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公司沒有上市,期權是不是沒有任何意義員工可以分紅嗎
這個問題很糾結,要看到相關協議材料才能做出准確回答,這里較為模糊給你解釋一下吧:
你說的可能是公司期權,不是交易所交易期權
先回答你後面的分紅問題?
「持有期權不享有分紅」
公司沒有上市,期權是不是沒有任何意義?
「沒有上市期權是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如果是個好公司的話,可以在未來給你帶來行權的收益。
簡單點但是模糊一點的理解如下:
可以理解為你持有的期權是種到期憑證,這種期權對持有人有具體的要求,比如要業績達成到什麼程度、在公司工作滿多少年等;你到期權到期後可以以當初約定的期權價格行權,行權後可以成為股份公司的股東,可以享受公司的分紅,但享受不到上市公司的股票溢價帶來的利潤,只能兌換成內部股份」
(在你已經是公司員工的情況下給你期權比較靠譜點,如果還未簽工作合同公司給你這種條件的話建議還是多思考一下,建議去咨詢一下律師,畢竟我解釋的是比較簡化的,也有點模糊。
關繫到你切身利益的事情你要慎重聽別人的解釋)
以上是個人觀點,僅供小小的參考
2. 上市公司員工什麼時候可以賣出期權
每個公司的政策有所不同。一般的除權時間大約是3年。換句話說,你在企業服務時間達到規定的時間以上,以後每年你都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行使你的期權或期股
3. 期權,是什麼啊上市公司給員工的嗎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不是。
作用:對股票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投資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3)上市公司沒有期權的員工擴展閱讀:
期權的特點:
1、獨特的損益結構
與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2、風險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
4. 阿里巴巴,京東 小米等員工持有上市公司期權每年都有嗎。每年都能拿到這分紅嗎
肯定能拿到的
5. 關於未上市公司期權、擴股、配股的意義,給公司員工帶來的效益
公司現在獎勵你2萬股 ,如果公司股票上市,價格每股10塊錢,你的股票市值就是20萬,版你可以在公司規定權的范圍為把部分或者全部股票賣掉。
擴股配股是公司還要讓你掏錢買公司的股票,但價格一般會比市場上的價格便宜點,但會有鎖定期,會規定1年內不得賣出等條件。總之公司獎勵股票就是讓你把自己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掛鉤,你工作做的好,公司業績好,公司分紅也多,股價也會上漲,你手中的股票價值也越高。
6. 什麼是期權,員工期權獎勵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做么
期權(Options)是一種選擇權,期權的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就獲得這種權利,即擁有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出售或購買一定數量的標的物(執行價格)出售或購買一定數量的標的物(實物商品、證券或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賣方必須按期權合約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相反,買方可以放棄行使權利,此時買方只是損失權利金,同時,賣方則賺取權利金。總之,期權的買方擁有執行期權的權利,無執行的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是履行期權的義務。
期權,就是對未來的一種選擇權利。當未來價格對您有利時,您就執行權利;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
規范化的股票期權方案應包括:受益人的范圍、股票的數量、股票的分配依據、股票期權的授予時機、行權價格的設定、認股權的有效期限、股票期權的等待期限等。由於股票期權是一個嚴密和龐大的項目,所以不可避免的涉及稅收、會計、股票期權的計劃與股東的利潤攤薄、行權股票來源等要選擇和必須面對的問題。
1、 公司要成立一個專門的薪酬委員會,負責全面實施,該委員會有權決定每年的股票期權額度、受益人、時機的選擇及出現突發事件時對股票期權計劃進行解釋或做出重新安排。
2、 受益人范圍的安排。據最近一家人力資源顧問公司以國內的高科技企業、跨國公司對國內員工給予期權的調查,受益人范圍僅限於企業的經營者、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這與國外的情況有所不同。
3、 股票期權的分配依據。按照崗位、學歷、工作業績的不同,對每個人的進行評分,並按照其得分在全體受益人總分中的比例進行期權的分配。
4、 股票期權的數量。一般來講,用於期權計劃股票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
5、 股票價格的確定,以公司與受益者簽定股票期權合同當天的前一個股票的平均市價或前五天的交易日平均價的較低價格為基準,對於新上市的公司,沒有多少市場價格可以參考,可以以公司股票的發行價為行權價格。
6、 股票期權的授予時機,可以一次全部授予,也可以根據受聘、升職、每年的業績考核,根據公司當年整體業績來決定適合股票期權的數量。
7、 股票期權的等待期。一般股票不能在授予後立即執行,正因如此它才被視做是對受益人長期的激勵措施。90年代初實行的內部職工股與之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公司的股票剛一上市,公司的職工馬上把股票拋出去,這部分風險收入,沒有風險,也不會將員工的利益與企業長期的經營聯在一起,起不了長期激勵的作用。
8、 股票期權的實施,如果股票期權的有效期是十年,在公司上市前不允許行權,公司上市後,可以行權,行權的數量可以採取勻速時間表,也可以採取加速時間表,如果採取勻速時間表,每年可以行權10%
9、 行權時機的選擇,期權的受益者中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只能在"窗口"期,即年報或中報公布收入和利潤等指標後的第三個工作日開始至六月、十二月的第十天為止,因為他們比普通的受益者掌握更多的信息,其它人不受這個限制。
