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暴漲的,房地產盤太大了,而且所有的股票都跌了一半以上,萬科還在漲,基本上維持4月份的價格了,難。
Ⅱ 萬科公開發行上市前的股東們大約獲得了多少投資回報
2000倍左右
Ⅲ 誰能給我通俗解釋一下小股操盤是什麼意思 簡單點
所謂「小股操盤」,是指開發商合作開發項目時,佔有較少股權的一方掌控版項目。這種模式的特點在於權,可以提高操盤一方的資金利用效率,通過輸出品牌和管理,來放大自有資金投資回報率。
萬科拋出的「小股操盤」意味著在同等的資產規模下可以支持更大的經營規模,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也被外界解讀為捍衛市場地位的戰略。在小股操盤模式中,萬科的合作對象可以是土地方或資金方。萬科不追求控股,持股比例最低僅為10%左右,但擁有項目的操盤權,通過品牌和管理輸出獲利。
(3)萬科小股東操盤擴展閱讀
小股操盤後,萬科在單個項目中的權益比例雖然不高,但因為每個項目所需要的資金投入不多,所以公司操盤的項目總數會相應增加,在同等的資產規模下可以支持更大的經營規模,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
小股操盤的特點是其銷售額不能納入到萬科範疇,但是利潤率會提高,因為項目中有額外的開發管理人提成。由於這是來自於非控股項目的收益,這些項目可能在財務報表中轉為投資收益。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萬科「小股操盤」模式引擔憂
Ⅳ 萬科!!王石在股東里的持股是很少的,但是為什麼是董事長
網路來網路有王石很詳細的自資料。你可以查看下面的連接。
至於他董事校的地位。 董事長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范疇,理論是指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理解了董事長的含義,你才能明白王石的地位來源。持股比例不高,有可能是因為在發展過程中募集資金所致,但是其具有精神領袖的地位。
Ⅳ 萬科股東及持股比例
股本主要股東所持股數及比例如下,供參考。
編號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專(%) 股本性質
1 華潤股屬份有限公司 1682760000 15.24↑ 流通A股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1314920000↓ 11.91↑ 流通H股
3 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 926070000 8.39↑ 流通A股
4 國信證券-工商銀行-國信金鵬分級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456993000 4.14 流通A股
5 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 349776000 3.17↑ 流通A股
6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30361000 2.99 流通A股
7 招商財富-招商銀行-德贏1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329353000 2.98 流通A股
8 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傳統產品 258167000 2.34 流通A股
9 安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守型投資組合 243678000 2.21↑ 流通A股
10 西部利得基金-建設銀行-西部利得金裕1號資產管理計劃 225494000 2.04 流通A股
Ⅵ 我買了一手萬科股票,算不算萬科最小股東
買1手萬科
就是公司股東
只是沒有進董事會
Ⅶ 分析萬科事業合夥人制度與阿里巴巴事業合夥人制度有何不同
法律層面而言,個人合夥與合夥企業是極為常見的兩種合夥模式,合夥人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或者有限責任。個人合夥關系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條文調整。合夥企業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范,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然而,無論是阿里巴巴還是萬科的合夥人制度,嚴格來說,並不是完全法律意義上的「合夥人」,他們被稱為「事業合夥人」。具體而言,不同企業採取的具體做法又有所不同,舉例分析如下:一、萬科首先,萬科作為股份有限公司要想實行法律意義上的合夥制,首先需要退市並完成一系列復雜的改製程序。萬科及其項目公司都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經濟組織。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都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萬科項目開發公司若是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是無法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也無法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顯然這條路不太可行。