職業規劃師(GC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