10、 股票期權的結束條件,員工如果自願離開,可以對持有的股票期權可行權部分行權,當管理者或員工違反法律等,公司有權收回認股權未執行部分。 授予,以獲受人在通知單上簽字為證。獲受人可在期權允許的限額內自行決定行使數量,並有權決定是長期擁有還是在市場上拋售以期權所認購的股票。
通常情況下,股票期權不可在授予後立即執行,獲受人只有在股票期權的授予期結束後,才能獲取行權權。行權權一般是按照授予時間表分批進行,行權權的授予時間表因公司、授予時間、獲受人身份的不同而各有所別。公司的董事會有權縮短經理人持有的股票期權的授予時間,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甚至可以在當日將所有的不可行權的股票期權變為可以行權的股票期權。
在美國,部分公司的股票期權計劃有以下特殊規定:對於已獲贈但是按照授予時間表尚不能行權的股票期權,經理人可以行權;但是行權後只能持有,而不能出售,同時公司有權對這部分股票以行權價進行回購。在香港,期權可在方案給定的時間內由獲受人部分或全部行使,(行使前)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表示期權行使及行使的股份數量,每次通知單必須附有按行權價計的相應股份認購匯款單,公司在接到附有審計員確認書的通知單及匯款單28日內,將把相應的股份全部劃撥到獲受人(或其個人合法私人代表)的賬戶上。
希望採納
7. 非上市公司 期權 職員好處
很多創業公司在商業上獲得一定意義的「成功」以後,很多拿到期權的人才知道原來期權這么值錢;很多忽悠的創業公司倒閉以後,很多拿到期權的人才知道原來期權是個笑話。
大部分公司的期權確實沒有價值,你看一下創業公司成功的比例就知道。期權是否能夠兌現和有價值,很大程度上也都是基於自己的眼光和判斷,選對了團隊,跟對了人,做對了項目。
核心的思想是初創團隊一般需要有一個大頭手裡拿著比較多的股權,不論是對於將來的企業決策還是對於未來融資稀釋後的股權架構而言,都是十分必要的。一般對於初創公司的 CEO 而言,最好擁有超過 50% 以上的股份,不然越走到後面資本風險越大。初創股權分配主要有兩種方法:
按照每個人對於項目的貢獻進行分配。一般一個項目要啟動,主要包含產品、技術、財務、市場、運營、設計等。創始核心團隊可以按照每個人帶來的貢獻價值來分配股權。如果一個產品是技術導向的,技術合夥人的股權可以多一些。但對於大多數國內的創業團隊而言,市場與運營導向的產品居多,所以負責這兩塊的創始人一般需要拿到多一點的股權以掌握公司命脈。
按照出資額進行分配,但是千萬要注意出資額的分配要與公司未來發展的方向與策略相匹配,不能只是單純按照每個人最多能拿出錢的數額,然後按比例分配股權。
8. 如果公司沒有上市期權有用嗎
沒有統一規定,一般和投資人協商確定。
1、期權模式股票期權模式是國際上一種最為經典、使用最為廣泛的股權激勵模式。其內容要點是:公司經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的已發行未公開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認股權作為 「一攬子」報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確定的某一期權價格有條件地無償授予或獎勵給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股票期權的享有者可在規定的時期內做出行權、兌現等選擇。設計和實施股票期權模式,要求公司必須是公眾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資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並要求具有一個股價能基本反映股票內在價值、運作比較規范、秩序良好的資本市場載體。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聯想集團和方正科技等,實行的就是股票期權激勵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3、股票增值權模式
4、虛擬股票模式
二、定人的三原則:
1、具有潛在的人力資源尚未開發
2、工作過程的隱藏信息程度
3、有無專用性的人力資本積累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對公司決策、經營、負有領導職責的人員,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職責的人員)、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9. 員工在上市前被開除,期權怎麼辦
真正的期權,其實是一種轉讓為股份的行權。如果真的上市公司,那公司承諾給你一定的期權數量。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最難搞就是那個市場價格,誰人來制定,只能是事先確定,勞資雙方博弈,或者會根據公司的業績,確定股價與業績掛鉤。
小心喔,很可能是空頭支票,盈利就有錢拿,如果虧損呢,不是連工資都損失了嗎再者,你所在的公司有違反勞動法的嫌疑,法律規定企業以任何方式向雇員收錢都是違法的。
非上市公司如何補償並無法律強制性規定,要看和員工關於期權簽訂的合同如何約定:在裁員而非員工主動離職的情況下,期權是否收回,收回的話是否有補償。如果沒有約定,則被裁員工可以保留期權,和公司關於贖回問題進行談判。
依照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所以,用人單位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後一定要通知工會。另外應該注意的是,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二)第一條規定,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因此,用人單位在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以後,還要將該決定送達勞動者,而這一舉證責任在於用人單位,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舉證已經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勞動者的時候,將會使用人單位面臨勞動仲裁失效無限延長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