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擁有30%的股權是否可以編制合並報表
不一定,看是否實際控制公司。比如另一家擁超過30%的股權,比如31%,那麼30%的就不能並表。
❷ 持股50%能否合並報表
要實質性去分析,不能光從持股比例,如果能控制經營活動就合並,反之不合並。
根據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一合並財務報表》的規定,我國合並會計報表的范圍具體如下:
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控制是指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資本,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2)大股東持股比例30能合並報表嗎擴展閱讀:
母公司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具體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母公司直接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如A公司直接擁有B公司發行的普通股總數的50.1%,這種情況下,B公司就成為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必須將B公司納入其合並范圍。
2.母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間接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是指通過子公司而對子公司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例如,A公司擁有B公司70%的股份,而B公司又擁有C公司70%的股份。
在這種情況下,A公司作為母公司通過其子公司B公司,間接擁有和控制C公司70%的股份,從而c公司也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也應當將c公司納入其合並范圍。,這里必須注意的是,A公司間接擁有和控制C公司的股份是以B公司為A公司的子公司為前提的。
3.母公司直接和間接方式合計擁有、控制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
直接和間接方式合計擁有和控制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是指母公司以直接方式擁有、控制某一被投資企業一定數量(半數以下)的表決權資本,同時又通過其他方式如通過子公司擁有、控制該被投資企業一定數量的表決權資本,兩者合計擁有、控制該被投資企業超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資本。
❸ 公司對公司之間持股比例達到多少才可以合並報表
半數以上。
❹ 什麼情況下才能合並財務報表
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以下情況才能合並財務報表:
(一)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1、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2、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3、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4、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三)在確定能否控制被投資單位時,應當考慮企業和其他企業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當期可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的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無論是小規模的子公司還是經營業務性質特殊的子公司,均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問題中的B公司是否納入合並范圍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合並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組成部分:
(1)合並資產負債表;
(2)合並利潤表;
(3)合並現金流量表;
(4)合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或股東權益變動表,下同);
(5)附註。
❺ 持股比例低於20%,是不是就不能合並財務報表
財務報表否合並主要看否能夠控制擬並財務與經營判斷能否控制擬合並財務經營由標准: 一、直接或間接持5一%股份(注意5一% 50%考慮其素持50%股份能算重影響沒控制能作合並報表) 通於其投資者協議受託管理投資企業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權決定投資單位財務經營戶政策 三、權任免投資單位董事或類似機構數員 四、投資單位董事或類似機構占數表決權要考慮轉換債券等潛表決權 5、其請款母公司掌握公司資金源主要銷貨渠道
❻ 兩家股東股權比例相同,都是40%,請問誰能合並財務報表依據何在
應該是以公司中投票權決定,即被合並公司的控制權在誰手上,誰就可以合並。
❼ 占股30%能合並報表嗎
具體視該企業是否具有表決權,遇下列情況即能合並報表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二章第六條至第十條相關規定,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三)在確定能否控制被投資單位時,應當考慮投資企業和其他企業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當期可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的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
(四)所有子公司都應納入母公司的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❽ 一個公司有其子公司30%的股權,是否合並報表是全部還是部分合並
根據中美兩國的會計准則(制度)的規定,對於只擁有30%股權的子公司,一般情況下,均無需納入合並報表體系,但需按照權益法進行股權核算。對於中國來說,使用經改進後的簡單權益法,而美國使用復雜權益法核算。
❾ 國有企業持有參股企業多少股權,可以合並財務報表相關法律法規是什麼
與其他表決權持有人之間的協議能夠控制半數以上表決權的;依據為《企業會計准則第號——合並財務報表》。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十三條規定: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能主導被投資方相關活動,下列情況,表明投資方對被投資方擁有權力:投資方持有被投資方半數以上的表決權的。投資方持有被投資方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但通過與其他表決權持有人之間的協議能夠控制半數以上表決權的。
合並資產負債表應當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資產負債表為基礎,在抵銷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並資產負債表的影響後,由母公司合並編制。
(9)大股東持股比例30能合並報表嗎擴展閱讀:
合並財務報表的相關要求規定:
1、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於母公司的份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
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業務,編制合並資產負債表時,不應當調整合並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
3、在對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銷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所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進行抵銷的同時,也應當對固定資產的折舊額或無形資產的攤銷額與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相關的部分進行抵銷。
❿ 大股東減持到百分之十左右,還可以合並報表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夠在合並會計報表了,除了極特殊的情況,特殊情況就是減持到10%,但是大股東對被減持企業還有控制權,這種情況下,大股東還是有合並報表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