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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集團改革

發布時間:2021-07-10 00:23:08

1. 國家電網企業改革(在線等)

重大事件:
2002年,國務院5號文件《國務院關於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啟動電力體制改革。
2002年12月29日,新組建(改組)的11家公司正式宣告掛牌,包括:兩大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五大發電集團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四大輔業集團———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和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
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關於「十一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深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
2011年,電網主輔分離方案獲批並正式啟動。

2. 電力體制如何改革

電力體制改革主輔分離預備動刀
http://www.bjx.com.cn 發布日期:2007-12-13 9:26:12 (783)
關鍵詞: 政策動向 電力監管 十一五 電力體制改革 主輔分離
盡管在廠網分離後電力改革一度停滯,但在2007年又重新回到既定軌道。成功變賣廠網分離遺留資產,為後續的電力主輔分離准備了資金,明年可望見到大刀闊斧實施的場景。

路線圖強化為時間表

2002年3月,國務院頒布《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了電力改革的不同階段性的任務,解決電力供需矛盾是當時最重要的現實著眼點之一。

這一改革方案對電力行業的激勵作用十分明顯。在國家電力公司被拆分,形成五大發電集團與神華集團、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華潤集團等中央發電企業,以及眾多地方、外資、民營發電企業多家辦電、多種所有制辦電的競爭格局後,企業辦電的積極性普遍高漲。2002~2006年,發電裝機和發電量年均增長率達到13.1和13.8,僅用三年多的時間就扭轉了全國大范圍缺電的局面。

然而在電力拆分之後,電力體制改革隨之進入僵持階段,充裕的電力供給卻繼續在電網改革上「卡殼」:輸配未分、主輔未分、輸配電價未能形成、大用戶直供僅在淺層試點階段——無論跨出哪一步,都會受到其他因素的掣肘。

今年4月12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十一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在肯定既有電力改革成果的同時,正式拿出了電力改革的時間表。

按照實施意見的安排,「十一五」前兩年,國家將集中精力處理廠網分開遺留問題,鞏固廠網分開成果,穩步實施主輔分離改革,推進區域電力市場平台建設和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推進電價改革,對輸配電業務實行內部財務獨立核算,開展輸配分開和農村電力體制改革研究。

而「十一五」後三年,則將進一步完善區域電力市場,落實電價改革方案,適時開展輸配分開改革試點和深化農村電力體制改革試點等工作。

按照這個時間表,將在處理廠網分開遺留問題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輸配分開改革試點,重啟區域電力市場試點工作,並進一步推進國有發電企業整體或主營業務上市。

主輔分離准備停當

事實上,在該實施意見下發前5個月,解決廠網分開遺留問題就已開始啟動了遺留資產的變現工作。

2002年國家實施電力市場化改革時,分別預留了920萬千瓦和647萬千瓦發電權益資產,用以變現後支持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改革。隨著國務院原副秘書長尤權履新電監會,以及國資委的支持,資產變現工作進展神速。

在今年5月底,920萬千瓦發電權益資產變現工作已被宣告基本完成,「920」項目所涉及到的38家出讓方企業資產的售價達到187億元,較119.7億元賬面凈資產溢價56。

這187億元所得被納入財政專戶,用於支持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改革。

順利處理完「920」項目後,另外遺留的647萬千瓦發電資產項目的處理工作也在當月開始。

當時電監會預計,將用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完成上述資產的變現,但實際實施起來所花費的時間要超出許多。

與「920」項目不同,暫由國家電網公司代管「647」項目的資產質量雖然比「920」項目要優良許多,但股權轉讓會涉及到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變更。該項目所涉及的8家電廠都是獨立法人的發電老廠,人員較多。

今年8月,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印發《關於電力資產財務劃分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對發電和電網企業之間尚未簽署發電資產劃轉移交協議或在移交協議中各自表述的有關遺留問題,提出了明確的處理意見。至此,「647」項目所涉及的變現核心問題已基本解決。

國家電監會新聞發言人譚榮堯本月透露,「647」項目預計在年內將拿出最終結果。而由國資委牽頭的電力主輔分離方案已基本確定,相信不日即將面世。

隨著央企大規模上市的啟動,兩大電網對主輔分離也有極大期待。另一方面,國資委在央企內部已確立了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方向,政策的最後期限就是2008年,留給兩大電網的時間也所剩無幾。

電力行業的主輔分離在2007年已基本准備停當,2008年的實際實施將拭目以待。

3. 為何要進行煤電一體化的改革

據報道,日前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並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隨著重組成立大會的召開,國家能源集團於11月28日正式成立,能源央企新「航母」誕生了。

