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持常規意義來講肯定是利空。但凡出現大股東公告減持消息,你持有的股票都要引起足夠重視,因為你正面臨股價真正大跌或快速上漲或快速回落一兩周後絕地反擊股價翻番的風險與利好!
①利空出現時股價的位置價格不高甚至都很低,而且低位橫盤很久,技術上跌不動了,出利空消息是配合主力收集籌碼,所以要當成利好對待。盯緊了,看它是屬於快速上漲還是快速回落後絕地反擊的類型,跟著莊家完成最後收集籌碼的買進,享受上漲的快樂。
②股價在高位出重大消息,無論利空還是利多的消息都要作為利空賣出信號。 消息永遠是催化劑!
這要從兩方面看:第一如果是基本面有變化當然是向不好的方面變,減持肯定是不好的消息,那就要考慮自己是否還有持有的必要。 第二如果沒有甚麽特別不利的消息而大股東減持可能是大股東自身的一些原因和上市公司關系不大,可考慮按原計劃操作。
不管是上述甚麽原因最起碼證明現在股價的價位不低,可能會是一個階段性的頂部,持有者可考慮做做差價調調成本。
(1)關於公司股東股份減持過半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一、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此後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時,減持比例 中的股份總數 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 5% 。協議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減持後持股比例低於5%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6個月內應當繼續遵守《減持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減持後持股比例達到或超過5%的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應當遵守《減持規定》的要求。
五、本所結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預披露計劃及其實施情況以及協議轉讓情況,定期對其減持行為進行事後核查。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將按照《 減持 規定》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予以處理。
Ⅱ 大股東減持哪些股份須遵守減持規定
《減持規定》主要有以下內容:
(1)受到減持限制的特殊主體范圍。
根據專《減持規定》第一條、第二條的屬規定,受到減持限制的特殊主體范圍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並稱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這與以往的規定及18號公告是一致的,除此之外的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不受《減持規定》的約束。
(2)區分擬減持股份的來源。
明確了《減持規定》的適用范圍。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適用《減持規定》,但大股東減持其通過二級市場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3)遵循「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設置大股東減持預披露制度。
《減持規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證交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需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
(4)根據各種股份轉讓方式對市場的影響,劃分不同路徑,引導有序減持。
《減持規定》在針對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設置減持比例的同時,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多種減持途徑。
(5)完善對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約束機制。
(6)強化監管執法,督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合法、有序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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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版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權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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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為什麼大股東減持股份會影響股價會如何影響
你好,指持股份額較高的股東,包含大股東賣出手中股票,下降持股份額就稱之為減持,這種行為對股票價格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中小散戶減倉。
股東減持對股價的影響
1、稀釋了二級商場的資金總量,由於大股東們減持1%,往往也會帶來數千萬元乃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商場,尤其是那些從財政出資視點減持籌碼的大股東們更是如此。
2、股東很多減持闡明公司的領導層現已發現未來該公司的盈餘才能大幅下降,股價在近期或許成為很長時刻無法逾越的高點,對股價十分顯著的鎮壓。
3、從產業資本的視點提示金融資本,由於連控股股東都開端減持,那麼,作為金融資本的中小出資者為何還要苦苦支撐呢?所以,股東們的減持相當於供給了一個估值新標尺。
4、盤活了股市商場的籌碼,提升了股市商場的籌碼流動性。究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由於股價嚴峻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政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
5、股東們的減持籌碼一旦被商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活躍走高,那麼極有或許強化股市商場的牛市氣氛,在繼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相同。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Ⅳ 什麼情況下原始股東減持不需要公告
1、大股東即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
2、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抄交易方式,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3、大股東採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
(5)關於公司股東股份減持過半擴展閱讀: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股份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
規定: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法》第182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Ⅵ 公司股東減持,出售公司股票意味著什麼
在股票市場中很多主要的股東都會在適當的時機選擇減持所持股份,有的是為了改善自身的生活,還有的是為了投資其他公司需要資金,也有就是對於股價自身過高的擔憂向市場投放需要冷靜的信息一面給大部分投資者造成更大的影響。總歸來講就是要麼是資金的需要,要麼就是對於市場釋放相應的信息。
還有就是限售的股份,很多企業在上市後存在限售的股票,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夠被解禁出售,一般來講為3年的時間。
而這些股份在資金手中除了占股以及享有股東權利以外並沒有其他作用,有的股東就去質押股份然後換成金錢來運轉,但是質押股份並不是白白質押後拿資金出來,而是需要付出利息代價。
而並不是每位股東都認可這樣的事情,就存在出售自己的股份來獲取資金來源,也就形成了當大量解禁潮來時,很多大股東在減持自己的持股以獲得資金。
1、大股東減持股份及減持數量大小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其他股東持股比例等相關
2、減持多發生在業績差的公司;
3、減持多發生在成熟期或衰退期行業的公司(成熟型公司或衰退型公司),對於成長型公司,很少發生減持;
4、公司估值過高不利於公司發展,創業板的高發行價發揮了反作用力,減持的高額收益減弱了高管們推動公司持續發展的動力。但辯證來看,高管減持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創業板市場擠掉泡沫,加速創業板估值的理性回歸。
5、財務投資者看重的是短期盈利,戰略投資者看重的是公司長遠發展。戰略投資者減持,往往是因為對企業長期不看好,這也會成為股價的負面信號。
Ⅶ 大股東減持公司股份是好事還是壞事
大股東減持對股票產生兩個不利的影響:
一是稀釋了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因為大股東版們減持1%,往權往也會帶來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市場,尤其是那些從財務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大股東們更是如此。一旦大股東們的減持行為具有持續性,那麼,將抑制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降溫A股市場。
二是從產業資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資本,因為連控股股東都開始減持,那麼,作為金融資本的中小投資者為何還要苦苦支撐呢?所以,大股東們的減持相當於提供了一個估值新標尺。
當然,減持也有兩個積極的影響。一是盤活了A股市場的籌碼,提升了A股市場的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因為股價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務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二是大股東們的減持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那麼極有可能強化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就如同前期的中信證券、蘇寧電器等個股在限售流通股解禁後的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一樣。
Ⅷ 關於大股東減持有哪些規定
1、大股東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版股份總數的1%。
2、大股權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時,減持比例中的股份總數 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3、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5% 。協議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8)關於公司股東股份減持過半擴展閱讀:
現階段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交易方式主要有單筆減持及多筆分量減持方式。
根據股東需要及所減持股份市場流通特點,制訂靈活多樣的減持方式。針對市場流通性強、減持量小的股票,上市公司股東可單筆減持,在較短時間內通過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完成。
而市場流通性弱、減持量大的股票,上市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設定交易觸發價,將所減持的股份分筆分量在設定的交易時間內,根據市場流通變化擇機、擇量減持,以達到市場逐步消化的目的,從而不會導致因減持造成股價波動下跌,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及維護股東市場形象。
Ⅸ 大股東減持規則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專限售後六個月屬以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