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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國有股東轉讓價格

發布時間:2021-07-16 08:04:29

① 中國的國企每年國有股份所分配到的利潤到哪兒去了

樓主新聞看得少了!央企國企每年上交國庫的錢還不到其利潤的十分之一,其它的利潤嘛…
央企國企其員工佔全國企業總員工的8%卻得到全國企業員工總工資的50~60%。你說那錢到哪裡了?
不是有國家電網公司的抄表工年薪十萬,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的。
全都讓那伙人瓜分了!

② 目前國內有哪些股權交易平台

  1. 我國股權交易平台根據等級分為全國性股權交易平台和地方性股權交易平台。

  2. 全國性股權交易所包括上交所、深交所和新三板。

  3. 地方性股權交易平台是為特定區域內的企業提供股權、債券的轉讓和融資服務的私募市場

③ 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公司有什麼區別啊

大盤股一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中小盤股一般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有關證券市回場的答配置問題,證監會表達了滬深兩市各有側重,共同發展的目標。大中型公司比較傾向於選擇上海證券交易所。因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大盤股為主,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以小盤股為主,尤其重視中小企業板塊。

④ 關於大股東減持有哪些規定

1、大股東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版股份總數的1%。

2、大股權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時,減持比例中的股份總數 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3、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5% 。協議轉讓價格范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4)上交所國有股東轉讓價格擴展閱讀:

現階段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交易方式主要有單筆減持及多筆分量減持方式。

根據股東需要及所減持股份市場流通特點,制訂靈活多樣的減持方式。針對市場流通性強、減持量小的股票,上市公司股東可單筆減持,在較短時間內通過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完成。

而市場流通性弱、減持量大的股票,上市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設定交易觸發價,將所減持的股份分筆分量在設定的交易時間內,根據市場流通變化擇機、擇量減持,以達到市場逐步消化的目的,從而不會導致因減持造成股價波動下跌,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及維護股東市場形象。


⑤ 國有股份通過上交所進行股權轉讓,有哪幾種方式

在新三板上市是指中小企業在北京中關村掛牌上市。新三板全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證監會監管,地位與上交所、深交所相同的第三個證券交易場所,被業內稱之為北交所。而你說上海股交所上市屬於新四板區域股權交易市場。

⑥ 上海國有資產股權交易一定走聯合產權交易所平台嗎,可以直接拍賣不

不可以。
涉及產交所利益,一定要進場拍賣。

⑦ 國有資產股權轉讓帳務處理

一、 吸收合並的法律問題—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形式。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合並。
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一百九十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一百九十一條 公司依照前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其人選;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指定清算組成員,進行清算。

二、吸收合並的稅務問題

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

為適應企業合並、兼並、分立、股權重組、資產轉讓等改組、改造的需要,推進企業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對企業改組、改制有關所得稅納稅人認定、資產計價、稅收優惠和虧損彌補等問題,明確如下;

一、企業合並、兼並的稅務處理

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合並為一個企業的法律行為。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形式。吸收合並是指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時,其中一個企業吸收了其他企業而存續(對此類企業以下簡稱「存續企業」),被吸收的企業解散。新設合並是指兩個以上企業並為一個新企業,合並各方解散。兼並是指一個企業購買其他企業的產權,使其他企業失去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的一種行為。合並、兼並,一般不須經清算程序。企業合並、兼並時,合並或兼並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並、兼並後的企業或者新設的企業承繼。

企業依法合並、兼並後,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納稅人的處理

l、被吸收或兼並的企業和存續企業依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分別以被吸收或兼並的企業和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或兼並的企業已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應以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或兼並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存續企業承繼。

2、企業以新設合並方式合並後,新設企業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以新設企業為納稅人。合並前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新設企業承繼。

(二)資產計價的稅務處理

企業合並、兼並後的各項資產,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能以企業為實現合並或兼並面對有關資產等進行評估的價值計價並計提折舊,應按合並或兼並前企業資產的帳面歷史成本計價,並在剩餘折舊期內按該資產的凈值計提折舊。凡合並或兼並後的企業在會計損益核算中,按評估價調整了有關資產帳面價值並據此計提折舊的,應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調整,多計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減免稅優惠的處理