近年來,隨著煤炭去產能力度的加大,煤價出現上漲,相應的,發電企業經營狀況就受到了影響,來自國家能源局的數據顯示,前三季度,我國煤炭采選業實現利潤2262億元,同比增長7.2倍,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前三季度,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實現利潤2593億元,同比下降23.7%,比去年同期回落18個百分點。

煤電一體化之後,產業鏈上下游要素之間進行了整合,可以減輕企業對市場價格變動的影響,讓煤電行業進入更可持續、穩定發展的狀態,會從根本上推動我國煤電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倒逼和引導著其他一些企業效仿重組,這也正是我國能源體製革命的重要方向。

4. 中國四大發電集團

中國華能、中國國電、中國華電、中國大唐、國家電投、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中國電建、中國能建,這9家被簡稱為「五大發電、兩網、兩建」的9家央企之間到底有何淵源?

原中國神華與原中國國電重組,燃點五大發電重組熱情之際,殊不知五大發電竟系同門。

2002年電改:國家電力公司一拆為十二

形成當下能源電力市場「九子奪嫡」局面,還需從18年前那場電力改革說起。

2002年之前,國家的電力行業,包括發、輸、配、售、設計、建設等都被一家單位壟斷,它就是兩網、五大、兩建的母體——國家電力公司。

實施廠網分離改革後,原國家電力公司一分為十二,形成電力「十二釵」共主電力市場的局面。

這12家單位分別為電監會,電力金剛「七葫蘆娃」,即兩大電網、五大發電,還有輔業「四大金剛」,分別是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下屬六大區域設計院)、中國水電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

國家能源局整合電監會

廠網分離改革第六個年頭,國家大部制改革進一步推進,2008年8月8日,國家能源局正式掛牌成立。5年後的3月份,新一輪國務院部委機構改革落地後,電監會被整合到國家能源局。電監會原主席吳新雄亦在當年3月,走馬上任國家能源局第三任局長。

電監會「消失」在部委改革浪潮之下,由原國家電力公司拆分而來12家單位又展開了一次改革。

2011年電改:中國電建、中國能建成立

2010年、2011年那場電力改革,大體脈絡是重組了電網的省設計院、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電顧問工程集團公司和電力建設工程公司,於2011年9月29日,成立了中國電建和中國能建兩大央企。

兩網、五大發電同企不同命

龍生九子,子子不同。兩大電網、五大電力、兩建,9大電力央企,雖同出一門,但同企不同命,實力對比十分懸殊。

兩大電網、五大發電之中,國家電網一家獨大。從資產規模上看,國家電網資產總額4.1萬億,資產體量相當於四家發電央企資產之和。從經營范圍上看,國家電網的業務范圍覆蓋全國26個省、區、市,而南方電網的業務僅包括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和海南5省、區。

不僅電網企業之間實力懸殊,五大發電集團的實力也不一而足。國家能源集團成立之前,中國華能一直被認為是電力「一哥」,發電裝機量穩劇第一。五大發電之間的排位順序,則是中國華能居首,中國國電次之,中國華電和中國大唐僅隨其後,被稱作「老幺」的國家電投排在第五位。

五大發電「後浪」勁頭猛

長江後浪推前浪。作為「前浪」,中國華能、中國大唐的市場地位正被「後浪」——國電投趕超。

官網顯示,截至2019年底,國電投資產規模達1.18萬億,跟中國華能一個量級,遠超中國華電和中國大唐的資產規模。而且,在國電投1.51億千瓦裝機中,清潔能源佔比50.5%;光伏發電裝機1929萬千瓦,連續三年居世界第一。

近年,年輕的國電投展示出了超強的成長性。

要知道,今日之國電投,成立於2015年5月,由2002年12月19日成立的中電投集團與國家核電重組而成。

當時,王炳華擔任中電投集團首任總經理,李小琳任副總經理。後來,中電投集團重組國電投後,王炳華擔任國電投董事長,直到2018年1月到齡退休。

電力「老大哥」的落寞

大唐集團、中國華電面臨的尷尬,昔日電力「老大哥」中國華能也感同身受。

可以這樣說,2017年8月,原神華集團與原中國國電重組前,中國華能絕對是電力界的No.1,不僅總資產、裝機量、營收排名第一,還曾有一位明星一把手——李小鵬。

電力分家前的2001年12月——2002年12月,李小鵬任國家電力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兼中國華能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組書記,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5. 電力公司 以前是事業單位嗎哪年改製成為企業的

