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協議收到業績補償款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A公司於2013年向C公司收購其持有的B公司57%的股權,並於年底前完成收購行為,A公司自2014年合並B公司報表,收購後C公司持有B公司43%股權。A、C不是關聯方,構成非同一控制下合並。
雙方在收購協議中約定,B公司2014年需完成凈利潤2000萬元,如未完成差額部分由C公司用現金向B公司補足。2014年B公司經審計後的凈利潤為1200萬,2015年3月C公司按約定將差額款800萬元用現金補足至B公司。
觀點一:根據對賭協議規定,A公司收到的補償款屬於或有對價范疇。按照企業合並准則講解規定,當企業合並合同或協議中提供了根據未來或有事項的發生而對合並成本進行調整時,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確認的支出也應作為企業合並成本的一部分。在購買日因未來事項發生的可能性較小、金額無法可靠計量等原因導致有關調整金額未包括在企業合並成本中,未來期間因合並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事項很可能發生、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符合有關確認條件的,應對企業合並成本進行相應調整。
觀點二:標的企業原股東補償給上市公司,其或有對價屬於《企業會計准則第22 號——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中的金融工具,應採用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化產生的利得和損失可按該准則規定計入當期損益。本案例對賭補償可視為看跌期權,在合並日其公允價值為0。2014年對賭未完成,則該看跌期權公允價值變為800萬。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2010年講解)第二十一章以及中國證監會《2012年上市公司執行會計准則監管報告》關於或有對價的規定,該或有對價形成的資產屬於金融工具,其後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化計入當期損益。標的企業原股東補償給標的企業與補償給上市公司,其實二者沒有本質區別。拋開法律主體,運用合並報表會計主體的整體觀,子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的部分包含在合並報表內。因此均應計入當期損益。
觀點三:根據財政部2008年發布的財會函【2008】60號、《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答(2009第2期)》(證監會會計部函【2009】60號)、《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5號》第六條解答,控股股東和少數股東的業績補償視同權益性交易計入資本公積,其他非關聯方業績補償視同或有對價,該或有對價形成的資產屬於金融工具,其後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化計入當期損益。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3號-企業合並》正文第58段,「購買日後購買方所確認的或有對價公允價值的某些變動,可能是由於購買方在購買日後獲得了有關購買日就存在的事實和環境的信息。」這些屬於計量期間的調整。「然而,購買日後發生的事項導致的改變不屬於計量期間的調整,比如滿足特定收益目標、達到特定的股價或研發項目取得里程碑式的成果等。」我們認為,案例中所述業績補償不屬於觀點一所述對企業合並成本進行調整的情況。
實務中,出於謹慎性考慮採用觀點三進行會計處理的上市公司較多。標的企業原股東置換股份後成為上市公司少數股東,根據對賭協議補償給上市公司,或者出售股份後雖然不是上市公司少數股東但仍是標的企業少數股東,根據對賭協議補償給標的企業,這兩種情況在實務中爭議較大。上市公司合並交易未完成之前,交易對手與上市公司並無關聯關系,之後才成為少數股東,其負有的補償義務與身份並無多大關系,更多的是基於對賭協議的約定。因為其身份的改變而否定其交易實質,理論依據似乎不夠充分。
② 回購股票與注銷股票是個什麼過程
回購股票一般是指發行單位購買本單位發行的流通股。注銷,是指發行單位在不涉及席位融資的情況下回購或者收回已發行股票的方式。
兩者的區別在於,回購後,可以繼續用於企業內部流通。注銷意味著它們不存在。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以現金或者其他方式向證券市場回購其發行的一定數量的股票的行為。股票回購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並購,改善資本結構,保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平衡股票市場。
注銷股票,是指發行公司購買、注銷本公司已發行的股票。股份注銷是股份公司依照發行程序減少股份的一部分。所有被注銷的股份僅在公司解散時發生。
股票的注銷主要是通過適當的減資程序實現的。此外,還可以通過返還股份和與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並來實現股份的消滅。
(2)回購注銷業績補償股份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回購股票方式: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
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股票注銷兩種方法:
一是股份收回,即由公司單方或公司與股東雙方合意將股票收買,回收的股票不再發行,予以注銷。
另一方法是股份合並,即以若乾股合為一股或較少股。
③ 股東支付的業績對賭補償是否屬於非經常性損益
上市公司收到業績對賭補償款的會計處理,實務界現行的處理方專式有兩種,一是屬權益交易觀,即將收到的業績對賭補償款計入「資本公積」。蘇寧環球,海潤光伏,鑫茂科技等公司採用。二是損益交易觀,即將收到的業績對賭補償款計入「營業外收入」。如高新興科技、量子高科、陽普醫療等。在理論界,除上述兩種方法外,還有看跌期權觀和估值調整觀兩種思路。看跌期權觀在理論界受到追捧,將對賭協議投資方支付的價款拆分出一部分單獨作為一項「交易性金融資產—衍生工具(看跌期權)」予以計量確認。但由於市場條件不成熟以及計算復雜度較高而未被實務界採用。估值調整觀則是從「對賭協議」的本名「估值調整機制」中來,將收到的業績對賭補償款直接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然而其因有違背會計准則之嫌,尚未受到事務所等相關機構的認可。
請參考
④ 業績補償條款到底要怎麼進行會計處理
盤虧的固定資產由保險公司補償部分應記「其他應收款-XX保險公司」
⑤ 求教「補償股份回購」是真么意思
上市企業並購重組中,有時會有業績承諾,當並購後業績無法達到之前承諾業績時,就需要並購方進行業績補償,有時直接補償金錢,有時補償股份。
補償金錢用於回購股份就是「補償股份回購」。
⑥ 定向回購並注銷業績補償股份的債券人通知暨減資公告利好嗎
那是說股東原來質押凍結的股份可以正常交易了,只能算是中性消息,因為股東現在可能大量拋售股份算是利空,但另一方面如果拋售的話股東可能先把股價抬高再進行拋售,所以這算是普通消息,公告發布後的反應也是五五開的,有漲得也有跌的
⑦ 子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未達到業績承諾收到母公司的補償款如何做分錄
DR:銀行存款
CR: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