2014年5月,萬科推出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約有兩百多人將成為萬科集團的合夥人,共同持有萬科的股票。首批事業合夥人將其在經濟利潤獎金集體獎金賬戶中的全部權益,委託給深圳盈自萬科、阿里巴巴等紛紛開創「事業合夥人」制先河之後,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考慮引入這項制度變革。而「事業合夥人」制度究竟是什麼?這一舉措的實行對企業的發展又有哪些借鑒意義?本期,遼寧瀛沈律師事務所的劉嘉熙律師會以萬科和阿里為例,為讀者解答關於「事業合夥人「制度的一系列問題。遼寧瀛沈律師事務所 / 劉嘉熙44 2015.05 法律服務安財務顧問企業(有限合夥)(「盈安合夥」)的普通合夥人進行投資管理。通過盈安合夥,避免了退市改制的同時,也完美的實現了激勵的目的。盈安合夥通過券商集合計劃多次增持萬科 A 股股票。據新華網的報道,截至2015年1月27日,集合計劃共持有萬科A股股份4.94億股,占總股本的4.48%,成為除華潤以外的第二大股東。同時,其下屬項目跟投機制也於2014年4月正式啟動。在該制度下,項目所在一線公司管理層和該項目管理人員必須跟隨公司一起投資項目,其他員工則可選擇自願參與。項目的經營成果直接和員工的投資收益掛鉤。萬科的跟投制度不是公司層面,而是項目層面的。在項目層面,萬科正在推行的小股操盤、管理輸出與合夥制是可以結合的。借鑒意義:1、可利用傳統的股東治理路線,即通過增持公司股份加強經營層控制力。2、制定切實有效的員工激勵制度,逐步增強公司整體實力。二、阿里巴巴「阿里合夥人」雖然使用了「合夥人」這一名稱,卻與《合夥企業法》中規范的合夥人有著很大的不同。阿里效仿高盛和麥肯錫,將管理層分為三個梯度以推進公司運作:新進人員負責具體執行,中層負責戰略管理,創始人主要關注人才選拔和企業發展方向。根據該設計,必須存在一種機制以確保創始人和管理層被賦予相應的公司控制力,於是阿里合夥人應運而生。其「合夥人制」主要是通過制度安排,設立一層特殊的權力機構以對抗其他股東的權利並穩定創始人和管理層現有的控制權,這層機構就是阿里合夥人,即在章程中設置提名董事人選的特殊條款:由一批被稱作「合夥人」的人提名董事會中的大多數董事人選,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權。但這並不意味著「合夥人」能直接任命董事,所提名的董事,仍須經過股東會投票通過才獲任命。其合夥人擁有獎金分配權,阿里每年會向包括公司合夥人在內的公司管理層發放獎金。阿里在招股書中強調,該獎金屬於稅前列支事項。這意味著合夥人的獎金分配權將區別於股東分紅權,股東分紅是從稅後利潤中予以分配,而合夥人的獎金分配將作為管理費用處理。這也說明除了合夥人自身所能獲得的股東分紅以外,還能額外得到更多的獎金。並且合夥人無數額上限,這就意味著合夥人機構有無限的擴張能力,由此激發員工、管理層的工作熱情。借鑒意義:1、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於一般的上市公司股票實行同股同權制度(優先股及限售期內的股份除外)。因此,境內上市公司採用阿里合夥人的治理模式存在障礙。但是,對於非上市公司而言,則可以通過對《公司法》中多處關於「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的規定進行挖掘探索,但要注意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2、可充分利用《公司法》第34條的規定: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依據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個性化的合法分配機制。
Ⅷ 什麼是小股操盤模式.面對強大競爭者時,小股操盤模式有什麼作用
所謂「小股操盤」,是指開發商合作開發項目時,佔有較少股權的一方掌控內項目。這種模式的特點容在於,可以提高操盤一方的資金利用效率,通過輸出品牌和管理,來放大自有資金投資回報率。
萬科拋出的「小股操盤」意味著在同等的資產規模下可以支持更大的經營規模,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也被外界解讀為捍衛市場地位的戰略。在小股操盤模式中,萬科的合作對象可以是土地方或資金方。萬科不追求控股,持股比例最低僅為10%左右,但擁有項目的操盤權,通過品牌和管理輸出獲利。
美股研究社指出:小股操盤後,萬科在單個項目中的權益比例雖然不高,但因為每個項目所需要的資金投入不多,所以公司操盤的項目總數會相應增加,在同等的資產規模下可以支持更大的經營規模,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
小股操盤的特點是其銷售額不能納入到萬科範疇,但是利潤率會提高,因為項目中有額外的開發管理人提成。由於這是來自於非控股項目的收益,這些項目可能在財務報表中轉為投資收益。
Ⅸ 到底是誰損害了萬科中小股東利益
如果中小股東的利益 在一定時期 與企業發展利益相違背 又何必指指摘摘 很多小股東都是投機主義者 如果一個企業的發展 完全要照顧這些人的利益 我認為 不可取
Ⅹ 一個操盤手朋友讓我做他公司的股東
這個不是風險的問題,應該是可信不可信的問題,除了國家認可的單位,如銀行,保險類等行業以外的行業所要求的集資均為非法集資,首先你遇到的這個事情,一但出現資金被騙,是不會等到國家的承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