電力系統是個很復雜的體系.
國家電網公司是中國最大的電網企業,前身為包括全國電網和所有發電廠的原「國家電力公司」。
2000年(庚辰年),以「廠網分離」為標志的電力體制改革開始之後,從原國家電力公司中剝離出電力傳輸和配電等電網業務由國家電網公司運行和經營。各發電廠由分屬5大「發電集團」(大唐、中電投、國電、華電和華能)運行和經營。詳情請去網路了解:http://ke..com/view/43860.htm?fromId=2595043&fr=wordsearch

6. 電改對發電企業有什麼好處

電改主要是為了節省電力傳輸成本以及提高電力傳輸的穩定性。
「對於發電企業和用電大戶,他們將是新電改最直接的受益者,特別是那些與能源互聯網+相關的企業、區域性電力平台等都將迎來新的市場機遇。

1、電力市場化改革是大勢所趨,對於集團公司而言,改革帶來的既有機遇也有挑戰。在當前電力市場供大於求的形勢下,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可能還會更多一些。對此,我們必須早做准備,積極應對,研究制定對策措施,在改革中搶佔先機,推動集團公司在改革大潮中穩步前行。
2、當前國家關於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方案還在修訂完善中,未來可能還要出台更為詳細的實施細則。我們要密切關注改革動向,緊密聯合其他發電集團,積極向國家有關部委反映發電企業的改革訴求,努力爭取有利於發電側的相關政策。
建議國家加強對電能直接交易的監管。在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開展直接交易時,國家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管,確保雙方能夠自主談判協商確定電量和電價,減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行為,特別是要杜絕地方政府搞優惠電量強制攤派行為。同時建議國家設定直接交易電量價格的浮動范圍,避免產生惡性競爭。
3、建議國家加大對清潔能源的扶持力度。由於風電、太陽能發電、氣電等清潔能源成本高、電價高,並不適宜參與電能直接交易,將在未來的電力市場競爭中處於弱勢地位,建議國家提前考慮和安排可再生能源的電量消納問題,一方面繼續實施可再生能源全額收購保障政策,另一方面出台相關政策,鼓勵電力用戶使用一定比例的清潔能源電量。
建議國家在單獨核定輸配電價後再將售電側放開。如前所述,在當前電力運行模式下放開售電側毫無意義,建議國家在核定輸配電價後再將售電側放開,並且建議電網企業逐步退出售電業務,僅收取「過網費」,這樣才能在售電側形成真正的市場競爭。建議國家核定合理的輸配電價。
4、建議國家不要採取平均銷售電價扣除平均上網電價的簡單方式核定輸配電價,而應委託第三方對電網企業的投資和成本進行核算,按照覆蓋成本、微利的原則,核定合理的輸配電價,給予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直接交易時更大的議價空間。
建議電力調度和交易機構採用中央垂直管理模式。如果將來改革要求電力調度和交易機構獨立於電網企業,建議在國家層面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對各區域的調度和交易機構採取中央垂直管理模式,避免其成為地方政府利益調配的載體。

