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商局注冊了股東信息在法律意義上就擁有股權嗎
你好,股東資格原則上以工商登記為准。但是實踐中不可否認的是,存在有回的出資人並沒有工商答登記,如內部持股、股權代持等情形。
對於外部而言,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工商登記股東)之間關於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對外不具有約束力,外部的第三人若需向公司股東主張權利時,以工商登記股東為准,即可。
對於股東內部而言,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4 條規定,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工商登記股東)之間達成的約定,雖然對外不具有約束力,但在股東內部之間是有效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② 哪些財產不能作為股東的出資呢
我們知道,一個公司要想成立,充足的注冊資金是其必備條件,實踐中,《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公司法中的這條規定使用了列舉加概括的方式對出資財產范圍做了明確規定。列舉的財產中,只有土地使用權是個例外 ,因為它是使用權,而其他列舉的財產均為所有權。 同時還要注意能用貨幣估價並能依法轉讓,這個並 很重要,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公司登記條例 》第14條第2款規定: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 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作價出資 。各中原因簡單分析如下: 勞務人身屬性,無法轉讓。不符合出資的 可依法轉讓前提; 信用目前我國缺乏信用的有效評價體系,無法確定實際價值。不符合出資的可用貨幣估價前提; 自然人姓名人身屬性強。雖然非常有聲望的 人姓名存在潛在價值,但畢竟無法轉讓。不過,法人名稱 沒有限制; 商譽在現階段難以對其進行估價,它不同於 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其可變性非常強; 特許經營權目前在我國這種權利尚不成熟, 沒有達到可以用其出資的階段; 設定擔保的財產財產本身存在權利瑕疵,一旦被行使擔保權,將給公司造成損害,該權利存在不穩定性。
③ 重是聽很多人說一隻如沒有基金和大機構進入的股票沒有前途。十大流通股東里
與此相反,彼得林奇認為,有大量基金和機構進入的股票是沒有前途的,因為大回家都已經知道了這家公答司,股票價格可能早就被炒上去了。他認為,基金和機構持股數沒有達到20%的股票是有可能成為好股票,因為這時候沒有人發現這家公司的價值,那股價肯定是被低估的,要做的就是買入這家公司的股票等著基金和機構進入。(前提條件是這家公司確實是一家好公司,而不是基金和機構原來進入過,但是現在已被拋棄了的公司)
④ 假如5個股東,4個對公司都有貢獻,這一個即沒能力還價值觀不同,讓他退出條件是
公司股東退出方式包括股權轉讓、公司減資、要求公司回購、解散公司、破產清算等。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特點。
至於讓股東退出這要看公司章程是如何規定的,首先應該協商處理,如果股東沒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其他股東無權讓其退出。
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應該說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麼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股東堅持不退,只能協商,通過談判條件達成一致。
⑤ 大家好,公司一直處於虧損狀態,有股東要退出,股東是沒有投資金額的,只是佔有原始股,我該怎麼解決
根據公司法、只有公司產生利潤後才可以分紅
某人沒有進行資金入股
卻想著在公司虧損之際
進行股權套現
估計公司虧損就是因為當初識人不明
把這樣自私自利的人帶進公司造成的
⑥ 怎樣為股東創造價值
追求股東價值最大化,是美國企業的傳統。可是在步入新世紀後,安然、世通等一連串大公司會計丑聞的曝光,美國股市的急劇下跌,公眾信任度的持續滑坡,都讓人們把譴責的對象瞄準了股東價值最大化這個公司治理原則。 的確,瘋狂追求股東價值帶來的一個最大問題就是:公司管理者和投資者過於關注當前業績,而不投資於公司的長遠發展,有時甚至為了短期利益而不擇手段,比如做假賬。 我所說的,並不是股東價值原則對管理層失靈了,而是管理層背叛了這個原則。比如,20世紀90年代,各公司在高管薪酬中引入股票期權,原本是想把管理者和股東的利益聯系在一起。但實際上這些免費贈送的期權在設計上有重大缺陷,不僅基本上沒有激勵管理者採取有利於創造價值的行為,還產生了適得其反的結果。因為股票期權的等待期一般比較短--3到4年,再加上高管們相信短期收益可以刺激股票價格上漲,這就鼓勵他們操縱收益,早早地行使期權,並及早將股票套現。也就是說,管理者所服務的還是一己之私而不是股東的長期利益。 研究表明,由於股價反映的是市場對股票的長期看法,要證明公司股價的合理性,管理層就需要保證公司在10年以上的時間里都能產生創造價值的現金流量。換句話說,不管長期股東是多是少,管理層都應該追求長期價值的最大化。 首先,不要操縱收益或者進行收益指導。如果不遵守這頭一條原則,那麼公司十之八九也不會遵守餘下的原則。如果管理者為了抬高短期收益而大耍會計花招,即使收益率低於資本成本也要進行投資,或者放棄可以創造價值的投資機會,那麼他們雖然在短期內可嘗到甜頭,但總有一天他們將無法再滿足已經被越抬越高的市場期望,並進而受到市場的嚴懲。 其次,公司高管在做戰略決策、收購決定和資產取捨決定時,都應以公司預期價值的最大化為判斷標准,即使這可能使公司的近期收益降低也在所不惜。當公司面前並沒有能夠創造價值的可靠投資機會時,公司應該避免把多餘現金投入那些看上去不錯但實際卻有損價值的項目上,比如公司沒必要進行有失明智、價格過高的收購。如果沒有好的投資機會,就把現金以紅利和回購股票的形式返還給股東。 再者,高層、中層和基層管理者的薪酬設計提供了指導方針,提出了折現指數期權計劃、折現股權風險期權計劃、股東價值增值、領先價值指標等概念,對管理者著眼於長期價值的行為予以獎勵。 最後,強調高管應和股東承擔同等的風險,建議採取的辦法是延長高管行權後所獲股票的持有期;在判斷某個高管持有的股票數量是否滿足最小所有權水平時,將限制性股票剔除在外。敦促公司向投資者披露所有與價值相關的信息,這可以緩解公司管理層對短期收益的沉迷,而且可以降低投資者面臨的不確定性,從而有可能降低資本成本和提高股價。 但是,也有少數剛起步的高科技公司和嚴重受到資本限制的公司,它們無法忽視市場對短期業績的壓力。但是大多數公司都可以運用這些基本原則來更好地發揮自己創造股東價值的潛力。
⑦ 股東財富和企業價值有什麼關系
財富與企業價值在一定程度上成正比關系,因為股東的財富越多,企業的價值才能越大,這個所謂的企業價值不是企業的社會價值,就說這企業值多少錢,股東如果都沒有錢的話,那企業怎麼會有錢呢?
雖然企業的賬戶和股東的賬戶是分離的,就算你是股東也不能說這期也是我的,我想拿多少錢就拿多少錢,但總有辦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總有辦法能夠讓企業的所有者啊把錢從企業裡面提出來,這在會計上面就是有方法的,只是這沒必要多說,就是股東財富增長了,企業財富增長了,兩者是相輔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