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開通科創板
1.資產要求:
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50萬元以上(含50萬),資產認定包括:股賬戶、B股賬戶、封閉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OTC理財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信用賬戶等賬戶內的資產凈值。(不含信用賬戶融入的資金及證券)
釋義:上述賬戶內的資產包括:客戶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下的資金余額、A股、B股、港股通、三板股票、債券、基金、理財產品及期權合約市值等(含限售股)。(信用賬戶融入的資金及證券不計算;B股、港股通股票市值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
如在T日申請開通許可權,則按T日之前(不含T日)的20日日均來計算資產是否符合條件。
2.交易經驗要求:交易經驗須超過2年(含2年)。(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一碼通名下賬戶在滬深交易所和股轉系統發生首筆交易之日,以中登公司的數據為准)
3.通過科創板業務知識測評
4.適當性匹配要求:風險等級——中高風險、投資期限——短期、投資品種——權益類
5.普通賬戶和信用賬戶需分別開通科創板許可權。開通信用賬戶科創板許可權前,需先開通普通賬戶科創板許可權。
6.申請開通許可權時年齡不超過70周歲。(如超過70周歲但符合其他開通條件,可臨櫃辦理開通)
7.其他要求: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為非特別保護型,賬戶狀態正常且不存在異常情況。
Ⅱ 科創板開戶條件
個人開通科創抄板開通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50萬元以上(含50萬)(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要求:交易經驗須超過2年(含2年)。
3.通過科創板業務知識測評
4.符合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條件建議您聯系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若您滿足條件,可通過券商APP自助申請。
Ⅲ 科創板開戶條件是什麼
1.資產要求:
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50萬元以上(含50萬),資產認定包括:A股賬戶、B股賬戶、封閉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OTC理財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信用賬戶等賬戶內的資產凈值。(不含信用賬戶融入的資金及證券)
釋義:上述賬戶內的資產包括:客戶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下的資金余額、A股、B股、港股通、三板股票、債券、基金、理財產品及期權合約市值等(含限售股)。(信用賬戶融入的資金及證券不計算;B股、港股通股票市值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
如在T日申請開通許可權,則按T日之前(不含T日)的20日日均來計算資產是否符合條件。
2.交易經驗要求:交易經驗須超過2年(含2年)。(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一碼通名下賬戶在滬深交易所和股轉系統發生首筆交易之日,以中登公司的數據為准)
3.通過科創板業務知識測評
4.適當性匹配要求:風險等級——中高風險、投資期限——短期、投資品種——權益類
5.普通賬戶和信用賬戶需分別開通科創板許可權。開通信用賬戶科創板許可權前,需先開通普通賬戶科創板許可權。
6.申請開通許可權時年齡不超過70周歲。(如超過70周歲但符合其他開通條件,可臨櫃辦理開通)
7.其他要求: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為非特別保護型,賬戶狀態正常且不存在異常情況。
Ⅳ 科創板的股票現在還是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嗎
截止2020年7月,科創板的股票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仍不設不設漲跌幅限制。
根據2019年3月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本所對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科創板股票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增發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4)科創板上市公司戰略配售擴展閱讀: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第四條規定,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3、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與滬市主板不同,科創板引入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式。盤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投資者需關注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及大宗交易這三種科創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時間、申報要求、成交原則等方面存在差異。
Ⅳ 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5)科創板上市公司戰略配售擴展閱讀
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加強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將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建立健全證券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根據試點情況,探索完善與注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Ⅵ 科創板12個規則
如下:
1、著重設計更加合理的股份減持制度,保持控制權和技術團隊穩定,對尚未盈利公司股東減持作出限制,優化股份減持方式,為創投基金等其他股東提供更為靈活的減持方式,強化減持信息披露。
2、要求科創板公司的並購重組應當圍繞主業展開,標的資產應當與上市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嚴格限制通過並購重組「炒殼」「賣殼」。
3、要求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的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並參與證券交易滿24個月。未滿足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可通過購買公募基金等方式參與科創板。
4、將科創板股票的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5、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券標的,且融券標的證券選擇標准將與主板A股有所差異。
6、不再要求單筆申報數量為100股及其整倍數,對於市價訂單和限價訂單,規定單筆申報數量應不小於200股,可按1股為單位進行遞增;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萬股。
7、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按照股價所處高低檔位,實施不同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以降低低價股的買賣價差,提升市場流動性;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和盤中臨時停牌情形作出另行規定。
8、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將設置科創板上市委員會與科技創新咨詢委員會。
9、上交所,放寬科創板戰略配售的實施條件,允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1億股以上的發行人進行戰略配售。
10、科創板引入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競價交易結束後,投資者通過收盤定價委託,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的交易方式。
11、上交所表示,規范「商譽」會計處理,科創板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確認商譽,足額計提減值損失。
12、上交所公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5套市值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