7. 國家電網公司應該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嗎

對於電網企業而言,適時開放哪些領域、選擇哪些企業作為合作方、採用怎樣的混改策略與方式,仍是下一階段需要重點思考的問題。
在國家發改委列出的2016年改革清單中,明確在電力、鐵路、民航、電信等重要領域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推進國有經濟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具體到電力領域,歸為商業類國有企業的五大發電集團重點將子公司股權結構多元化作為改革的突破口,積極推進股權架構層面的改革,引進外部投資者;同時伴隨售電側放開後社會資本進入積極性提升,考慮共同成立配售電公司。
從電網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放開的領域來看,2014年國家電網公司對外宣布放開分布式電源並網工程與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兩大領域。2015年,在發改委電力行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上,國網公司進一步提出在抽水蓄能電站、儲能裝置項目中引入社會投資的方案建議。此外,還將重組整合公司上市資源,推動具備條件的企業上市。
相比之下,南方電網公司則率先在增量配電領域成立混合所有制供電企業。由深圳供電公司、招商局地產等5家企業共同組建了國資控股的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公司。其重要意義在於整合電網公司電網運營管理經驗、上市公司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新能源公司分布式能源應用以及節能技術服務領域的專業實力,實現優勢互補,促進企業效益提升,著力構建定位清晰、權責對等、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治理結構。
電網企業混改的關注點
在新一輪電改背景下,開放合作已經成為電力行業創新轉型的驅動力,而混合所有制改革則是電力行業提速發展的重要契機。電網企業在部分業務領域考慮引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獲取外部資源的同時,有利於規范公司治理,並逐步建立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對於電網企業而言,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注重以下幾點:
一是確保關鍵領域國有資本仍佔主導地位。放開競爭性業務,引入民企、外資等非國有資本,但並不代表讓國有資本居於次要位置,對自然壟斷環節的管網仍應堅持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
二是針對不同業務採取差異化的混合所有制策略。在競爭性業務和非競爭性業務分開的基礎上,電網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明確哪些是可以全面放開的領域、哪些則是有限度放開或必須確保絕對控股的領域。針對不同的領域,可借鑒中石化、中國建材等改革試點經驗,分別採取股份制改制重組、調整股權結構、合作成立新公司、並購或參股私有或外資企業、上市募股、員工持股等方式。
電網企業實施混合所有制的典型模式
(1)在開放競爭性業務領域組建合資公司
針對競爭性業務,可以放開經營主體,電網企業可組建混合所有制的合資公司,通過採取國有資本與其他社會資本共同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形式,調整與優化資本結構,引入民營資本,盤活存量。同時,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不同類型資本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例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做為電網企業承諾對外放開的領域之一,前期投入大,投資回收周期長。但作為車聯網、互聯網、智能電網的「入口」,充電設施在未來優化能源資源、交通資源、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等方面顯示出巨大的商業價值。電網企業在該領域推進混合所有制,組建合資公司,可以考慮將各方的資金、土地以及經營模式融入到充換電設施工程與服務市場中,與合作方建立長期利潤分成模式,以獲取優質土地與客戶資源,注重對行業上下游與其他產業的整合,提高盈利能力。
(2)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引入外部投資者
抽水蓄能電站和調峰調頻儲能項目是電力系統重要設施,不適宜單獨運作,建議圍繞具體項目實行投資放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而其建設、運營仍由電網企業主導;對於增量配售電業務,電網企業可以成立專門的售電公司,待穩定運營構築售電市場競爭優勢後,不斷開發市場化增值業務、金融衍生業務等,從企業長遠發展出發考慮吸納優質社會資本,引入戰略投資者,獲得投資者在公司管理或技術方面的支持,共同建立混合所有制售電公司,致力優化售電公司股權結構、提升資產質量。
(3)推進部分業務板塊上市
通過混合所有制實現企業集團部分板塊上市,也是國企混改的重要抓手。就上市而言,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規范企業改制重組的審批手續,優化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底價確定、交易管理等程序。業務板塊如技術先進或者資產價值較高的競爭性業務板塊,可通過資產剝離與注入的方式實現上市。可參照的例子有:2015年華銀電力的重組公告表明:大股東大唐集團擬將旗下兩處火電以及一處水電資產注入上市公司;華電集團也正全面推進國企改革,並制定出改革路線圖著力推進資產運營改革,以實現公司整體上市為方向,推動上市公司對集團資產的整合,最終讓符合條件的資產全部進入上市公司平台。
電網企業需要充分利用已經上市的資本平台,例如,國網公司平高電氣、許繼電氣,國電南瑞等。在處理好公司控制力和產業市場化的同時,確保公司對核心業務與技術的控制力,統籌研究以產業優質業務和資產進行轉讓、注入、置換和定向增發,合並重組業務關聯企業,增強產業競爭力和行業影響力,努力爭取公司分板塊上市。通過體制改革促進公司發展方式、管理方式的轉變,實現資本統一運作。
下一階段的業務篩選分析框架
隨著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對於下一階段電網企業可放開的業務領域,筆者認為,可以通過搭建決策篩選機制進行研判。下文列出了初步的分析框架。
總體來說,哪些業務適合開展混合所有制,需要結合具體業務定位,分別從戰略可行度、操作可行度著手,重點考慮電網業務戰略類型、電網安全影響程度、技術核心程度、業務復雜度、混改緊迫性、盈利空間、政策風險防範等因素的影響,進行研判。
在研判步驟上,首先,評價具體業務開展混合所有制的戰略可行度。如可行度低,即戰略上不可行,則不適宜開展;如可行度高,則進一步評價其操作上是否可行。其次,對戰略可行的業務,評價其開展混合所有制的可操作程度。構建操作可行度評價指標體系,對於操作可行達到一定程度的業務方可實施混合所有制。戰略可行度是從電網企業發展戰略上評價此項業務開展混合所有制的可行性。基於業務戰略類型、電網安全影響程度、技術核心程度三個維度,對戰略可行度進行評價。
一是業務戰略類型。相關業務發展戰略是其開展混合所有制判定的基本依據,戰略的重要性決定了開展混合所有制的必要性。同時,業務的選擇應與電網企業整體戰略定位、發展方向相一致,要有利於整體戰略目標的實現。
二是電網安全影響程度。安全性是電網企業相關業務開展混合所有制過程中需要考慮的重點因素。與電網安全緊密相關、安全性要求高,可開展混合所有制的程度相對較低。
三是技術核心程度。核心技術是所有企業賴以生存的前提,是打造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涉及核心技術的業務不適宜開展混合所有制。如與特高壓等核心技術相關的電網運行等業務不適合開展混合所有制。
操作可行度則主要從業務復雜度、混改緊迫性、盈利空間、政策風險等維度進行評價。
一業務復雜度:電網業務的技術、管理、流程的復雜性,決定了外部市場的承攬能力。業務復雜程度高,對於合作方的專業要求相應也較高。
二混改緊迫性:國家層面推進混合所有制的力度越大,混改緊迫性越強,意味著需要分析選擇放開更多領域開展混改業務。
三盈利空間:未來的盈利空間是吸引合作方開展混改業務的必備條件。從這方面來看,遠期盈利空間大、當前佔比較低的業務具備更大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發展前景。
四政策依據:作為自然壟斷行業,電網企業是國家監管的重點領域,業務開展混合所有制受到相關政策的約束。公司業務一方面要滿足電力市場化改革、電力監管強化等政策要求,另一方面對於重點業務,需要統籌防範開展混合所有制可能引發的風險。
借鑒上述分析框架,例如,推進電工裝備等產業板塊股權多元化、開展水、電、燃氣與熱力綜合集抄,貫通能源大數據,打造綜合能源服務集團;深化電子商城、拓展智能家居領域,以及利用電力大數據優勢,選擇合適的商業模式開拓個人徵信領域等均大有可為。