1、企業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合並、兼並,都不是新辦企業,不應享受新辦企業的稅收優惠照顧。

2、合並、兼並前各企業應享受的定期減免稅優惠,且已享受期滿的,合並或兼並後的企業不再享受優惠。

3、合並、兼並前合企業應享受的定期減免稅優惠,未享受期滿的,且剩餘期限一致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合並或兼並後的企業可繼續享受優惠至期滿。

4、合並、兼並前各企業龐享受的定期減免稅優惠,未享受期滿的,且剩餘期限不一致的,應分別計算相應的應納稅所得額,分別按稅收法規規定繼續享受優惠至期滿,合並、兼並後不符合減免稅優惠的,照章納稅。

(四)虧損彌補的處理

1、企業以吸收合並或兼並方式改組,被吸收或兼並的企業和存續企業符合納稅人條件的,應分別進行虧損彌補。合並、兼並前尚未彌補的虧損,分別用其以後年度的經營所得彌補,但被吸收或兼並的企業不得用存續企業的所得進行虧損彌補,存續企業也不得用被吸收或兼並企業的所得進行虧損彌補。

2、企業以新設合並方式以及以吸收合並或兼並方式合並,且被吸收或兼並企業按《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不具備獨立納稅人資格的,各企業合並或兼並前尚未彌補的經營虧損,可在稅收法規規定的彌補期限的剩餘期限內,由合並或兼並後的企業逐年延續彌補。

二、企業分立的稅務處理

分立是指一個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的法律行為。分立可以採取存續分立和新設分立兩種形式。存續分立(亦稱「派生分立」)是指原企業存續,而其一部分分出設立為一個或數個新的企業。新設分立(亦稱「解散分立」)是指原企業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別設立為新的企業。企業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分立,一般不須經清算程序。分立前企業的債權和債務,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分立協議的約定,由分立後的企業承繼。

企業分立後,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納稅人的處理

分立後各企業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以各企業為納稅人。分立前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由分立後的企業承繼。

(二)資產計價的稅務處理

企業分立後的各項資產,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能以企業為實現分立而對有關資產等進行評估的價值計價並計提折舊,應按分立前企業資產的帳面歷史成本計價,並在剩餘折舊期內按該資產的凈值計提折舊。凡分立後的企業在會計損益核算中,按評估價調整了有關資產帳面價值並據此計提折舊的,應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調整,多計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減免稅優惠的處理

1、企業分立不能視為新辦企業,不得享受新辦企業的稅收優惠照顧。

2、分立前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尚未期滿,分立後的企業符合減免稅條件的,可繼續享受減免稅至期滿。

3、分立前的企業符合稅法規定的減免稅條件,分立後已不再符合的,不得繼續享受有關稅收優惠。

(四)虧損彌補的處理

分立前企業尚未彌補的經營虧損,由分立後各企業分擔的數額,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後,可在稅法規定的虧損彌補年限的剩餘期限內,由分立後的各企業彌補。

三、股權重組的稅務處理

股權重組是指股份制企業的股東(投資者)成股東持有的股份發生變更。股權重組主要包括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兩種形式。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其擁有的股權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他人。增資擴股是指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金。股權重組一般不須經清算程序,其債權、債務關系,在股權重組後繼續有效。

企業股權重組後,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股票發行溢價的稅務處理

股票發行溢價是企業的股東權益,不作為營業利潤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清算時,亦不計入清算所得。

(二)資產計價的稅務處理

企業股權重組後的各項資產,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能以企業為實現股權重組面對有關資產等進行評估的價值計價並計提折舊,應按股權重組前企業資產的帳面歷史成本計價和計提折舊。凡股權重組後的企業在會計損益核算中,按評估價調整了有關資產帳面價值並據此計提折舊的,應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調整,多計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三)減免稅優惠的處理

企業按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它有關規定可享受的稅收優惠待遇,不因股權重組而改變。

(四)虧損彌補的處理

企業在股權重組前尚未彌補的經營虧損,可在稅法規定的虧損彌補年限的剩餘期限內,在股權重組後延續彌補。

(五)股權轉讓收益或損失的稅務處理

企業轉讓股權或股份的收益,應依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它有關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轉讓股權或股份的損失,可在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股權轉讓收益或損失=股權轉讓價-股權成本價

