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目前出現重大問題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你的這個問題太寬泛,什麼算重大問題?這沒標准答案。如果你是想了解有問題的上市公司是不是需要賣出,那需要綜合股價技術走勢等因素綜合判斷。
Ⅱ 康得新被強制退市的五大熱點問題,分別是什麼呢
主犯死刑或無期,從犯根據情節確定!這樣才能警示現有的經營者們:經營應守法,犯罪當從罪!我認為,這個過程中,投資者的損失應該由康得新管理層全部承擔,並負責及時全額賠償!顛覆了大家的三觀,其造假數額,比上市後所謂的凈利潤總和還多。也就是說,根本沒盈利,全是假的。康得新將被強行退市已經沒有懸念,但強行退市後留下的一堆問題,的確值得深思。
公司公告等各方面信息都顯示,公司有122億元在北京銀行,前後兩任董事長都承認,是大股東挪用,突然說119億元造假,讓人根本無法接受等等等等,裡面情節曲折,內容豐富多彩現在的任務除了加大懲罰措施和力度,首要問題是堵住市場的制度和法律方面的漏洞,完善救濟措施,給無辜的股民以經濟損失補償,重新恢復股民對市場的信心並著手解決人們對市場的整個信任危機。
Ⅲ 關於上市公司的問題
有財務指標、業務指標、主體資格指標等很多規定,而且不同板塊的標准並不是同一的,你想問什麼板塊呢?主板?創業還是中小??
企業上市是發展中解決資金問題的重要途徑,由於股票發行募集的資金具有穩定的特性,可以長期使用,為企業制定資金實用計劃提供了最大的便利!同時,上市公司要接受嚴格的審計和監管,且一般都是行業龍頭企業,所以上市對企業還有廣告和樹立品牌的作用!上市前需對企業內部管理、股權結構、財務規范、業務規范等進行調整,是企業總結多年發展經驗並進行升華的機會!
其實上市只是為了企業發展更好的手段,現在之所以眾多企業以上市為最終目標就是因為,上市可以講企業未來盈利變現,企業負責人可以通過上市募集大量資金,說白了就是圈錢,至於以後怎麼樣,中國的企業一般都不在乎,中國企業家缺乏把企業建設成為百年強企的野心和能力!!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Ⅳ 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包括什麼
一般我們所講的基本面分析是指對宏觀經濟面、公司主營業務所處行業專、公司業務同行業屬競爭水平和公司內部管理水平包括對管理層的考察這諸多方面的分析。數據在這里充當了最大的分析依據,但往往不能以數據來做最終的投資決策,如果數據可以解決問題,那計算機早就代替人腦完成基本面分析,事實上除了數據還要包括許許多多無法以數據來衡量的東西。
基本面分析又稱基本分析,是以證券的內在價值為依據,著重於對影響證券價格及其走勢的各項因素的分析,以此決定投資購買何種證券及何時購買。
基本分析的假設前提是:證券的價格是由其內在價值決定的,價格受政治的、經濟的、心理的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頻繁變動,很難與價值完全一致,但總是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理性的投資者應根據證券價格與價值的關系進行投資決策。
股票市場基礎分析主要側重於從股票的基本面因素,如宏觀經濟,行業背景,企業經營能力,財務狀況等對公司進行研究與分析,試圖從公司角度找出股票的"內在價值",從而與股票市場價值進行比較,挑選出最具投資價值的股票。
Ⅳ 上市公司內部治理面臨哪些問題
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完善與外部治理相比,內部治理成本最低,"糾錯"效果也最明顯;如果內部治理沒搞好,等到外部治理監督機制發揮作用,"最後補救"的性質就越強,公司不良行為給各利益相關方所造成的損失將會更大。 目前在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治理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個,一是"一股獨大",二是"內部人控制"。三是中小股東的表決權沒有得到發揮。 股東的"一股獨大"是由於國有股佔主導地位又不能流通而特有的國情,"內部人控制"則是現代公司制企業的普遍現象。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上市公司高管的違規行為不僅僅是國有控股公司的問題,民營上市公司高管違規行為也是相當嚴重的,因此,"內部人控制"是目前高管違規行為的主要原因,如何監督"內部人"應該是完善目前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一個重要方面。 在中國董事會由兩大職能:一是負責公司的重大戰略規劃和決策,二是選擇、評價和監督經營者。我認為這兩大職能應分別由非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來完成。非獨立董事負責公司的重大戰略規劃和決策,董事會中餘下的獨立董事,完成董事會的第二大職能,即選擇、評價和監督經營者。因此,在目前的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機制中,關鍵是如何發揮獨立懂事的作用。筆者認為要真正發揮獨立懂事的作用,就必須明確獨董定位的職責,我認為獨立董事的職責有三方面,一是監督經營管理人員,防止"內部人控制";二是制約大股東,維護公司整體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三是充分有效地實施信息披露。如作形象比喻的話,就是獨立董事應代表全體股東充當"警察"的角色。不過這里又遇到一個問題,就是如何選擇獨立董事,我認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選擇過程中還存在很多弊端,因此完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應當選擇合理方式,完善推舉辦法,健全政策法規,賦予獨立董事相應許可權,建立市場機制,培育獨立董事市場,建立自律組織,規范獨立董事行為等,是真正發揮獨立董事作用的一個根本問題。 充分發揮中小股東的表決權是完善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有一個重要方面。我們知道,股東會是股東主張權利的最重要場所,股東會權利定位的最終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要真正實現股東價值,必須使廣大中小股東積極參加到股東大會的決策中來。股東會權力的定位應體現在對廣大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和參與對公司重大事務的決策權。目前我們過多地強調了前者,而忽視了後者。雖然設立獨立董事是保護中小股東的一個有效辦法,但是並不是設立了獨立董事,中小股東就可以什麼都不管啦,還應該創新並完善股東大會的投票表決制度,通過程序的規制來強化實體權力的保護,是公司治理機製成熟的表現。我想採用委託投票制度,實施對公司重大事項的表決權,則是主張股東會決策權力的體現。 委託投票制度---委託投票制度是一種表決權的代理制度。公司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代理人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股東親自投票或委託他人投票,兩者具有同等效力。委託投票制在實際操作中主要有三種具體方式:一是股東間相互委託投票;二是股東將投票表決權委託授予董事會;三是股東將投票表決權授予專業中介機構。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和股東數量的增多,股東間相互委託投票,已經越來越困難了;股東將投票表決權委託授予董事會,哪怕授予獨立董事,也會導致股東會功能弱化,變相成為董事會了;股東將投票表決權授予專業中介機構,只要這些機構有研究,有主見,能真正替流通股東表達意見,即使對機構投資人實行有償服務,也無不妥。市場有這個需要,至少以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人有這個需要,筆者相信在機構投資人與中小投資人之間就會形成良性互動。 另外,現代通訊技術的發展已使投資人採用電話和計算機網路進行表決或委託表決,通過交易所和中央結算公司核實身份和點票結果應無技術障礙。但這一現代通訊制度的採用對我國股東大會的投票表決制度來說是革命性的,因為只有這種方式,才有可能緩解中小股東參加股東會成本與收益不對稱的矛盾,使他們有興趣參與公司治理,在股東大會上能聽得到自己的聲音;流通股東投票選舉獨立董事、實行委託投票制度,才能有堅實的股東基礎,股東民主才能得到體現。
Ⅵ 上市公司的有關問題
上市公司也有員工獎懲制度,而且也特別需要員工獎懲制度。上市公司是營利組織,不是慈善機構,更不是吃大鍋飯的地方,對於表現不佳甚至嚴重違紀的員工,完全可以進行處罰乃至開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