8. 電力改革後,對對電廠和電網的影響分別是什麼待遇將會怎麼變

改革已有10多年,現電廠收入和電網收入有很大差別:電網收入穩定,不存在績效問專題, 一手收電,屬一手賣電,永遠不存在虧損問題,相關福利恆定;電廠效益和發電量有直接關系,如大國企,如五大集團、浙能、魯能、粵電還好點,每年的工資有總額,員工收入也比較穩定,小電廠和民營電廠就看電量吃飯了。另外同已集團電廠差別也大,大機組、沿海,發電廠成本低,廠效益好,集團批復的工作總額就高,員工收入也高。如就業,建議先考慮發達地區電網,然後是普通地區電網,然後大集團沿海大電廠,然後大集團大電廠,最後才是民營大電廠。

9. 2016電力企業是否改革.會不會有大規模下崗

您好!《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已獲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隨著2015年電力改革「風起」,「一帶一路」推進電力設備走出去,2015年特高壓迎來核准和開工高峰,多重利好使得電力行業在2015年被市場普遍看好。
2015年是電力改革的破題之年。新電改方案的基本框架是「四放開一獨立一加強」,即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放開、售電業務放開、增量配電業務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供電計劃放開,交易平台獨立,加強規劃。
從長遠目標來看,電改的核心問題有四個,一是系統整體最優規劃;二是放開兩頭管住中間;三是促進可再生能源能夠與傳統能源實現最優組合;四是保證普遍服務。同時電力系統可以減少對售電側市場經濟效率的影響,電網拆分不拆分、調度或者交易機構獨立不獨立都要基於這些核心目標來確定。
2016年將繼續深化改革,但改革不會出現大量人員下崗的問題,敬請放心!謝謝閱讀!

10. 中國電力行業中,五大發電集團、四小豪門、兩大電網公司都是哪些企業

1、五大發電集團指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回集團公答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2、四小豪門指四小豪門:國投電力公司、國華電力公司、華潤電力公司、中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3、兩大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10)發電集團改革擴展閱讀:

1、五大發電集團都堅持以電為主,積極發展電力上下游產業,形成合理的相輔相成的產業鏈條,以服務於公司的發展戰略。

2、華能集團提出了「以電為核心、煤為基礎、電煤路港運一體化」的產業發展戰略;華電集團提出了「堅持電為核心,上下延伸,內外並舉,大力發展電力、煤炭、金融、電力工程技術、境外產業」;中電投集團堅持「以電為核心,煤為基礎,產業一體化協同發展」的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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