股權轉讓價是指股權轉讓人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金、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如被持股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稅後提存的各項基金等股東留存收益的,股權轉讓人隨轉讓股權一並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以不超過被持股企業帳面分屬為股權轉讓人的實有金額為限),屬於該股權轉讓人的投資收益額,不計為股權轉讓價。

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東(投資者)投資入股時向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收購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價金額。

四、資產轉讓、受讓的稅務處理

資產轉讓是指企業有償轉讓本企業的部分或全部資產。資產受讓是指企業有償接受另一企業部分或全部資產。

對企業資產轉讓、受讓所涉及的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資產轉讓損益的稅務處理

企業取得資產轉讓收益,應依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它有關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資產轉讓所發生的損失,可在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有資產轉讓凈收益凡按國家有關規定全額上交財政的,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二)受讓資產計價的稅務處理

企業受讓的各項資產,可按照取得該項資產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三)減免稅優惠的處理

資產轉讓和受讓雙方在資產轉讓、受讓後,其生產經營業務范圍仍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可承繼其原稅收待遇。但其中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不得因資產轉讓而重新計算減免稅期限。

(四)虧損彌補的處理

資產轉讓和受讓雙方在資產轉讓前後發生的經營虧損,應各自在稅法規定的虧損彌補。不論企業轉讓部分還是全部資產,企業經營虧損均不得因資產轉讓和受讓在雙方間相互結轉。

五、本暫行規定從發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補充辦法,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工商注銷登記的手續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申請注銷: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項出現;

3、 股東會決議解散;

4、 公司合並、分立解散;

5、 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二、 申請注銷登記程序:

1、受理、審查、核准(法定工作時限為30個工作日,本機關承諾時限為10個工作日);

2、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 您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的標准文本:

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四、 申請注銷登記需提交的文件、證件:

1、 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 法院破產裁定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

3、 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4、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5、 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公章

6、 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五、 給予您的有關提示:

1、 公司應嚴格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作出注銷的決議或者決定;

2、 申請注銷登記中應注意的幾個時限:

(1) 公司依照本提示的第一條第2、3款規定解散的,應當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

(2)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3)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4) 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3、 公司財產的處置: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勞動保障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4、 提交的文件、證件應為A4紙張、列印文件。

⑧ 什麼是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

集中競價交易是證券交易所內進行證券買賣的一種交易方式,目前我國上交所、深交所均採用這一交易方式。一般來講,是指二個以上的買方和二個以上的賣方通過公開競價形式來確定證券買賣價格的情形。在這種形式下,既有買者之間的競爭,也有賣者之間的競爭,買賣各方都有比較多的人員。集中競價時,當買者一方中的人員提出的最高價和賣者一方的人員提出的最低價相一致時,證券的交易價格就已確定,其買賣就可成交。
集中競價交易可分為口頭唱報競價交易、書面申報競價交易、電腦申報競價交易。
集中競價包括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形式,它區別於集合競價。
其中,上交所規定,9:15~9:25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得到開盤價,9:30~11:30,13:00~15:00採用連續競價方式 深交所規定,9:15~9:25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得到開盤價,9:30~14:57為連續競價方式,14:57~15:00採用集合競價方式確定收盤價。

上海證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位於上海浦東新區。上海證券交易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09年年底,上證所擁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351個,股票市價總值184655.23億元。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⑨ 在深交所買和在上交所買同一隻股票有什麼區別

在深市和滬市上是買不到同一種股票的,無法比較區別,因為我國規定不允許在深市和滬市同時上市。但是可以再深市或者滬市上市後香港等其他股市上市交易

上交:上海證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位於上海浦東新區。上海證券交易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09年年底,上證所擁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351個,股票市價總值184655.23億元。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深交:
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深交所的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業務規則;審核證券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進行監管;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深交所以建設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為使命,全力支持中國中小企業發展,推進自主創新國家戰略實施。2004年5月,中小企業板正式推出;2006年1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開始試點;2009年10月,創業板正式啟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架構基本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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